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事件再反思:“小作文”面前,我們為何集體失去了判斷力?

隨著王某文的無罪釋放,“阿里女員工事件”似乎已經翻篇,但爭議依然不止,甚至有愈演愈烈之勢,因為這個事件的真相依舊不得而知。

目前網路上已然形成了兩大派系:一派是堅定的“挺周派”,

認為周某是這個事件中徹底的受害者,只是因為猥褻證據難以找到才讓她繼續遭受不白之冤,持這種意見的以女同胞居多;

另一派是氣憤的“倒周派”,

認為她刻意地撒了謊,把全國網友甚至辦案機關都引入了誤區,事出反常必有妖,她才是這個鬧劇的始作俑者,應該鄭重道歉,持這種意見的男同胞更多一些。

因為缺少真相的佐證,大家都是沉浸在臆想和推測之中,所以誰也說服不了誰。

阿里事件再反思:“小作文”面前,我們為何集體失去了判斷力?

現在看來,

這件事之所以從“悲劇”切換為“鬧劇”,很大程度還是周某的“小作文”出了問題,即便真相不能探尋,但反思“小作文”,一樣可以讓我們不再重蹈覆轍。

周某8000字的“小作文”,因為文采過於出眾、感情過於充沛,以至於全國網友和媒體瞬間被代入,對王某文、張某甚至阿里展開口誅筆伐;但警察叔叔的通告出來後,發現很多地方又過於出入:

比如她說自己被領導強迫出差,但其實真相是她自己安排了出差,是自願參加;

比如她說自己被領導客戶強行灌酒,但其實只飲酒350毫升,並無強迫行為;

比如她說自己飯局上被當眾猥褻、領導視若無睹,但其實是猥褻發生在張某同行的路上,王某文並未參與(知情);

比如她說套套已經拆封,但不管是男領導還是男客戶,都沒有拆開套子。

更要命的是,她對第二天早上打電話叫男客戶來酒店相處倆小時、對方拿走內褲一事不僅有所隱瞞,反而“張冠王戴”稱是王某文所為。

還有計程車上的情節,周某沒有提及,而王夫人則提供證人證詞,證明是她主動猥褻王某文,還種上了5天才消除的“草莓印”,儼然更真實。

即便周某再是受害者,這些明顯的漏洞也會引發人們的質疑:她撒謊了!

阿里事件再反思:“小作文”面前,我們為何集體失去了判斷力?

周某為何撒謊不重要,重要的是

,為何我們萬千網友被玩弄於股掌,幾乎清一色地失去了判斷力、選擇了相信?

或許至少包括以下4個原因:

第一,善良的洶湧氾濫:

人之初,性本善,不可否認,網際網路上的我們,絕大多數是善良的好人。好人嘛,就是心地善良有同情心,聽到一弱小女子被大灰狼們集體欺負,伸張正義、鋤強扶弱的本性自然會不自覺迸發。

第二,情緒的氛圍空間:

也許,當事情發酵後,也會有人持懷疑態度,但當事件中的幾乎所有人都持憤怒的肯定態度時,這種懷疑會被瞬間稀釋,畢竟群眾的眼睛是雪亮的。我們被氛圍和情緒裹挾,影響了本該理性的判斷力。

第三,媒體的下場煽動:

在這個事件中,媒體也扮演了不光彩的角色。按理說,媒體的作用是陳述事實,而不是植入態度,但由於此事太過吸睛,人人也感同身受,所以各種自媒體甚至嚴肅媒體都紛紛下場嚴厲抨擊,在這樣的“煽風點火”下,誰都難以繼續保持理智。

最重要的是,周某的謊言太逼真:

我們畢竟來不及“兼聽則明”,在事件一方敘述得如泣如訴、惟妙惟肖之時,我們已經預設為她就是徹底的受害人,而字裡行間也全是事實。在這樣的認知下,感情的天平當然會傾斜,誰能想到,控訴信裡也能夾帶私貨、真真假假啊?

阿里事件再反思:“小作文”面前,我們為何集體失去了判斷力?

其實,在“小作文”面前,我們已屢屢上當,但似乎又屢教不改:苟晶的“高考事件”如此,陳露的“控訴霍尊”如此,米蘭的“指證主持人”如此,甚至連都美竹“寫手代發小作文”一樣如此——“先憤怒,再反轉”已成常態,而我們也習慣了被人當槍使。

善良本沒有錯,但當善良一次次被人精心利用,這樣的善良是否有點愚?

或許,現在我們最該期待周某出來給個解釋:是你騙了我們,還是我們錯怪了你?

以及,當以後還出現這樣的“網路小作文”,我們是否依然會被瞬間代入、憤然作槍?

阿里事件再反思:“小作文”面前,我們為何集體失去了判斷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