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平息一個“胡辣湯”,又來了一個“肉夾饃”,連日來的商標侵權案,越來越貼近大眾生活,大家在感嘆商標所有權人的處心積慮時,也映射出社會大眾一個正在被重視的問題,
“智慧財產權”意識的淡薄
。
案件回顧
11月16日,河南省焦作市50餘家逍遙鎮胡辣湯店商戶稱,其因店鋪名稱使用了
“逍遙鎮”被指商標侵權
,收到了法院傳票,要求賠償3萬元到5萬元。
11月21日晚間,這一熱議事件,因一紙通報而“止沸”。西華縣胡辣湯產業發展中心釋出說明稱,已責令“逍遙鎮胡辣湯協會”
暫停目前正在開展的工作
。
11月21日當天,河南洛陽幾十家肉夾饃小吃店的商戶反映說,他們賣的肉夾饃因為帶有
“潼關”
二字,被“潼關肉夾饃協會”告上了法庭,
由於商標侵權,讓他們賠償3萬到5萬元的侵權費
,如果想繼續使用“潼關肉夾饃”字樣,必須繳納99800元購買版權。
案件啟示
“逍遙鎮”維權時間被政府出面叫停,而“潼關”肉夾饃的侵權事件中,商標持有協會迴應:事件屬於全國範圍內的正常維權,
呼籲所有人加入維權
。
反觀涉事雙方,一方合法經營,一方正當維權,貌似誰都沒有錯,但是,根據商標法的規定,如果沒有得到商標持有人的授權,擅用已註冊的商標,則屬於侵權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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