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透過電子發票服務平臺開具全電發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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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電發票

開具流程

廣東省電子稅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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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電發票,即全面數字化的電子發票。因其具有無需領用、開具便捷、資訊整合、節約成本等特點,受到越來越多納稅人的關注。

為推進全電發票試點工作,國家稅務總局決定自2022年4月1日起,在廣東地區(不含深圳,下同)上線升級版電子發票服務平臺,並在部分納稅人中進一步開展全電發票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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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透過電子發票服務平臺

開具全電發票?

具體操作詳見下方

進入路經

納稅人登入電子稅務局後,透過【我要辦稅】——【開票業務】進入全電發票開具功能模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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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票員授權

法定代表人、財務負責人可直接使用全電發票相關功能,如需增加其他人員開具全電發票,需要進行開票員授權。

01

發起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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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財務負責人或有管理許可權的辦稅員登入廣東省電子稅務局網頁端→進入首頁【我的資訊】→【賬戶中心】→【人員許可權管理】→【新增辦稅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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輸入被授權人姓名、證件型別及號碼,身份型別選擇“開票員”,功能集選擇“電票平臺”,錄入有效期止,點選【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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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確認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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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票員以“個人”身份登入電子稅務局→進入【賬戶中心】→【人員許可權管理】,在操作欄點選“確認”,授權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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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字發票開具

進入路徑:廣東省電子稅務局——【我要辦稅】—— 【開票業務】——【藍字發票開具】——【立即開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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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擇發票票種等資訊後,點選【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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錄入或選擇購買方資訊、開票專案資訊、備註資訊(非必錄)、經辦資訊(非必錄)後,點選【發票開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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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統自動進行發票賦碼並生成電子發票,顯示開票成功提示,發票自動傳遞至對方稅務數字賬戶,也可進行二維碼、郵箱交付或下載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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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字發票開具

試點納稅人發生開票有誤、銷貨退回、服務中止、銷售折讓等情形,需要開具紅字全電發票的,按以下規定執行:受票方未做增值稅用途確認及入賬確認的,開票方無需受票方確認,可直接全額開具紅字全電發票;受票方已進行用途確認或入賬確認的,開票方或受票方均可在電子發票服務平臺“稅務數字賬戶”填開並上傳《紅字資訊確認單》,經對方在電子發票服務平臺確認後,開票方全額或部分開具紅字全電發票。

功能選單依次選擇【開票業務】-【紅字發票開具】——【紅字發票確認資訊錄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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錄入查詢條件,點選【查詢】按鈕。在頁面點選【選擇】,將選中的藍字發票資訊自動帶入到頁面,選擇衝紅原因,點選【提交】按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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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選【去開紅字發票】,跳轉到紅字發票開具介面,再點選 【開具發票】,完成紅字發票開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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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透過電子發票服務平臺開具全電發票?

供稿:

珠海市稅務局貨物和勞務稅科

製作編髮:國家稅務總局珠海市稅務局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