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家品牌終止與李易峰合作,李易峰最終會賠償多少錢?

首先說明,李易峰會被索賠的金額,在代言賠償方面是小頭,這方面的錢是代言費,收到錢再還回去,加一些賠償,其實沒多少,最主要的大頭在影視劇方面。

14家品牌終止與李易峰合作,李易峰最終會賠償多少錢?

自從範女王事件以來,各大品牌方尋找明星代言時,大都簽訂了藝人失德違法等行為,導致合同失效,明星所承擔的法律責任。

第一個是明星要退還當年代言的所有費用,之前的合同期外的不算,主要是合同期內的。這些都是經紀公司簽約的,相互都有掣肘,不會太讓明星承擔太多責任。

第二是賠償義務,因為明星的原因導致品牌方名譽損失,明星具有賠償義務,這方面很模糊,不能定義品牌方到底損失多少。而品牌方大都在明星出事之後及時發表宣告止損,其實損失也有限,再說必須和簽約的經紀公司保持關係,也不會緊追著不放。

明星簽約代言合同,一般是兩年一簽,代言費一般都是年付,一次付一年的費用,合約到期前三個月商談是否繼續續約。而代言費也不是都有明星個人拿,而是由明星、經紀人、經紀公司按照普遍比例60%、20%、20%拿錢,明星一般拿代言費的60%。(這個已經很高了,在韓國,藝人拿20%的很普遍。)

14家品牌終止與李易峰合作,李易峰最終會賠償多少錢?

簽約也是由經紀公司代言,這是避稅的一種方式,個人簽約的個人所得稅會很高。可如果這個時候出事了,就需要明星全額賠償了,不僅也拿出自己那份,也要承擔經紀人和經紀公司的那一份。

李易峰的代言費是1000萬到1500萬每兩年,國內一線明星的普遍價格,李總共有14個代言,其中一個過期,有13個代言需要賠償,按照年付,平均600萬每年,也就是要拿出7800萬的賠償金,而自己代言費用總共拿了5000多萬,也就是說,這部分賠償,李要倒賠2000多萬,不到3000萬。對於李易峰這種級別的演員,也就是一個電影的片酬而已,其實不多。

14家品牌終止與李易峰合作,李易峰最終會賠償多少錢?

那看一下大頭,影視劇方面,有未拍完的,拍完未上映的,拍完已經上映的三種。

未拍完的,剛拍或者沒拍,明星犯事了,其實這個還好,明星只需要退回片酬,然後稍微賠償一些前期的宣發費用,這個很少,一個釋出會,各種海報廣告的費用,大約佔整個影視劇3%左右,甚至還要少,幾十萬到一百多萬。不過這個費用也是走經紀公司。如果拍到一半多了,那就有點麻煩,這個已經浪費了很多成本了,明星出事那就要賠償很多了,不過李易峰好像沒有這方面的擔憂。

拍完上映的影視劇,因為明星的原因導致下架,這部分費用是藝人需要賠償的,版權公司出賣作品版權掙錢的,因為明星的原因導致作品下架,賠償是應該的,這部分賠償金額大約是影視劇賣給電視臺的版權費用,按照影視劇的質量來算,只要不是首播,每集十幾萬到幾十萬不等。首播的話是每集上百萬。

14家品牌終止與李易峰合作,李易峰最終會賠償多少錢?

整體來看,如果李易峰拍的電視劇和電影全部下架,那賠償金額絕對超過1。5億,不過現在來看,這些影視劇只是把李易峰除名,並沒有下架,賠償金額不會太多,不過那種新派的,剛播沒多久的,比如《隱秘而偉大》、《鏡雙城》、《暗夜雙城》等,這就要實打實的賠償了。總體估算,這部分的賠償,李易峰要付出超過5000萬。

最重要的大頭,是為上映的影視劇,如果因為演員的原因導致電影不能上映,演員不僅要退還片酬,還要賠償製作宣發費用,以及投資方的損失。整體的賠償大約是整個影視劇的50%到80%,而李易峰有兩部電影還未上映,《黑金誘惑》、《操場》,兩部電影的投資合計在3億左右,李易峰賠償金額超過1。5億。

所以,總體來看,李易峰這次暴雷之後所要賠償出的金額超過超過不超過4億,大三億。

不過李易峰入行八年,據不完全統計,總共掙了超過7個億,去掉經紀人和經紀公司的佣金,也會剩下四億多。對於所用付出的賠償金來說,還是能夠承擔得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