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文化的發現、 研究和反思

秦文化的發現、 研究和反思

一  考古發現的簡單回顧

秦文化的發現和現代中國考古學的產生基本同步。30年代國立北平研究院為了探索周、秦二族文化派人赴陝西調查,蘇秉琦先生主持發掘了寶雞鬥雞臺的屈肢葬墓,首先接觸到了秦文化,雖然沒有直接命名,但已將它與其他性質的文化區分開來。這是嚴格意義上秦文化考古工作的開始[1]。

50年代至60年代初,考古工作者先後在西安半坡、長安客省莊、寶雞福臨堡、寶雞秦家溝等地發掘了一些春秋中期至戰國晚期的秦墓,已基本能夠理順它們之間的年代先後關係。此外,還調查了雍城、櫟陽、咸陽故址,確定其地望,並作了一些試掘。這一階段屬於資料的積累時期[2]。

70年代至80年代初,重大發現接踵而至:兵馬俑坑舉世矚目;雲夢秦簡令學界沸騰;雍城陵園規模之大,前所未見;秦國都城的真面目在考古學家的手鏟下開始顯山露水。中小型墓葬的發掘全面鋪開,雍城南郊高莊和八旗屯墓地尤為重要,為後來秦墓的編年工作奠定了基礎[3]。

80年代研究成果累累:一些學者開始總結秦文化的特徵;墓葬分期亦由粗到細;人們為屈肢葬的含義爭論不休;關於秦文化淵源的討論也變得異常激烈,並導致了甘肅省甘谷縣毛家坪西周秦文化遺址和墓葬的發掘[4]。秦公一號大墓的發掘歷經十載,最後“揭槨”時,新聞媒體鼓譟一時,但留給大家的是大量文物被盜的無限缺憾。整個80 年代,發現的狂熱已經讓位於冷靜的理性思考。

90年代,研究趨向專門化,在金文、陶文、城市、陵墓方面相繼有專著問世。田野工作沉寂了一段時間後,終於有了寶雞益門村秦墓的發現[5];在隴縣店子村和咸陽任家嘴、塔爾坡發掘的秦墓[6],除了可以印證以前的分期,還為分類分割槽提供了依據。考古報告的完善,使個案研究成為可能。近年西安北郊相家巷有大宗秦代封泥面世[7],可望在秦代職官、地理研究方面有一個大的突破。

二  當前秦文化研究需要深入探討的幾個問題

1、關於“秦文化”的概念問題

這裡所說的“秦文化”,指存在於一定時間、分佈於一定空間,主要由秦族秦人及相關人群創造和使用的有自身特點的考古學文化遺存。它包括目前發現的遺蹟和遺物的總和及其所反映的物質和精神兩方面內容。

秦文化不是從來就有的,也不是永遠存在的,如果把起源階段包括在內,其年代上限或可追溯到商代晚期;如果把消亡階段也考慮進去,其年代下限或可推遲到西漢早期。秦文化的分佈區域有一個自西向東、自小向大的發展過程:西周時侷限在渭河上游、隴山以西的河谷地帶,春秋時擴散至整個關中地區,戰國中晚期以後開始遍佈全國。

秦文化和秦族秦人有著複雜的辨證關係。並非所有秦人使用的文化都屬於秦文化,例如戰國末年以後,關中秦民中有的迫於苛政亡入周邊地區,他們中的絕大多數混居在當地人中間,“以夷變夏”,使用著當地的文化,生活習慣和關中有很大區別,如同漢武帝時投靠匈奴的李陵已“椎髻左衽”。有些非秦人使用的文化反倒可以歸入秦文化的範疇,如在陝西戶縣宋村和南關發現的春秋早期酆國王室墓葬,青銅器與同時期隴縣邊家莊秦宗族墓地所出酷似,屬於同一文化。因此,不能簡單認為秦文化就是秦族秦人文化。

