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假離婚獲得購房資格、借贈與行為套取購房的行為都將被管控!

8月5日,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印發《關於進一步完善商品住房限購政策的公告》(下稱《公告》)。

明確自8月5日起

,夫妻離異的,原家庭在離異前擁有住房套數不符合本市商品住房限購政策規定的,

自離異之日起3年內,任何一方均不得在本市購買商品住房。

借假離婚獲得購房資格、借贈與行為套取購房的行為都將被管控!

此外,成都也在同日進行了房地產市場調控。成都住建局釋出《關於加強贈與管理和最佳化購房資格複核順位相關事宜的通知》,強調房屋所有權人將住房贈與(包括贈與部分份額)直系親屬的,若受贈人不具備購房資格,則贈與的住房自產權登記之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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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內,仍計入贈與人家庭住房總套數稽核購房資格。同時,還要計入受贈人名下。

專家指出,

近期各地紛紛加碼調控房地產市場,充分說明下半年地方政府調控將更加主動主動,調控工具更加有力。預計後續政策管控的城市數量會明顯增加,同時將促房地產上次價格指標進一步趨穩。

借假離婚獲得購房資格、借贈與行為套取購房的行為都將被管控!

北京新政打擊假離婚購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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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印發《關於進一步完善商品住房限購政策的公告》。《公告》規定,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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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起,夫妻離異的,原家庭在離異前擁有住房套數不符合本市商品住房限購政策規定的,自離異之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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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內,任何一方均不得在本市購買商品住房。

借假離婚獲得購房資格、借贈與行為套取購房的行為都將被管控!

北京市住建委指出,

今年上半年,受需求釋放、“學區房”、違規資金流入等因素疊加影響,北京市二手房成交過熱,價格上漲。為落實“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北京市保持從嚴調控的政治定力,著力“打補丁”“堵漏洞”,進一步完善北京市房地產市場調控長效機制,促進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經市政府同意,北京市住建委印發本《公告》。

專家表示,

四個一線城市中,北京房地產政策調控相對少,不過鑑於其他三個城市都出臺了密集政策,北京也會有各類表態。此次限購升級或意味著,下半年北京將還有幾次調控政策,以完善購房政策和規範購房秩序。假離婚管控政策的出臺,很大程度上是目前各大城市頻頻採用的內容,此前上海也有類似的政策。不過,該政策落實過程中有可能會存在政策誤傷的情況,也要求有關部門在實際落實中做好政策解釋,真正推進政策的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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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明確贈與住房也需限購

除北京外,成都住建局也在同日釋出《關於加強贈與管理和最佳化購房資格複核順位相關事宜的通知》(下稱《通知》)。

《通知》指出,為遏制透過贈與住房獲取購房資格的行為,按照《城市房地產轉讓管理規定》,贈與屬於住房交易行為,因此贈與人將住房贈與他人後即使無房,該贈與人家庭也因不符合成都市無房居民家庭的相關規定,不具備無房居民家庭購房資格。同時,受贈人的購房資格按原規定進行認定。

《通知》重點強調,房屋所有權人將住房贈與(包括贈與部分份額)直系親屬的,若受贈人不具備購房資格,則贈與的住房自產權登記之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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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內,仍計入贈與人家庭住房總套數稽核購房資格。同時,還要計入受贈人名下。將住房贈與非直系親屬的,將沿用現有的受贈人需具備購房資格的相關規定。

借假離婚獲得購房資格、借贈與行為套取購房的行為都將被管控!

簡單來說,成都從兩方面對贈與行為進行了管控:

1、如果購房者本身有購房資格的,那麼類似贈與就相當於買房行為,購房者需要理性接受房屋的贈與。

2、如果購房者本身沒有購房資格,那麼房屋可以贈與,但是原來的贈與人不會因此多出購房資格。兩個規定應該說堵住了購房者和房東騙取購房資格的行為,促進贈與行為理性,減少了贈與中的炒房行為。

專家認為,

成都此次政策對於贈與行為等進行了管控,使得借贈與行為套取購房資格的行為難以落實。進一步體現了政策從緊從嚴的導向,也說明各地調控的主動性明顯增強。

這裡給大家解析一下為什麼不要假離婚買房?

1、沒有所謂的“假離婚”

所謂的“假離婚”,是指男女雙方在辦理離婚手續的時候,並沒有離婚的真實意思表示,而是為了各自的目的或共同的目的,先協商辦理離婚手續,目的達成後再辦理復婚登記手續。

但在法律上來講是“假離婚”行為屬於自願離婚的一種情形,具有效力。雙方在婚姻登記機關辦理完離婚手續後,領取了離婚證就代表雙方的婚姻關係正式解除,離婚協議發生效力,對雙方都有約束力。如果離婚後,雙方想要恢復婚姻關係,那麼只能透過雙方自願結婚的方式來恢復,若有一方不同意恢復婚姻關係,那麼任何人都不得強迫,也不得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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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購房者無法證明離婚是假的

離婚後所購的房屋產權已經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只屬於房產證上署名的一方,所以想要透過假離婚形式購房的人來說要考慮清楚風險。

由於“假離婚”舉證困難,很多當事人都拿不出證據來證明這個離婚行為不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而雙方在領取離婚證後產生的一系列財產分割,孩子撫養權等問題是有法律效力的,這就會使當事人陷入一種困境。

終上所述,

為買房而辦理離婚,風險遠遠大於收益,如果因此而鬧出糾紛,在法律上很難受到保護。婚姻非兒戲,離婚需謹慎。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