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導遊帶團未帶客進店強制消費,被旅行社扣除2萬押金,怒上庭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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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遊和旅行社之間的協議。

我想去世界看看?”

隨著人們的經濟條件逐漸變好,很多人都傾向於旅遊,部分人群不愛做攻略,這個時候旅行社就開始出現在旅遊選項之中,面對現在報團必須購物消費的潛規則,旅客們經常與導遊爭執,最終上了新聞。

女導遊帶團未帶客進店強制消費,被旅行社扣除2萬押金,怒上庭訴訟

可能你不知道的是導遊在這裡前是有旅客消費標準的,每一次的出行都有相應的指標,這才讓導遊們紛紛使出各種小心思進行引導。

近日就有一名導遊因為未帶旅客消費被旅行社扣了2萬元的押金,在上訴到法院的時候,一審判決是不予支援,等到二審後才讓旅行社退還押金。

前後的反差值得每個人思考一下。

導遊違反協議被扣除2萬押金

在中國裁判文書上有這樣一個案例:因沒有如約帶旅客消費到指定金額,導遊王麗被旅行社扣了2萬元押金,關於這押金的合理性,直接讓雙方上了法庭。

女導遊帶團未帶客進店強制消費,被旅行社扣除2萬押金,怒上庭訴訟

在雙方簽訂的協議中表明,導遊王麗是需要帶團進店消費,平時她的主要工作也是帶旅客前往歐洲旅遊,2018年,公司要求王麗簽訂這樣一份協議,規定王麗必須在帶團期間攜帶6個團進店消費,並把消費收據帶回公司。

在簽訂的三個規定中都明確要求王麗需要根據旅行團的消費能力進行操作,如果沒有達成就要剋扣保證金,然後公司才給王麗派團。

這似乎是行內的一次重點曝光,也是很多人關心的地方,這個標準是如何制定的?

女導遊帶團未帶客進店強制消費,被旅行社扣除2萬押金,怒上庭訴訟

導遊沒完成指標剋扣押金

據瞭解王麗在帶團的過程中並沒有遵守協議上的說明把收據帶回公司,也沒有將旅行團帶入5個要求消費的門店,最後導致旅行團的消費金額不高,於是旅行團對王麗進行所謂的領隊服務質量保證金的剋扣,剛好為2萬元。

這樣的領隊會是很多旅行人士想要遇到的,

在很多人看來,跟團只是為了方面,在給出自己的報團價後仍需要購買相應的紀念品,這對於消費者是不滿意的。

女導遊帶團未帶客進店強制消費,被旅行社扣除2萬押金,怒上庭訴訟

對於這個協議,王麗表示很不滿,自己對於工作方面並沒有什麼問題,而所謂的領隊質量保證金是公司要求上交的,如果不交保證金就無法進入排團行列之中,對這個剋扣保證金她選擇上訴到法庭。

法律意識很重要

在後來的審判之中,王麗根據相關的條例證明這項保證金的剋扣是不合理的,

自己所簽訂的三個協議都有享受領隊權益的作用,但獎懲制度已經遠遠超過了月收入的百分之二十,明顯屬於無效條款。

自己在當時也是因為公司的威脅不簽字就不退押金,撤換領隊機票損失等情況來告知,最終自己簽下了這樣明顯加重領隊責任的條款。

女導遊帶團未帶客進店強制消費,被旅行社扣除2萬押金,怒上庭訴訟

在一審法院的時候,法庭根據雙方所簽訂的協議進行判決,認為雙方簽訂的協議是有效的,在當時都是雙方願意的情況下籤訂,認定旅行社無需退回保證金,王麗對此不服,再次上訴,終於在二審的時候改判了。

二審法院認為此事因歸於勞務合同糾紛,公司臨時安排王麗為團隊帶旅遊團,可是隨即又讓其簽訂提交保證金的協議,

這個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旅遊法(2018年修正)》第三十八條第三款“旅行社安排導遊為團隊旅遊提供服務的,不得要求導遊墊付或者嚮導遊收取任何費用的相關規定,屬於不合理收費,判決旅行團退回保證金。

一審和二審的前後認定是屬於方向上的不同,也告訴我們懂得法律維護自己權益的重要性。

最後的獨白

這件事的背後是旅行社的潛規則,將帶團的部分危險轉嫁到帶團的導遊上,從而提升導遊的帶團消費能力,這需要我們消費者多加留意。

女導遊帶團未帶客進店強制消費,被旅行社扣除2萬押金,怒上庭訴訟

最近頻發的黑導遊強迫購物估計也是因此而來,很多人也受到過類似的套路。

針對這樣的行為,更多的需要從根本上去改正,從旅行社和導遊簽訂的協議,與多少家合同店鋪合作消費,這些等等都是可以作為消費者是否參團的考慮。

不應該只講究便宜,特別針對的是有空去旅遊的白領與老人家這需要多做提醒。

早上隨便逛下,基本大部分時間在商場之中,甚至於有直接說消費金額才出發下一個點的,別提多噁心

提到這個案例是希望大家明白旅行社背後的一點玄機,希望大家如果有旅遊需要,還是要多做了解,最好認準某個負責的導遊。

祝大家生活愉快,萬事順遂。

女導遊帶團未帶客進店強制消費,被旅行社扣除2萬押金,怒上庭訴訟

作者:江鄉貳的獨白

配圖:新聞報道&網路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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