界定秦文化的首要標準是文化特徵,而非時間、空間、國別。秦國建立於公元前770年,滅亡於公元前207年,但秦文化並不與之同步。秦國版圖不斷擴大,在新佔領區往往既有秦人、又有本地居民,遺存面貌也駁雜不一。例如公元前237年秦滅韓後,鄭州一帶劃歸三川郡,但那裡既有出釜、盆、罐的秦人墓,又有出鼎、盒、壺的韓人墓,文化性質判然有別。因此,也不能簡單地認為秦文化就是秦國文化。

70年代俞偉超先生曾對秦文化的屬性和特徵加以概括,秦文化概念的提出則是考古學文化本體論日益明朗化的結果,它繼夏文化、商文化、楚文化的討論之後,必將隨著考古學理論的進步而發展。

2、秦文化的分期問題

考古學文化的分期必須建立在典型遺址分期的基礎上。50-60年代,田野工作剛剛展開,材料不足,秦文化的全面分期還無從談起。70年代,鳳翔雍城南郊幾處規模較大的秦中小型墓群被清理,使秦墓的編年成為現實。80年代,長期在雍城工作的尚志儒先生根據隨葬品組合和形態把秦國小型墓分為7期,並綜述了各期特點[8]。葉小燕先生把全國範圍的秦墓分為5個階段,並論及秦文化在發展過程中與其他文化的關係[9]。

考古學文化分期反映了該文化縱向的階段性發展,它應該從各類遺存、尤其是器物群自身演化軌跡中歸納得出;它不同於歷史分期,不能簡單套用文獻史學的時代劃分給考古材料貼標籤。考古分期須詳略兼顧:略者要反映文化在宏觀方面的大轉變;詳者要反映文化在微觀方面的細部變化。秦器物群在戰國早、中期之交發生了突變,但此前、此後又表現為連續性的漸變

。陳平先生對關中秦墓青銅容器的分析較好地把握住了這一點,她的兩大器群、五期、十組的分法基本上照顧到從宏觀到微觀的各個層次[10]。

歷史時期考古學文化分期同時還要和文獻記載中移風易俗的革新運動相聯絡,惟其如此,才能知其所以然,也才能找到考古學和史學的契合點。秦孝公遷都咸陽,奮起變革,大批關東客卿人才湧入關中,加上戰爭擄掠,關東青銅文化隨之而至。大量新器物的湧現使戰國中期秦文化面貌煥然一新,幾乎改變了原有主體文化因素的構成。如果不是傳統屈肢葬和文獻記載的緣故,如果是對待史前文化,我們甚至可以認為一種新的考古學文化代之而興起了。秦文化的獨特道路對考古學中“文化”、“分期”這類概念的傳統解釋提出了挑戰。

墓葬分期和等級分類相結合,能揭示社會各階層平行發展關係以及變動情況,“從而把考古學的分期提高到社會歷史研究的高度”[11](俞偉超語)。

本書的研究顯示:東周時期在東方各國普遍發生的下級僭越使用上級禮制的情況,在秦國並不突出。當東方國家社會急劇變化,推陳出新,禮崩樂壞的時候,秦人卻繼承酆鎬舊習,以掩飾自己的卑微出身,標榜自己屬於華夏正統。文字研究也說明了這方面的問題:秦系文字和東土文字雖然都淵於西周文字,但東方文字的變異程度卻較秦文字大得多。

3、秦文化的淵源和流向

早在30年代蘇秉琦先生整理鬥雞臺溝東區墓葬,就意識到屈肢葬墓可能代表“一支早已華化的外族文化”,它所出土的鏟腳袋足鬲,“只能向西北去尋找它的淵源線索”。70年代末,俞偉超先生髮展了這一觀點,指出秦墓所具備的屈肢葬、鏟腳袋足鬲、洞室墓三個特徵皆來自西北羌戎文化[12];秦人是西戎的一支,但受周文化強烈影響,也可歸入周文化這個大文化圈。劉慶柱則明確提出秦文化淵於甘青地區的辛店文化。80年代以後,越來越多的材料顯示鏟腳袋足鬲和洞室墓並非秦文化的本來特徵,而是後來外部文化對它的影響。韓偉就此撰文力圖澄清,但矯枉過正,他把屈肢葬這一秦人的標誌性特徵也一塊否定掉了,進而否定“西戎說”。他提出秦文化與殷商文化存在著淵源關係,所謂:馬家莊宗廟符合“殷人三廟”的記載,秦陵亞字型、中字型大墓與殷墟商王陵相同[13]。見解雖新,其實證據並不充分,“殷人三廟”純屬誤傳,秦與商陵墓制度的關係應表述為“周承殷制,秦襲周禮”。

