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以7.1萬元的價格, 在某拍賣平臺上, 拍了一臺二手的賓士車

重慶,一男子以7。1萬元的價格,在某拍賣平臺上,拍了一輛二手的賓士車,拍賣頁面上顯示,該車行駛公里數為6萬公里,可男子拍下後,查詢維修記錄,發現該車在2021年時,行駛里程已有11萬公里。拍賣平臺表示:如果你不要,算是悔拍,要扣定金!

一男子以7.1萬元的價格, 在某拍賣平臺上, 拍了一臺二手的賓士車

事發前,男子顏某在某拍賣平臺上,看到了一輛2013年上牌的白色賓士車,即將進行網路拍賣,起拍價只要1元,顏某當時正好有買車的想法,看到該拍賣公告後,就想去撿漏,於是按照約定交了8000元定金。

然而,開拍的當天,激烈的陣勢嚇了顏某一跳,第一位競拍者,竟然直接從1元加到4。8萬元!顏某不甘其後,第一次出價便是5。3萬元,好在後面加價比較緩和,沒有一次性幾萬幾萬的加,不然顏某就要陪跑了,最終,顏某以7。1萬元的價格,拍得了該白色賓士車。

一男子以7.1萬元的價格, 在某拍賣平臺上, 拍了一臺二手的賓士車

7。1萬元,能買到一輛2013年上牌,行駛里程僅有6萬公里的賓士車,顏某覺得非常值,但拿到該車行駛證,去查詢了該車的維修記錄後,顏某卻高興不起來,該車上牌的第一年就曾維修過,好在只是一般修理,問題不大。

看到該車2021年的行駛里程數,顏某無法淡定了,拍賣頁面上顯示該車行駛公里數為6萬多公里,可維修記錄顯示,2021年時,該車的行駛里程已有11萬多公里,就算最近一年多沒怎麼跑,也比顯示的公里數多了5萬公里。

事發後,顏某聯絡拍賣平臺的客服,希望得到一個說法,不料,對方一句話將其堵死,他們在拍賣頁面上有提示:“表顯里程數,為車輛里程錶顯示數值,不代表實際公里數,不保證車輛無調錶。”

有網友表示,拍賣就是拆盲盒,買家沒有賣家精,也有網友說,買二手車不能看里程錶,要看輪胎、聽發動機、看螺帽、看橡膠件等等,簡單的說,就是如果你不懂二手車,最好不要輕易下手!

從法律上講,拍賣頁面上顯示里程數為6萬公里,實際上該車調了表,已經11萬公里,拍賣平臺是否可以免責?

一男子以7.1萬元的價格, 在某拍賣平臺上, 拍了一臺二手的賓士車

首先,《拍賣法》第42條規定, 拍賣人應當對委託人提供的有關檔案、資料進行核實。拍賣人接受委託的,應當與委託人簽訂書面委託拍賣合同。

對委託拍賣的一方,提供的相關資料,拍賣人有核實義務,筆者認為,類似這種透過行駛證就能查到的維修記錄,拍賣人沒有去核實,亦或者沒有核實清楚,拍賣行屬於未盡到核實義務。

其次,《拍賣法》第49條規定,拍賣師應當於拍賣前宣佈拍賣規則和注意事項。

拍賣人必須嚴格履行告知程式,使參加競買的每個人都知道標的物的瑕疵情況,拍賣頁面上:“表顯里程數,為車輛里程錶顯示數值,不代表實際公里數,不保證車輛無調錶”。便是在進行提示,但並不表示,有了該提示後,拍賣人就可以免除一切責任。

再次,民法典第496條規定,採用格式條款訂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條款的一方應當遵循公平原則,確定當事人之間的權利和義務,並採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對方注意免除或者減輕其責任等,與對方有重大利害關係的條款。

具體而言,對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有重大影響的條款,必須要採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必須要以顯目的方式提示,不是隨便標註一個行小字,讓當事人無法發現!

最後,拍賣行未盡到核實義務,卻想透過瑕疵提示,將責任轉嫁到競買人身上,既不合理,也不合法,拍賣行這樣做,只會讓更多的人,望而卻步,不敢參與競拍!

目前,拍賣平臺表示,如果顏某不提車,只能算悔拍,他將不退保證金。如果按照悔拍流程,顏某除了會損失5%的成交價,還需要支付成交價1%的軟體服務費!

對於這件事,你怎麼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