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用寬容釋惡行,借曹平隱喻“錯換”,真的不是個好主意

文:貓眼

莫用寬容釋惡行,借曹平隱喻“錯換”,真的不是個好主意

公與私不併行,恩與法不兩立。以公滅私,以法奪恩者治;以私害公,以恩撓法者亂。此古今不易之道也。——【宋】汪藻《秦論邢煥·孟忠厚除授不當狀》

“錯換人生”即將迎來二審,而就在公佈時間後沒多久,開封某官方平臺凌晨釋出了一條訊息引起了一片譁然。

莫用寬容釋惡行,借曹平隱喻“錯換”,真的不是個好主意

對於廣西曹平之事就這樣發出來,雖然不能說人就真的意有所指,但是這時間點要說沒有點隱喻也實難取信大眾,但是這訊息一出不但沒讓大眾覺得這主角是善良的是寬容的楷模,反而更加的起了爭議。

咱就不說錯換人生如何,就單純說說曹平這寬容到底該不該。

曹平1988年生人,就在其剛滿五個月的時候因為工作繁忙,所以父母聘請了位年輕保姆幫忙照料孩子,而這位保姆就是帶走曹平所謂撫養了他32年的養母秦某英,而帶走的時間就是工作第二天,這已經是典型的G騙兒童事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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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走就是整整32年,而曹平的親生父母也整整找了他32年。

雖然沒有《失孤》中的父親那般一直奔襲在路上,但是他們卻一直生活在煎熬之中,這數十年的煎熬要忍受多麼大的痛苦,可是卻因為區區時效問題無法懲罰那個帶給他們巨大痛苦並且改變他們人生軌跡的“惡人”。

而最讓親生父母痛苦的恐怕是親生兒子曹平的做法,因為秦某英一家多年的養育,讓曹平將恩義放在心頭,養恩深重,所以他始終寬容地對待自己的養母,並且還呼籲親母放下仇恨,在勸解未果的情況下不惜與親母親妹站上了對立。

“得饒人處且饒人”“碎骨難報養育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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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許這是曹平內心深處的想法,因為感情真的是時間培養出來的,30多年的培養與親近,曹平內心掙扎糾結無法絕情很能理解,對於他來說怎麼選擇都是有道理的,道義與恩義,公與私都無可厚非。

但是大眾卻不該用寬容去釋解這種惡行,更不應該將這種行為拿出來當模板案例怡然自得。

一個鑽了法空子的事例,一個迫不得已難以自持的“認賊作父”事例,拿出來做隱喻想要表達應該寬容與承恩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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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開篇所說任何事都應該先公後私,“公滅私者治,而攜恩撓法者亂”,故曹平之事不該被當作例子堂而皇之地搬到臺前,一個因私逆公,一個骨子裡帶著自私主義的人如何能當楷模?

所以如果是藉此來隱喻錯換,以此來干擾養父母和養子的公堂事,真的不是個好主意,因為這明明是個壞榜樣。

嗯“錯換”需要依法、依例,條理清晰地按照程序行事,不能夾雜複雜的情感捆綁。

莫用寬容釋惡行,借曹平隱喻“錯換”,真的不是個好主意

因為看了太多的讓人感到灰暗的“被G帶兒”長大後的所謂情深事例,反而讓大眾更加的痛恨,更加的同仇敵愾,那些被G走的孩子用親生父母數十年的痛苦和辛酸來彰顯自己的寬容與情義,對於他們來說可能求了一份安心,但是卻刺痛了無數的為人父母者,不甘心不同意不認可,是惡行就必須要受到懲罰,不該隨意加以寬容與原諒。

莫用寬容釋惡行,借曹平隱喻“錯換”,真的不是個好主意

最後“莫用寬容釋惡行,世間本該正當先”我們也期待著“錯換”二審能給大眾一個公平公正讓人信服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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