與此同時,史學界關於秦人來源問題的討論也日趨激烈,熊鐵基等“西來說”學者認為秦開國前世系為“宗祝偽託”,乃後世偽造,不足徵信[14];馬非百等“東來說”學者認為《史記·秦本紀》關於秦先世的記載無庸置疑,從地名、信仰都能在文獻中找到秦人來自東夷的線索[15]。近年,“東來說”有壓倒“西來說”之勢。

尋找秦文化淵源,我們認為:必須以東周秦文化為起點,一步步地向前追溯,找到西周秦文化的實物材料,才可作為討論的基礎。80年代北京大學考古系在甘肅省甘谷縣毛家坪發現了西周時的秦文化居址和墓葬,居址可到西周早期,墓葬可到西周中期。趙化成先生分析了其文化因素的構成:一方面屈肢葬、西首葬等葬俗與甘青古文化有關;另一方面陶器的組合形態與周文化有關。對秦文化淵源他持謹慎態度,認為不宜過早下結論[16]。近年牛世山從陶器而非葬俗出發,提出秦文化起源於先周文化,併為西周文化的一個地方型別。藤銘予更明確指出毛家坪居址最早的陶器年代可以早到商代晚期,這時的秦文化是先周文化的一個地方型別,具體地講,是鄭家坡文化的一支向隴西遷徙的結果[17]。

秦文化起源的探索才剛剛起步,目前亟待在甘肅東部作更多工作,獲得新材料以驗證諸說。就方法而言,文化淵源和族屬問題應分開討論,因為秦文化不等同於“秦人秦族文化”。即便秦人來自東方,也不能簡單地說秦文化來自東方,因為“文化東來說”在考古材料中還沒有任何過硬的證據。就目前材料而言,我們完全可以說秦文化有多個源頭:既接受了周文化的影響,又繼承了甘青古文化的因素。探討文化淵源要拋開單系直線思路。此外,就工作實踐而言,要把秦文化從甘肅東部的“西周文化”中剔別出來,還得靠屈肢葬,它在文化淵源探討中的標誌性意義不容輕易否定。

縱觀秦文化發展歷程,西周中晚期被西戎文化和周文化包圍,頭角尚未嶄露。穆公以後,在與東方半隔絕半封閉的情況下形成了一些自己的特點。這些特點概而言之,反映了其文化上的守舊性。如三晉地區春秋早中期銅鼎的立耳就發展成附耳,秦國在戰國早期依然很少見到附耳銅鼎。戰國中期秦從東方接受了矮足鼎、鍾式圓壺等青銅禮器,從巴蜀吸收了釜、鍪等實用銅容器,創制了蒜頭壺等陶器新品種,從北方戎狄部落吸收了洞室墓型,文化面貌發生鉅變。隨著秦軍事力量的擴張,秦文化開始向周邊輻射,在影響東方六國文化的同時,自身也發生了一些變異,由此引發的文化碰撞、征服、反抗、融合,為後來漢文化的形成打下了基礎。

