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家理聊婚姻」你可以看到:
離婚協議約定的這些坑
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的區別
夫妻離婚股權如何分割
半個月前,汪小菲因未履行離婚協議,遭大S起訴一事鬧得人盡皆知。
一年前,他們體面離了婚,並表示未來兩人將以朋友的關係,共同撫養孩子;
一年後,他們卻因為錢將體面撕了個粉碎。
其實現實生活中,不乏有因為一紙離婚協議,引發財產糾紛的案例。
還有一些夫妻想要快速離婚,就在離婚協議中約定夫妻雙方無共同財產,但因約定不明,後續出現拖欠孩子撫養費、不配合辦理房產變更登記手續等麻煩。
前幾天,好久不聯絡的朋友問我:打算協議離婚,該怎麼寫離婚協議呢?
瞭解下大概情況:
他和老婆結婚已經10年了,有自己的公司,有套房子且登記記在雙方名下。但老婆發現自己出軌後,無法忍受說要離婚,最後他決定離婚時房產分配女方佔比多一些。
近幾年來,離婚協議已經成為許多夫妻離婚時的重要舉措,但也深知其中的坑不少。
作為婚姻家事律師,下面結合多年的辦案經驗,告訴大家離婚協議應注意哪些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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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協議如何約定?
離婚協議一般包括幾點內容:
1、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
2、對子女撫養問題的協議;
3、財產分割事項。
4、債務處理事項。
我們回到上述粉絲諮詢的問題,首先他稱離婚房產分配問題,其實這就涉及到財產分割中的一條。
他們是在婚後購買的,且登記在雙方名下,那就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約定離婚協議時,需要將分割的財產情況列明,另外可以加一句:
“雙方承諾,上述財產是雙方所有夫妻共同財產。若有財產被一方隱瞞而未在本協議中予以分割,離婚後被另一方發現的,隱瞞的財產歸另一方所有,隱瞞方承諾自願放棄所有權”。
採用此類表述就可以。
其次,男方創業了一家公司,那麼有可能涉及一些債務問題。
所以最好在離婚協議中寫明公司的歸屬權問題,債務問題,包括男方在外是否擔保。
很多人可能不清楚對方有多少存款,大機率會存在少分或者漏分的情形。
如果擔心少分,建議不要寫“各自名下存款歸各自所有”。
如果夫妻倆有孩子,可以寫清撫養權的歸屬,撫養費的給付時間以及對孩子的探視問題。
離婚協議的簽訂,是件不容閃失的事情。
我們不要因為衝動就隨意草擬離婚協議,也不要相信“假離婚”的說法。
而離婚協議生效後,夫妻關係就正式解除了。
因此任何問題都要在事前做好防範,事後只能想方法補救,複雜又麻煩。
說了這麼多,其實是想告訴大家,別小看離婚協議書的作用,也別小看專業婚姻律師的作用。
一個專業的婚姻律師,在起草離婚協議的時候,一般會考慮離婚協議的規範性,重要的是從當事人的自身情況,提供相對有風險規避性的離婚協議。
簡而言之,有資深律師為大家把把關,風險可以降到最小。
但是總有人問,如果不找律師,自己寫的這份協議書合法有效嗎?
如果你的情況屬於撫養權爭議小,財產型別簡單、線索清晰、價值確定的情況,只要把關鍵要點寫清楚,自己也可以寫出合法有效的離婚協議書。
我們先前寫過此類文章,想要了解更全面的可以戳下方連結。
起草離婚協議要“特別注意”哪些地方
此外,約定離婚協議時需要注意:
任何條約,只要寫得不夠詳細,都有可能會被認定為無效。比如撫養費沒約定具體以什麼方式、時間、期限給付。
說到這裡,除了講清離婚協議如何約定之外,家理律師還想就上述諮詢拓展一些法律問題:
比如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的區別;
夫妻離婚,股權又該怎麼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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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的區別
我國現行的離婚程式有兩種,一是協議離婚,也叫自願離婚。
簡單來說,夫妻雙方達成一致,簽訂離婚協議後,去民政局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冷靜期30天后,就可一起共同申請離婚證了。
但夫妻間肯定有一方想離婚,另一方不想離的情況。
或者一方存在重大婚姻過錯,對另一方造成身心損害。
這個時候和平簽訂協議是不可能了,那就要上法院打官司,也就是訴訟離婚。
當然,起訴離婚不是短時間就能完成的,它是一場持久戰。
這段期間,有些事千萬不要做,以免出了岔子影響訴訟結果:
1、千萬不要繼續同居。
你要做的是徹底分居。如果你們仍舊住在一起,對你的二訴離婚判決以及財產分割是非常不利的。
2、不要隨意更換孩子的生活環境。
如果孩子一直跟著自己生活,一定要保持孩子現在的生活狀態,別隨意改變孩子的生活環境。
這一點非常重要,對以後爭取孩子的撫養權有一定的優勢。
3、斷絕和對方一切不必要的聯絡。
你永遠不知道對方聯絡你是為了求和,還是給你挖坑。對方給你發微信簡訊等等,能不回就儘量不要回,你不知道也許在法庭上它就會成為別人的證據。
4、千萬別出軌。
雖然你們夫妻感情已經破裂,但是在法律上仍然屬於夫妻關係,在這個時候出軌就將功虧一簣。只要還沒有判決離婚,就不要和別的單身異性過於親密,這可能會成為離婚時對你不利的證據。
離婚本是一件讓人消耗的大事,律師能做的就是讓這種消耗降至最低。
不管起訴了幾次,都要時刻注意收集夫妻感情破裂的證據,規避掉法律風險。
作為婚姻律師,見過太多曾經愛得如膠似漆,離婚時撕破臉皮大鬧法庭的夫妻,所以總結出夫妻好聚好散是當下的最優解:
1. 達成共識,免得對簿公堂
若想離婚,協議離婚是首選,雙方不用對簿公堂。只要彼此能達成共識並簽署離婚協議書,速度相對更快也更容易和平收場。
2. 讓律師協助協商,降低直接衝突
不論是協議離婚還是訴訟離婚,如果這其中有離婚律師協助處理,不僅可以省去很多法律糾紛,還可以由律師出面協商來避免直接面對的衝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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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離婚股權如何分割?
