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虎門一業主在17層住宅樓下私挖地下室!

東莞市虎門鎮豐泰灣區風華世家3棟(樓高17層)102房業主,在樓下私自挖地下室,引來其他業主投訴。近日,當地城市綜合執法、住建、安全監督管理、物業管理等職能部門介入並進行了調查處理。

網上可見多篇該事件的投訴網貼。其中,網友“杜啦啦”說:東莞市虎門鎮豐泰灣區風華世家3棟102非法挖地下室,“小區負一樓都是停車場,直接在停車場圈起一片位置封起來砌牆,然後從自己家廚房位置挖通地下停車場!從施工現場來看,一樓地表已經被打穿,樓房的安全性不得而知,人心惶惶!嚴重危害公共人身財產安全,求重視!”

東莞虎門一業主在17層住宅樓下私挖地下室!

投訴網帖所附照片顯示,該業主所挖地下室已到相應的進度。

東莞虎門一業主在17層住宅樓下私挖地下室!

東莞虎門一業主在17層住宅樓下私挖地下室!

官方在網上統一回復的內容顯示,接到投訴後,市城市綜合執法局虎門分局於6月1日向虎門鎮房管所、鎮住建局、鎮規劃所發出協查函。6月2日,該分局聯合上述部門派員到事發地勘查,經鎮規劃所工作人員提供該建築物圖紙,該單元未設有地下室,工作人員向當事人發出相關文書,要求整改恢復原貌,並聘請具資質的第三方公司對建築物進行結構安全鑑定。6月10日,虎門住建局收到《風華豪苑3棟房屋結構安全鑑定報告》,鑑定結論:該建築物上部主體結構安全效能等級評定為Bu級。

東莞虎門一業主在17層住宅樓下私挖地下室!

依據國家住建部發布《危險房屋鑑定標準》的公告(住建部公告第1201號文),Bu級所指為:有危險點,個別結構構件評定為危險構件,但不影響主體結構安全,基本能滿足安全使用要求。

東莞虎門一業主在17層住宅樓下私挖地下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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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士指出,針對一樓私挖地下室的情況,業主可以向有關行政職能部門舉報,並有權要求一樓業主依法承擔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恢復原狀的責任,對遭受的損失還可以要求其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