目前在河南、湖北、四川等秦國本土之外地區發現的戰國中期以後墓葬都有秦文化系統和當地文化系統兩類。例如在湖北,既有云夢睡虎地秦人墓,又有鄂城鋼廠等楚人後裔墓地;在四川,既有滎經曾家溝、城關鎮、青川秦墓,又有涪陵小田溪、巴縣冬筍壩、昭化寶輪寺等巴蜀文化的墓葬。在上述地區的某些小地點,只有其中的一種,如在河南陝縣,秦攻佔這裡後實行民族清洗政策,把當地魏民統統趕走,“出其人與魏”(《史記·秦本紀》),又從本國遷入居民,使這裡只有清一色的秦文化墓葬;在某些小地點,則有兩種以上的型別,比如在鄭州崗杜。不同種類墓葬的差別到西漢武帝前後才最終消失。可以說,徙民運動在把秦文化傳播到各地的同時,也打破了西周以來逐漸形成的三晉、楚、巴蜀等幾大文化地理單元格局,使他們在更廣闊的空間範圍內得以融合。

4、關於秦都邑、陵墓的研究

史載秦人先祖從中時就居住在犬丘,後來非子被改封在秦,秦人因之得名。秦襄公時前遷都。秦文公至  渭之會營建都邑。秦憲公時又遷都平陽。秦德公時遷雍城,這裡作為秦國都城時間長達327年之久。後來秦靈公和秦獻公又分別把涇陽和櫟陽作為臨時性都邑,以經略東方,直至孝公徙都咸陽,新都才最終確定下來。秦人  次遷都原因是出於政治和軍事考 ,而非其它。

早在本世紀30年代,國立北平研究院的蘇秉琦等就對西安三橋附近的阿房宮遺址和鳳翔縣城南的雍城遺址作了勘查。50年代至80年代,考古工作的重心在雍城、櫟陽、咸陽。到了90年代,平陽以前的早期都邑的地望成為大家日益關注的課題。

城市佈局形態和城內建築物的性質功能永遠是都城考古的重要內容。先秦很多城市經歷了一個長期動態發展過程,其佈局並非一次定型,秦咸陽尤其如此。目前關於咸陽有無外郭城的爭議很大,這個問題的解決當然要依靠考古調查,但觀察角度和分析方法的更新也很必要。咸陽的空間範圍是否一直都侷限在“山南水北”?能否用六國都城的城、郭分治模式來理解咸陽?這些都值得我們深思。對雍城也該如此。透過考古發掘呈現在我們面前的各類遺蹟是多次人類活動後的結果,我們首先要依據各單位的地層關係和遺物形態去確定其始建年代,不能把不同時期的單位放在一個平面上去探討其佈局。

秦都邑可分三種:一是早期封地,有中心聚落性質,如西犬丘、秦。它們已有代表權力的宮室,如西犬丘有“西垂宮”,秦有“秦川宮”。二是百年以上的長期性都城,如雍城、咸陽。三是為了軍事目的設定的短期的臨時性都城,如  、平陽、涇陽、櫟陽。從城市規模也可看出它們之間的差別,雍城面積達1000萬平方米,咸陽面積最保守估計也有4000萬平方米,櫟陽卻只有400萬平方米, 城更小,可能不到25萬平方米。相差之懸殊,不可以道里計。第一、二種和第三種都城往往共存,如秦文公即位時,還“居西垂宮”;秦獻公已“徙治櫟陽”,但到秦孝公時才正式把都城從雍城遷至咸陽。

陵墓是都城的有機組成部分,前者往往在後者附近。近年甘肅禮縣大堡子山秦公大墓的發現就為確定西犬丘的具體位置提供了線索。當然,我們也可把陵墓獨立出來作縱向考察,秦國陵墓序列完整,特徵清晰,在東周列國中實屬罕見。從雍城秦公陵園到芷陽東陵、再到秦始皇陵園,塋域界限從兆溝發展成牆垣,封冢從無到有,墓型從中字型到亞字型,從葬制度不斷豐富和完善化,以及園寺吏舍的設定等等,一定時期的陵墓形態總是秦國特定歷史階段的產物。目前秦國和東方列國陵寢制度的橫向比較研究尚嫌不足,一個很重要的原因是晉、楚、齊、魯等國春秋時的陵墓還沒有大宗發現。雍城陵園18座中字型墓被集中在一個外兆包圍的塋域內,相互之間沒有打破關係,規劃嚴謹,與西周時的北趙晉候墓地,乃至洛陽金村的東周王室墓地有一定相似性;秦始皇陵園佈局卻和雍城、芷陽陵園有相當差別,表現出很大的跳躍性,其制度淵源似乎更應當到東方國家去尋找。

