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萬粉up主洗稿知乎文章,登上知乎熱榜

遊戲up“33不是山山”在7月17號釋出了一篇影片,名字叫【搞什麼都行,千萬別搞“嚴肅遊戲”!】,影片截止7月20日19:00:23,獲得了127。2萬播放,5961彈幕,全站排行榜最高第20名,同時有12。1萬贊,7。4萬硬幣與4。1萬的收藏。並參加了活動“遊戲知識分享官(第九期)”

百萬粉up主洗稿知乎文章,登上知乎熱榜

影片質量很好,以“嚴肅”和“玩”之間看似矛盾的主題展開內容,觀眾也很滿意,但在評論區中,一位剛看過影片的b站使用者感覺不太對勁,在07月19號的10點43分的時候在影片下方發表內容,表示up的內容很贊,像我之前發表過的文章中的觀點,並附帶了文章地址。

這位使用者是是葉梓濤,同時也是知乎遊戲話題下的遊戲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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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片內容很好,其中有些東西也對葉梓濤產生了啟發,但除此以外針對文案的部分相似性,葉梓濤在看完後對自己以往的文章進行對比,發現有明顯可以確定的引用,而在影片簡介的參考資料中,截止葉梓濤發表石錘文章之前,up的備註則是“參考資料;吃老本”

在葉梓濤留言後,up主回覆“自己曾看過這兩篇文章”,只是除此以外他並沒有對其中想法的歸屬做進一步說明,葉梓濤隨後對文章相似性寫文章,確定了文案中的相似部分。這份針對洗稿的文章,同時釋出在知乎與b站中,標題名【「老讀者」的「禮物」——就B站up“33不是山山”的影片引用/洗稿商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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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一開始的時候

但是影片中綜合了多篇文章的內容,其中夾雜up自己搜尋的觀點與內容素材,從這個意義上,雖然影片是洗稿了知乎文章中葉梓濤的核心觀點,在整體上卻不止如此,針對如何界定這種行為的嚴重程度,葉梓濤坦然寫到。

“在看完之後總覺得哪裡不太對勁,我感覺他的表述讓我覺得無比熟悉!在和群友討論了過後之後,我打算做一下自己的梳理,併發出這一篇商榷,因為我也並不是很能夠判斷這件事情的嚴重程度並且為其定性,我只能懇請大家一起討論一下,這樣的行為應該算作什麼。”

同樣讓我疑惑是因為“33不是山山”除了整體內容的核心表達和觀點外,加入了關於戰爭遊戲、極樂迪斯科、異化、國內大廠批判的小作文,並且在某些地方的引用表達中採取了追溯原材料,尋找類似替代物的方式進行替換,這使得重複和相似的濃度減少。

所以我也很困惑

這樣的操作算不算洗稿?這樣的操作可以接受嗎?是否我們能以這樣的方式將其他人的探索工作作橋,然後閱讀使用過後簡單地做一些替換和個人的擴充套件就可以將其拋棄?人們會為那個被拋棄的,被使用過後就丟開的創作者感到不值嗎?

這是網際網路的邏輯嗎,這就是創新嗎?

【以上引用是針對原文章分段採用,b站文章與知乎文章中存在略微不同,建議以知乎為主。】

在19號發表文章後,事情迅速升溫,知乎發表問題【如何看待b 站百萬粉遊戲博主「33 不是山山」疑似再次洗稿縫合知乎使用者「葉梓濤」多篇文章獲百萬播放?】up主也緊急發表道歉,19號19點15分就釋出文字版道歉,並在今天15點38分發表時常近四分鐘的影片道歉,承認並列出了葉梓濤表明的文章相似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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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歉影片下方

葉梓濤在影片下方接受道歉,表示著這一事件的正式和解。

而截至現在,知乎熱榜這個問題已經登上第二,熱度1638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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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的主要重點,就是針對洗稿,在現在的網際網路中,洗稿變成一件很輕鬆的事情,由於有知乎虎嗅或者說其他平臺,我們隨時很看到很多在不同領域中發表文章的專業人士,這些專業人士發表的文章,就是我們取之不盡的洗稿庫。

而只要洗稿的人機靈一點,就可以很自然地把洗稿的精華夾雜在自己的影片中,通篇文章下來你既能看到洗稿的東西也能看到洗稿者自己的東西,這讓抄襲變得難以界定,維權變得困難。

而葉梓濤針對這一點寫出了非常清晰的一段話,我甚至覺得清晰的有些振聾發聵。

【這樣的操作算不算洗稿?這樣的操作可以接受嗎?是否我們能以這樣的方式將其他人的探索工作作橋,然後閱讀使用過後簡單地做一些替換和個人的擴充套件就可以將其拋棄?人們會為那個被拋棄的,被使用過後就丟開的創作者感到不值嗎?】

【這是網際網路的邏輯嗎,這就是創新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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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片封面

被洗稿的只有葉梓濤一人嗎?不見得。但每個人都能這樣成功維權嗎?也不見得。

洗稿這種行為會讓洗稿本人產生一種無辜感,因為他並沒有照抄,而只是一種引用(引用了核心),他在其中添了大量的自己的東西,而不是單純的不勞而獲。

這種行為或許甚至會讓洗稿者本人產生一種僥倖心理,即便被發現了,也可以以“自己以前看過”“無意識運用了”的理由做一定推辭,他會因此這樣想,卻不知不覺讓大量人以為這是洗稿者本人獨有原創的知識,真正的原創者還懵懵然繼續埋頭輸出自己的東西,殊不知別人已經靠自己的東西獲取了大量利益,卻和自己這個原作者一點關係沒有。這次的人果斷道歉了,下次的人還會這樣嗎?

或許我們可以不洗稿,而是在製作內容時,花時間去把引用的東西也找到,或者至少標誌一下;“

這是我以前看過的內容,但是我不記得出自哪裡了

”,很簡單的事情,卻是創作者的內容與價值得到保護的一大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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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o主已經修改簡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