為什麼明朝貪官特別多?高薪能不能養廉?

翻遍中國曆代王朝,明朝的貪官汙吏最多。雖然其開國皇帝朱元璋體恤百姓、痛恨貪官,曾揚言“朕要殺盡天下貪官”,處罰手段“剝皮揎草”也是極度殘酷,但歷史似乎跟他開了一個天大的玩笑。

根據史料記載,在洪武十九年的時候,共發榜派官了364位進士監生,一年後,這些人被殺6人,戴死罪、徒流罪辦事者358人,一個沒能倖免,全軍覆沒。

當然,這只是朱元璋在位期間懲罰貪官汙吏的冰山一角,根據相關資料顯示,他在位31年的時間裡,被殺的貪官汙吏超過了15萬人,平均每年被處決的官員有近5000人之多。

究其原因,歷代王朝中,明朝官員的俸祿相對較低。以下是萬曆年間官員每月收入例證:

正一品大米87石,從一品71石。

正二品62石,從二品48石。

正三品35石,從三品26石。

一石大米約為現在的90公斤。按照現在大米2元一斤計算,正一品每月收入約31500元。看著很多,但這些收入要養活府上幾十號人,只能享受粗茶淡飯。要知道,正一品為宰相之職,宰相尚且如此,其它的小官員每月俸祿就連吃飯都要精打細算了。

因此,明朝絕大部分的官員只能貪汙受賄,收刮民脂。否則唯有清貧如洗。當官發財的理念,就成為一句空話。

對比宋朝官員的俸祿:

宰相、樞密使:每月300兩銀子,福利600兩

參知政事:每月200兩,福利400兩

六部尚書:每月60兩,福利120兩

按照目前一克銀子3。95元計算,宰相每月收入17萬7千7百50元。嚇一跳!完勝當今世界發達國家的人均可支配收入。

歷史統計,宋朝時期的貪官只有三萬四千多人。而明朝光朱元璋就殺了15萬貪官!

看起來,高薪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養廉,比如說新加坡,它就是採用了這一理念。

但是,請不要忽略,宋朝也有三萬四千多人貪汙受賄啊!是這些貪官的錢不夠用麼?顯然沒道理,妥妥的世界高收入群體啊!那為什麼還要貪?

一、畸形的人性

如果確實因為窮,貪汙還可以被理解一點,但有人利用權力把囤錢作為一種愛好,就百思難解了。這種人,貪得無厭,把斂財作為愛好,每天數數鈔票比什麼都開心,非常變態。比如清朝的和珅,貪到富可敵國,仍以斂財為樂。

現實社會中,有些落馬高官貪汙幾億、十幾億,偏偏平時還裝得清廉儉樸,捨不得吃,捨不得用,這種畸形的人性,擠盡腦汁也難理解,太可悲了!

二、監管制度問題

沒有完善的法律制度和強硬的執行政策,貪汙受賄就會易如反掌且代價很小,給貪官汙吏有可趁之機和不死之心。

上面提到,新加坡集權政治,高薪養廉,確實在全世界是出了名的廉潔和高效。但是,他們的監管力度也是勢大力沉,嚴密謹慎。官員的資產收入,由貪汙調查局直接監控,每一分錢,都得有來龍去脈,否則輕則廢身,重則喪命!貪汙受賄的代價非常大。

鄭章遠是原新加坡國家發展部部長、總理李顯龍的多年好友,因為接受房產商100萬新幣(約500萬人民幣),案發後李顯龍拒絕與之見面,循公執法,最後鄭章遠服毒自殺。

因此,國家公務員薪資高一點,一定程度上可以減少貪汙腐敗的動機。但歸根到底,健全高效的監管法律制度,才是養廉的必要條件。

為什麼明朝貪官特別多?高薪能不能養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