三  考古學思潮的變化和秦文化研究的前景

世界範圍內考古學思潮此起彼伏,既有奔騰喧囂的急流,又有水珠飛濺的浪花,很難用一種聲音去概括。考古學前進的每一步,既來自於對本學科工作的批判和反思,又得益於其他學科的推動。19世紀中後期考古學產生的原初動力是為了回答“人類在自然界中的位置”這一時代的核心命題,考古學與地質學、生物學、哲學為此攜手共同作出了貢獻。然而,當考古學獨立、並與其他學科分道揚鑣之後,她卻越來越專門化,陷入自身方法論限定的狹隘空間,越來越難以和其他學科對話;當個別學者踏遍某個小地區的每一條溪流河谷,翻遍每一條相關史料,併為此耗盡一生時,考古學自己也不可避免地四分五裂了。“真正的學者在地方”,這是我們經常聽到的一句口頭禪————懷疑由此抬頭,60年代賓福德號召的“美國的考古學就是人類學”,的確鼓舞人心,至今餘音迴盪。學科之間概念相互介入和思想碰撞日益頻繁,新進化論就曾為新考古學關於文化的理論分析提供了借鑑。本世紀末,一種試圖突破人文和自然科學界限,以瞭解物質現象的豐富性和複雜性為目的的“複雜科學”正在興起;一些考古學家也開始思考遺蹟遺物所反映古代社會的複雜性問題。世界潮流,浩浩蕩蕩。在中國,這種學科大整合的趨勢也顯露端倪,張光直先生關於破除考古學、文獻學、民族學之間門規戒律,建設一門“中國先秦史”的倡議[18];俞偉超先生關於下個世紀考古學行將消亡的預言,都透露出這方面的資訊[19]。考古學不能只會利用科學技術的“剩餘價值”,也不能只會簡單對照民族學中“活的例證”;我們不需要人類學、考古學、歷史學的“三拼盤”,而是三者的水乳交融,目的是為了回答社會科學共同關心的一些課題。

研究秦文化對理解世界文化有麼意義?在這裡,我們提出一些不成熟的看法如下:

六七十年代美國的塞維斯(Service)和薩林斯(Salins)倡導新進化論,他提出特殊進化和一般進化的區別是:前者指物種或文化系統對特定環境的專門化適應,後者指更高階形式生命的出現或文化綜合水平的階段性提高。二者存在逆反關係:一個物種或文化系統越是專化和適應,它走向更高等級序列的潛力就越小。進化運動的總體特徵是非線形的,一個發達了的物種不會必然導致下一個進化新等級[20]。秦帝國無疑是中國歷史上一種更高形式的國家形態,然而在春秋早期至戰國早期,秦國的發展速度卻大大落後於東方國家;商鞅變法成為轉折點,此後經濟上突飛猛進,軍事上一躍成為頭號強國。秦發展史再一次證明落後國家可以透過直接引進先進社會的文化,跳躍既定階段,趕超那些貌似繁榮、但實際發展已頻臨極限的國家。這就是文化進化的潛力法則————“落伍者的特權”。

一張白紙上才能畫出最新最美的圖畫,落後國家沒有沉重的傳統包袱,引進新裝備時不必就淘汰舊裝置付出太大代價,因而具有廣泛的適應力和潛在活力。秦民質樸,這在墓葬材料中看得很清楚:不嚴格遵守棺槨制度,洞室墓率先在他們中間流行;庶民堅持日用陶器隨葬的習慣;銅禮器製作粗糙草率;秦系文字較六國文字簡便易行等等。春秋以來秦對周禮的模仿僅僅停留在物質表面,沒有深入到精神內部;僅僅侷限在上流貴族,沒有普及到社會下層。秦入主關中後,周遺民的向背對鞏固其統治舉足輕重,故利用周禮名號,標榜自己華夏族的血統,以暗合當日現實。戰國中期由於形勢的變化,又很快將之拋開。通觀秦國青銅文化的發展,戰國中期兩大器物群交替之際的不銜接不整合現象,實可稱為一個文化的斷裂,這在東方國家根本看不到。商鞅變法是列國變法運動中最後一個,但最為徹底、最富成效。正因為民風淳樸,法令得以上行下效;正因為還不象六國那樣公室衰微、政歸私門,國君才有足夠的權威推行變革。荀子談到秦國強大的原因,也說:“入境觀其俗,其百姓樸,其聲樂不流汙,其服不佻,甚畏有司而順,古之民也”(《荀子·強國》)。

