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要法官的面子還是要法治的面子

隨著二審宣判的結束,勞榮枝案已經暫時告一段落。

是要法官的面子還是要法治的面子

在二審開庭期間,吳丹紅辯護律師曾經據理力爭地為被告方與JIAN方進行了多方位的辯護,這其中包括“一審的審判程式合法與否”和“偵查審訊過程違規與否”,還有就是“被告方是否屬於被脅迫”等等。其過程可以說是一波三折、驚心動魄,看上去,辯護律師的辯點似乎一針見血、直擊要害,然而,透過二審宣判結果來看,又似乎絲毫沒有動搖法G要置勞榮枝於死地的“決心”;這也正像吳丹紅律師以及許多資深律師所說的“預料之中期待之外”的那樣。

是要法官的面子還是要法治的面子

掰開來講,想必資深律師們深深知道,也曾經領略過那些執有法錘而且又擁有生殺大權的法G們的底蘊和原則性是參差不齊的,其中的“預料之中”就暗涵著這一點;而這“期待之外”無疑就是對期待F制進步的一絲失望之感嘆。

好在接下來還有最高F再兜底,真心希望最高F不要因為顧及一、二審法G的面子,而丟了F治的“面子”。真希望最高F斷案且不要像之前“N樹斌案”和“呼格案”法G那樣憑感覺斷案、靠推理定人生死,即使被告方是一個萬人痛恨的罪犯。那樣的話,法錘隨意的落下的同時,很難避免造成新的人間悲劇,長此以往,F制的列車就等於掛上了倒檔,也就失去了“依F治國”的意義。

在此,我還想說,那些逆流而溯的律師們,他們不顧法缺網民們的攻擊與謾罵迎難而上,絕不是為了名,更不是為了利,他們是F治進步的推動者、是S法天平定盤星的守護神。

是要法官的面子還是要法治的面子

希望我們的吃瓜群眾更要把眼光放遠一點,且不要做魯迅先生筆下那群“伸長脖子的鴨子”,否則的話,隨著F治車輪的倒退,指不定哪一天你就有可能重蹈“N樹斌”以及“呼格”的後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