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透過婚戀網站結識多名中年女性“腳踏三隻船”詐騙近700萬被判13年

男子薛某(化姓)透過婚戀網站結識多名中年女性,同時與3名女性假借交往許諾結婚,先後騙取被害人錢款共近七百萬元。8月2日,北京海淀法院公佈該案判決結果:法院以詐騙罪判處被告人薛某有期徒刑十三年,剝奪政治權利二年,罰金十三萬元,同時責令薛某退賠各被害人經濟損失。

男子透過婚戀網站結識多名中年女性“腳踏三隻船”詐騙近700萬被判13年

2009年至2018年間,被告人薛某透過婚戀網站認識了被害人小玲(化名),二人相識後不久便確立了男女朋友關係。薛某對小玲謊稱自己在北京做生意,一年能賺幾十萬,並承諾給小玲未來的美好生活,小玲信以為真。雙方建立了彼此信任後,薛某謊稱自己要做煤礦上的口罩生意,欺騙小玲說一年能賺一套房子,但是前期需要投入幾百萬,小玲基於對薛某的信任,便將自己在北京的房子賣掉,陸續向薛某轉款。此後,薛某在與小玲的交往過程中,透過承諾結婚等方式加深小玲對自己的信任,並編造了付房租、醫療費等名義,讓小玲向自己轉賬。小玲每次向薛某提出結婚,薛某都以去外地做生意等理由搪塞而過。在交往的將近十年間,小玲向薛某轉賬數百萬元,直至案發,薛某尚有四百多萬未歸還小玲。

2013年至2018年間,被告人薛某在與小玲交往的同時,還從婚戀網站上認識了被害人小莉(化名),薛某也透過虛假承諾結婚、謊稱自己條件較好,編造自己做口罩生意需要用錢等理由,欺騙小莉將自己的房子抵押貸款,小莉將貸款轉給薛某。直至案發,尚有二百多萬元未歸還。

2014年至2021年間,被告人薛某同樣透過婚戀網站認識了被害人小燕(化名),不久之後兩人便開始交往並以夫妻相稱。薛某採取與其他幾名被害人交往時類似的套路,告訴小燕自己想多賺錢以後結婚過好日子,然後再以做生意週轉資金需要錢為理由讓小燕給自己轉款。但是每當小燕向薛某問起做生意的具體內容,薛某總是告訴她不要管。就這樣,小燕在薛某的欺騙下,多次向薛某轉賬,直至報案,仍然有十三萬多元未歸還。

在與三名被害人交往的過程中,薛某也曾向三人有過小額的轉賬,但最終,三人均被騙取了大量錢款。

庭審中,被告人薛某及辯護人提出無罪辯解和辯護意見,薛某認為自己與被害人之間是正常交往,錢款往來屬於借款,不構成詐騙。

法院經審理後認為,被告人薛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虛構事實騙取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構成詐騙罪。要構成詐騙罪,需要對財物具有非法佔有的目的。本案中,薛某透過婚戀網站徵婚的方式,同時與多名女性被害人交往,並均向對方承諾結婚,以此騙取被害人信任,後透過虛構做口罩生意、酒的生意需要錢等理由,騙取被害人錢款;被害人詢問薛某做生意的具體細節,薛某均不予告知,且在被害人索要錢款時,薛某以各種理由拖延還款,足見薛某對錢款具有非法佔有目的;薛某長期嗜賭,隱瞞個人負債,以相似的婚戀交友套路,騙取女性感情信任,以此方式達到詐騙錢款的最終目的。對薛某的無罪辯解和辯護人的無罪辯護意見,法院不予採納。

宣判後,被告人薛某提出上訴,二審維持原判。現該判決已生效。

該案是典型的婚戀詐騙案件,也是近年來高發的案件。不少犯罪分子利用網路交友的虛擬性自我包裝,最終達到騙取錢財的目的。法官提醒,在婚戀交友過程中,特別是透過網路途徑相識交友的,一定要核實對方的真實身份,在交往短時間內提出借款、用錢需求的,更要提高警惕,問清楚借款事由是否真實存在,避免落入犯罪分子編織的“甜蜜陷阱”。

文/北京青年報記者 戴幼卿

編輯/朱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