從葬圭習俗的變化也可以觀察秦人對周禮的態度。《周禮·考工記·玉人》把圭的使用放在首位,天子冊封、諸侯朝覲、使者征伐、祭祀天地山川日月星辰以及祖先宗廟都要用到,是重要的瑞節禮器。從周成王削桐葉為圭封唐叔虞的故事,可知圭在周人心目中更是賜國拜官授爵的信物和地位的象徵。只有公、侯、伯之類高階貴族才配擁有,象子、男爵位的只能“守谷璧”或“守蒲璧”。正由於貴重,在西周時期較大的周人墓中才能見到圭。灃西張家坡發掘的182座小型西周墓葬,僅出土2件石圭,就很說明問題。相反,在西周中晚期的小型秦墓中隨葬石圭卻極普遍,甘谷毛家坪8座西周秦墓座座出圭,多者10件,少者1件,“石圭出土時多散置於死者身上,估計原放在棺蓋上”。它們多用頁岩或板岩打磨而成,不同於玉圭,它們不可能是禮儀生活的實用品,當專為隨葬而被製作,有祈求來世高爵厚 的意義,這反映秦人已經認同周禮所代表的價值觀念,但對其等級制度的遵循又遠不如周人嚴格。春秋秦墓葬圭習俗依然盛行,如寶雞福臨堡11座墓,凡出銅陶器物的皆有石圭;長武上孟村春秋晚期至戰國早期20座墓出石圭110件;鳳翔高莊戰國中期以前的墓共出石圭77件。此時,東方國家的小型墓也開始用石圭隨葬,侯馬上馬墓地244座墓,出土各種質地的圭680多件,大有氾濫的趨勢。侯馬還曾發現製作石圭的作坊遺址,原來尊貴的禮器現在淪落到可以濫制賤賣的地步,禮制被僭越被破壞自不待言。令人感興趣的是,戰國中期以後的秦墓裡葬圭之風嘎然而止,西安半坡112座、大荔朝邑26座、河南三門峽公佈的150座秦墓中沒有出土一件石圭。如此大的轉變說明了什麼?這與秦墓原來流行的彩繪仿銅陶禮器和微型化的銅禮器在戰國中期被日用器皿完全取代的現象有著相同的意義。商鞅變法推行的社會大變革使人們把周禮那一套價值觀及其符號系統徹底拋棄;獎勵耕戰、崇尚軍功,秦國之俗變得“貪狠強力,寡義而趨利”(《淮南子·要略》)。值得注意的是,戰國中晚期東方國家葬圭之風依舊,50年代在洛陽燒溝發掘的59座戰國小型墓,每墓出土一件石圭。由此可見,對周禮的破壞,秦和東方列國走過了兩條不同的路線。

秦文化的考古工作經歷了風風雨雨七十年的時間,光陰荏苒,當年稚氣未脫的少年今天已成為耄耋長者,秦文化研究前進的每一步,不正象徵著中國考古學成長的蹣跚腳步嗎?憶往昔,思來者,如果說30年代秦文化的發現肇始於中國學者對探索本國文化起源的一種執著追求的話,那麼,在世紀之交的今天,如何把秦文化研究迴歸到中國文明的總體程序中去,如何理解秦文化所走過的獨特道路和所具有的一般性意義,則是新一代考古工作者面臨的任務。

發表於:《中國歷史博物館館刊》2000年第2期,引用請查核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