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該“讓路”?加裝電梯引鄰里糾紛,15名業主狀告一樓住戶

老舊小區加裝電梯過程中,低樓層反對的聲音也不少。近日,虹口區法院審理了一起電梯加裝糾紛,一樓業主事前同意加裝電梯,施工中卻突然反悔,百般阻撓,同樓其他業主集體告到法院,要求一樓業主排除妨礙,法院是否應予以支援?

虹口區的某小區是上世紀90年代初建成的小區,小區8號樓一共20個業主,年齡超過60歲的佔比超過一半。2018年11月,在業務會和居委會的協調下,8號樓全體20戶業主達成了加裝電梯的初步意向,一樓業主老李也表示同意。之後8號樓的業主在徵詢表上簽字同意加裝電梯,除4戶棄權外,均同意無反對票,老李亦簽字表示同意。

誰該“讓路”?加裝電梯引鄰里糾紛,15名業主狀告一樓住戶

2019年5月,小區召開業主大會,經表決全小區三分之二以上業主同意在本小區條件成熟的單元樓分階段實施加裝電梯。一個月後,8號樓業主在新增電梯投資費用、執行費用、維保費分攤協議上簽字。隨後,經過公示、許可等程式,8號樓正式開始加裝電梯施工。然而,2019年12月,電梯施工開始後,一樓業主老李突然反悔,並以剪斷電線等方式阻撓施工,工程被迫停止。

停工後,居委會、樓上鄰居紛紛找老李協商,但老李始終反對加裝電梯。無奈之下,8號樓其他業主集體訴訟至虹口法院,請求法院判決老李排除妨礙,使施工方繼續完成加裝電梯工程。法庭上,8號樓其他業主表示,業主們自籌資金為居住的樓房增設電梯,手續合法合規,而且老李也簽字同意了,但到了施工階段老李反悔多次阻撓,導致一年半時間過去了,但加裝電梯始終無法繼續,影響了同樓居民的生活,甚至有些老人沒有等到加裝電梯就去世,希望法院判如訴請。被告老李未作答辯。

法院經審理認為,為既有多層住宅增設電梯是政府為適應社會經濟發展和滿足人口老齡化需求而推行的一項實事工程。電梯安裝或許會給底樓住戶的採光造成一定影響,但本著方便生活、團結互助的原則,底樓住戶應當給予其他業主安裝電梯的便利。況且,老李作為底樓業主代表最初亦在電梯安裝初步意向表及徵詢表上簽字,表明其對8號樓加裝電梯事宜是同意的,現老李反悔並實施阻撓,亦違反了誠實信用原則,8號樓其他業主要求老李排除妨礙,依法應予支援。老李經法院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法院依法作出如下缺席判決,被告老李應立即停止對加裝電梯施工的妨礙,使施工方繼續實施加裝電梯工程。

(以上人名均系化名)

作者 | 通訊員 姜葉萌 吳燕 新民晚報記者 袁瑋

編輯 | 顧瑩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