離婚案件中,財產分割涉及最普遍的是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權分割。
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那麼,離婚時公司股權是夫妻共同財產嗎?
如果,夫妻雙方均是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持有相同或者不同比例的股權。
那麼,一般來講,在判決中可以直接分割股權,但仍需要考慮雙方的經營能力和是否能夠在離婚後繼續共同經營,如果沒有經營能力或者無法共同經營,可以將股權折價後,由一方給予對方補償。
離婚時公司股權是否為共同財產,與夫妻一方持有的股權是夫妻共同財產還是個人財產,公司的基本形式,股權(或股票)轉讓是否受到限制,公司的股權結構和章程規定等情況綜合判斷。
但實際生活中,大部分情況為:雖然以夫妻共同財產出資,但相關股權僅登記在一方名下,且由登記一方實際參與經營。則在離婚訴訟時,對於股權的分割則會有所不同。
首先,有限責任公司同時具有資合性和人合性,股東的身份對公司的運營和發展有著較大的影響。
此種情況下,其股權並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股權所代表的財產性利益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獲得股權不僅僅能夠獲得經濟利益,也能夠獲得參與管理和實際經營有限責任公司的權利。
因此,登記在一方名下的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權並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但因是以夫妻共同財產出資,其對應的財產性利益可以在離婚時予以分割。
根據《民法典婚姻家庭編司法解釋(一)》第73條: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財產中以一方名義在有限責任公司的出資額,另一方不是該公司股東的,按以下情形分別處理:
(一)夫妻雙方協商一致將出資額部分或者全部轉讓給該股東的配偶,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並且其他股東均明確表示放棄優先購買權的,該股東的配偶可以成為該公司股東;
(二)夫妻雙方就出資額轉讓份額和轉讓價格等事項協商一致後,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但願意以同等條件購買該出資額的,人民法院可以對轉讓出資所得財產進行分割。
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也不願意以同等條件購買該出資額的,視為其同意轉讓,該股東的配偶可以成為該公司股東。
用於證明前款規定的股東同意的證據,可以是股東會議材料,也可以是當事人透過其他合法途徑取得的股東的書面宣告材料。”
從該法條可以看出:在股東同意非登記一方成為股東,或者放棄優先購買權的情況下,非登記一方可以要求變更成為公司股東。
在股東行使優先購買權的情況下,非登記一方可以主張分割讓出資所得。
而在訴訟中,該“出資額”也並非以夫妻共同財產實繳的出資,法官認為:股權對應的價值在實際經營中會有巨大的改變,不能以實繳的出資額認定為該股權在離婚分割時仍具有相同的價值。
因此,在離婚訴訟中,仍會對股權進行評估後分割其對應的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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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理律師觀點
絕大多數人都免不了走上最平凡的路:結婚生子。
而婚姻從來都不是一條簡單的路。
夫妻生活若能經營得甜蜜幸福,那後半生的旅途便會順順利利。
當夫妻感情出現危機,面臨決裂的邊緣,對整個家庭來說不亞於經歷一場地震。
這個時候,無法協議離婚的夫妻不得不走向漫長的訴訟離婚。
在這裡家理律師想補充一點,法院庭審離婚案件之前,通常有一個環節,就是離婚調解。
離婚調解在很大程度上,減少衝突,避免了家庭的紛爭。
不過需要根據主體來制定一系列適合他們離婚的解決方案,這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比如夫妻雙方無法達成共識,家理律師一般都會先找出分歧,篩選爭議焦點。
找出雙方分歧的原因,以及減少差距的方案。
所以不論是協議離婚,還是離婚調解,都是為了讓深陷婚姻泥沼的夫妻,能早日脫離痛苦,也能彼此離得有尊嚴,實現好聚好散的初衷。
我是易軼,家理律師事務所創始人,專注婚姻家事法律服務,今天的內容就和大家分享到這裡,更多婚姻相關的法律問題歡迎隨時私信留言諮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