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友和媽媽同時落水,到底先救誰?聽聽法援律師怎麼說

為了提升法援宣傳工作的社會知曉度和影響力,江蘇省法律援助中心與江蘇交通廣播網《交廣雙聲道》節目聯合打造專欄——《一起來學民法典》,熱點問題有請法律援助的優秀辦案律師為您解析:

女朋友和媽媽同時落水,先救誰?

很多女生喜歡問男朋友一個問題:我和你媽媽同時掉到水裡,你先救誰?這一問題讓無數男性頭疼,不知道怎麼回答。現在從法律層面來考慮這個問題,女朋友和媽媽同時掉到水裡,到底應該先救誰呢?

女友和媽媽同時落水,到底先救誰?聽聽法援律師怎麼說

到底應該先救誰?

請聽法援律師的專業解答~

法援律師解答

媽媽和女朋友,作為生命中最重要的兩個女人,一個給了生命,一個陪著度過餘生,每個人的重要性都不能用金錢衡量。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媽媽和女朋友同時掉進水裡,救女朋友屬於道德義務,救母親屬於法定義務,如果不救母親造成其死亡的,可能構成不作為故意殺人罪!

如果因體力不足,下水後只能根據就近原則先救女朋友,在救媽媽的時候體力不支了,這是一種“無法選擇”的情況,屬於在不得已透過侵害媽媽生命的方式而保護女友的緊急避險行為。雖然行為滿足了不作為殺人的條件,但根據法律規定這種“緊急避險”的情況應當排除違法,即這種行為是不構成犯罪的。

透過微信發給女朋友的紅包,分手後可以要回嗎?

自從微信增加了發紅包的功能,逢年過節發紅包逐漸成為一種流行的祝福方式。熱戀中的男女,為了增進感情,通常會互相贈送禮物,或者偶爾的經濟往來都是在所難免的。那麼,戀愛期間,透過微信發給女朋友的紅包,分手後可以主張要回嗎?

女友和媽媽同時落水,到底先救誰?聽聽法援律師怎麼說

你覺得可以要回嗎?

請聽法援律師的專業解答~

法援律師解答

戀愛過程中,一方為了表達愛意、增進感情而贈與對方財物,或為另一方購置的個人物品屬於戀愛中的一般贈與行為。我國《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條規定“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第二百十四條規定“動產物權的設立和轉讓,自交付時發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像情人節、“5。20”這樣特定的日子傳送的紅包,男朋友是為了表達愛意,女朋友也欣然接受,雙方贈與和接受贈與的意思表示都是真實的,而且紅包屬於動產的範疇,女朋友接收紅包後,就完成了紅包的交付,贈與紅包的行為就完成了,這類被歸於一般贈與行為的紅包,男朋友是無權要求女朋友退還的。

如果男朋友有證據證明該紅包並非表達愛意,雙方具有借款的合意,或者說當時明確說是彩禮,但是雙方分手了,並沒有辦理結婚登記手續,法院是會支援男朋友要求退還紅包對應款項的請求。

為自保打死東北虎,需要承擔責任嗎?

去野外探險,遇到老虎襲擊,為了自保,失手把老虎打死了!事後發現這竟然是國家一級保護動物東北虎!為自保打死東北虎,需要承擔責任嗎?

女友和媽媽同時落水,到底先救誰?聽聽法援律師怎麼說

做“當代武松”,法律允許嗎?

請聽法援律師的專業解答~

法援律師解答

東北虎是國家一級保護野生動物,正常情況下是堅決不能殺害的,否則就要承擔法律責任。根據我國《野生動物保護法》第21條規定,禁止獵捕、殺害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

在本案中,去野外探險,遇到老虎襲擊,當事人是為了自保才把老虎打死的,並不是一種非法獵殺行為,而是屬於緊急避險行為。我國法律規定: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發生的危險,不得已採取的緊急避險行為,造成損害的,不負刑事責任。根據這一條規定,本案中打死老虎的行為是不需要承擔法律責任的。

司機突發疾病出車禍,需要向乘客賠償嗎?

的哥周先生在開車過程中,突發心臟病,失去意識,駕駛車輛不受控制地撞到路邊護欄,導致車上乘客受傷。事後,的哥周先生搶救成功,乘客便向他索賠醫藥費、交通費、誤工費等費用。因為司機突發疾病導致乘客受傷,司機需要賠償嗎?

女友和媽媽同時落水,到底先救誰?聽聽法援律師怎麼說

你覺得周的哥應該賠償嗎?

請聽法援律師的專業解答~

法援律師解答

如果周先生事先不知道自己患有心臟病,不宜駕駛機動車輛,行駛過程中突發疾病,致使車輛失控,造成交通事故,應當屬於意外事件,因為周先生主觀上既無故意,也無過失,所以只要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即可。

如果周先生明知患有心臟病,仍駕駛機動車上路行駛,行駛過程中病發致車輛失控,造成交通事故,那周先生主觀上就有明顯的過錯,除了承擔民事責任外,視其造成的損害後果和過錯程度,還有可能構成交通肇事罪或過失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會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

周先生與乘客之間系運輸合同關係,乘客在周先生承運過程中非本人原因致傷,乘客作為無過錯方,完全可以侵權或違約為由向周先生索賠醫藥費、交通費、誤工費等費用。不過,一般來說用於營運的車輛都購買了保險,周先生可以主張先由車上人員責任險的保險公司來承擔,仍有不足的部分再由周先生本人來承擔。

“法援惠民生”黨建聯盟正式成立

6月25日,“法援惠民生”黨建聯盟簽約儀式在南京舉行,省司法廳機關黨委有關負責人、8家基層黨組織的負責人以及聯絡員參加了活動。會上各共建支部黨組織簽訂了聯盟協議書。

“法援惠民生”黨建聯盟由省法律援助中心黨支部倡議,聯合6家省級機關和1家南京市級機關黨組織共同組建。聯盟各成員單位均工作在民生一線,與履行法律援助職能、加強特殊群體權益維護密切相關,是一個跨部門、跨行業的法援“聚合體”,也是扶貧助弱的職業共同體。

黨建聯盟的成立,對紮實開展黨史學習教育,深入推進“我為群眾辦實事”主題實踐活動,推動特殊困難群體權益維護與法律援助之間有效銜接和良性互動,實現法律援助與困難群體法律服務需求的精準對接具有重要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