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預訂民宿被“照騙” 消委會發布民宿挑選“秘籍”

隨著旅遊消費的不斷升級,集住宿、體驗、玩樂於一體的民宿日益受到追捧,部分網紅民宿、特色民宿更成為當地的新地標。但隨著民宿消費的火爆,衛生差、服務不到位、現場與照片不符等諸多問題也日益顯露出來。國慶長假將至,廣東省廣州市消委會發布了一份實用的“民宿挑選秘籍”。

據廣州市消委會介紹,有消費者反映於2022年5月在平臺上瀏覽民宿展示的照片時,發現一家溫泉別墅豪華整潔,綜合評分達到了4。6分。因消費者急於帶著一眾親友感受“豪華民宿”,於是在未進一步檢視網友詳細評論的情況下,就以1600元的金額預訂了該民宿。沒想到,消費者帶親友實際入住後,發現所謂的溫泉別墅與其在平臺上的展示完全不符,衛生和硬體設施條件極差,房間到處都是灰塵汙漬,廚房裡外都是油汙以致根本無法做飯、燒烤,KTV影像模糊且歌單老舊。消費者認為商家存在嚴重的欺詐行為,要求更換到與平臺宣傳圖片一致的房間,但遭到商家拒絕,聯絡平臺也未解決問題,無奈之下只能勉強住下。事後,消費者在與商家協商仍然無果的情況下,向廣州市消委會進行了投訴。經多次調解,最終由平臺賠償了消費者600元。

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條,“經營者向消費者提供有關商品或者服務的質量、效能、用途、有效期限等資訊,應當真實、全面,不得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宣傳。經營者對消費者就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的質量和使用方法等問題提出的詢問,應當作出真實、明確的答覆”。上述案例中,商家將美化後或個別裝修豪華的別墅照片發到平臺上,作為民宿的整體宣傳圖片以吸引客源,沒有真實、全面地告知民宿的情況,侵犯了消費者的知情權。

此外,根據《電子商務法》第十七條“電子商務經營者應當全面、真實、準確、及時地披露商品或者服務資訊,保障消費者的知情權和選擇權。電子商務經營者不得以虛構交易、編造使用者評價等方式進行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欺騙、誤導消費者”的規定,相關平臺對於商家提交的虛假圖片沒有履行稽核的義務,任由商家釋出虛假圖片欺騙消費者,也是侵犯消費者知情權的一種表現。

針對上述案例,廣州市消委會提醒消費者挑選民宿時要注意三點。

做好挑選攻略,多看圖文評論。廣州市消委會透過《民宿行業服務現狀調查》瞭解到,透過平臺預訂民宿的消費者,對民宿的入住評價參差不齊。入住到符合心意的民宿時,消費者會給予很高的評分,並上傳美照;遇到“照騙”後,會針對髒亂差的衛生狀況、破舊的裝置等進行拍照上傳,並將糟心體驗寫入評價欄。鑑於部分商家利用消費者對民宿周邊環境不熟悉的弱勢地位而特意美化宣傳圖片,廣州市消委會建議消費者不要只根據平臺上商家過度修飾的照片來挑選民宿,還應著重參考以往消費者上傳的真實圖片和評論來避免“踩坑”。

留意退改規則,事前做好溝通。有消費者反映,有關民宿的退改訂規則,要麼是找很久才能找到,要麼是找到了又因為格式條款層出不窮而根本看不懂。為此,廣州市消委會建議消費者選購民宿前要認真閱讀平臺的退訂規則,儘量選擇條款公平的民宿進行預訂,並且要與商家提前進行充分溝通,確認退改訂民宿所需承擔的責任,並協商後續處理方式,儘可能降低事後出現糾紛的機率。

保留有關證據,依法進行維權。如果入住民宿時合法權益受到了侵害,可以透過全國12315網際網路平臺或民宿所在地的12345市民熱線進行投訴;也可以向民宿所在地的相關行政監管部門投訴。

廣州市消委會呼籲廣大民宿經營者要切實提升守法誠信經營意識,自覺遵守市場規則,落實相關法律法規,以優質的服務、公道的價格贏得消費者認可,共同維護民宿新業態的可持續發展。同時呼籲相關網路平臺,加快完善有關稽核機制,對經營者釋出的文字、圖片等資訊盡到稽核義務,依法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陳曉瑩 記者李青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