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陽鎮城東KYCD-13地塊控規修改(D18-1、D18-2、D18-3、D18-4、D19-1、D19-2地塊)(草案)公示

一、專案背景

昆陽鎮城東新區位於昆陽鎮東北部,屬於平陽縣中心城區“兩軸四片”建設範圍。為最佳化城東新區城市結構和用地功能,加強城市建設規劃管理,平陽縣住房與城鄉規劃建設局於2010年11月委託我院結合城市設計理念,編制《平陽縣昆陽鎮城東新區控制性詳細規劃》。由於該規劃編制範圍9。25平方公里,在整體設計過程中雖已儘可能考慮現實情況和工程實施條件,但由於市場經濟不確定性,或將導致規劃構思與實際建設之間的偏差。因此為增加規劃彈性,減少規劃頻繁調整的誘因,並使得規劃更切合實際、更機動的服務於城市建設工作,因此在原《平陽縣昆陽鎮城東新區控制性詳細規劃》研究基礎上,城東新區指揮部於2017年03月委託我院編制《平陽縣昆陽鎮城東KYCD-13地塊控制性詳細規劃》(以下簡稱“原控規”)。該專案於2017年09月經平陽縣人民政府批覆實施(文號:平政發【2017】212號),現已成為KYCD-13地塊開發、建設的規劃管理依據。目前隨著城東新區進一步發展建設,為滿足實際建設需求,更科學地組織後續建設工作,滿足城東新區整體經濟社會的發展要求,需要對KYCD-13控規單元中區域性地塊進行修改。

二、修改地塊位置及規劃範圍

本次修改地塊為《平陽縣昆陽鎮城東KYCD-13地塊控制性詳細規劃》中的D18-1、D18-2、D18-3、D18-4、D19-1、D19-2地塊。

規劃範圍由橫陽路、經六路、萬聯路圍合而成,總用地面積為11。02公頃。

三、修改內容

(一)用地性質修改

原控規中D18-1、D18-4地塊為商住用地(R/B),兩地塊中間設定一條12米支路二號路,作為地塊出入口通道。本次修改為提高中軸線廣場連續性,避免機動車交通對中軸線廣場的干擾,將二號路(中軸線廣場以西路段)取消,合併D18-1、D18-4地塊,用地性質調整為商住用地(B/R),且規定商業建築面積佔總計容建築面積不應小於35%,臨近中軸線廣場沿線商業建築限高為80米,且居住建築限高為80米。為滿足行人進出中心綠軸廣場,規劃於該地塊中部預留一條7米寬人行通道空間。

(二)控制性指標修改

原控規中規定D18-1、D18-41地塊採用高層控制性指標,簷口限高為60米。本次修改結合《平陽縣城鄉規劃管理技術規定(土地使用和建築管理)(修訂)》及實際建設需求,重新確定地塊控制性指標。

5-1

修改前後(地塊)控制性指標對比表

地塊

編號

用地

程式碼

用地

面積

m 2

容積率

建築密度

%

綠地率

%

限高

m

備註

原控規

D18-1

R/B

35180

1。1-2。0

40

30

60

D18-2

G3

6934

——

——

——

——

D18-3

G3

7250

——

——

——

——

D18-4

R/B

35710

1。1-2。0

40

30

60

D19-1

G1

3962

——

——

——

——

D19-2

G1

4283

——

——

——

——

修改後

D18-1

B/R

73344

2。6

25

35

100

D18-2

G3

14664

——

——

——

——

D19-1

G1

8589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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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廣泛聽取群眾意見,做到公平、公開、公正,現對昆陽鎮城東KYCD-13地塊控規修改(D18-1、D18-2、D18-3、D18-4、D19-1、D19-2地塊)(草案)向社會公告。如有異議,向平陽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提出。公示日期:2020年9月9日至2020年10月26日(30個工作日);聯絡電話:58191237;聯絡地址:平陽縣昆陽鎮興良路2號自然資源大樓301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