娶老婆不如買桔子吃

娶老婆不如買桔子吃

長紅了的桔子酸酸甜甜,真是人間的美味,那種舌尖上的幸福我十分的喜歡,因此每年桔子下來的時候,我都常常要買,一兜子提回家,坐在床上一邊看著電視劇,一邊剝著桔子吃,任時光這麼悠閒的流逝。

一種食物,一個人若是喜歡,那就比其他人吃的更多,一個接一個桔子被剝掉,桔瓣幸福了口腹,桔皮扔進垃圾桶,不經意的功夫,一兜子桔子就下去了很多,舌尖上的幸福,也瀰漫到全身。

愛一種食物,就跟愛一個人一樣,你看起來就喜歡:但是食物有價,人卻是難以估價;比如喜歡吃桔子,貴的時候幾塊錢一斤,便宜的時候幾毛錢一斤,這個價格,幾乎是人人吃得起,花上一二十塊錢就能買上一兜,讓你吃到滿足!但是人呢?價格就不好估計,比如如今娶老婆,有的要八九萬,有的要十來萬,我如今所居住這地方大約最便宜,只要兩三萬就可以了,但是聽說很多地方要幾十萬,導致沒本事的人都打了光棍,本事小的人只能娶個其貌不揚甚至十分醜陋的老婆,因為凡是有點姿色的,一般都嫁給了或者貼上了有錢人。

這樣的例子比比皆是,要是叫我一一舉出來,恐怕就是說上一輩子,連一個城市的故事都說不完,隨便說一兩個吧,應付應付平臺下吃瓜群眾:比如我一個朋友的女同學,24歲的漂亮姑娘,就嫁給一個五十多歲的老男人,比如某個有點姿色的姑娘,在超市裡打工,遇到箇中意他的大款,於是就做了人家的情人,哎,情人就是第三者,但是能做個第三者也是高看她了,因為她其實不知道是第四者、第五者還是第六者······但她其實也不在乎,第幾者都沒關係,有關係的是金錢——這萬惡又神聖之物。

剛才咱們說到幾萬幾萬的數字,其中我提到的那個“要”字我覺得我用的太好了,一個XX店市的男孩子,看上了某個縣城一個女孩子,想娶人家,那女孩子倒也是喜歡他,於是兩方的家長就見了面,女孩子的媽媽開口就要二十萬:這二十萬是彩禮錢,還要在大城市裡買房、買車,這個價格男孩子家出不起,於是只能作罷,他就這麼悽慘的體會到了一次愛情,價格太高,買不起。

但是用“買”這個字吧,也不太合適,因為愛情這玩意,沒錢固然不行,有錢也未必得到:比如你買了她的人,她未必就給你她的心;還比如剛才那個男孩子悽慘的愛情,就算他家給了女方二十萬,女孩子“買”回家,卻也是隻“買”了一個合法的“睡覺權”,不代表完全的“使用權”,為什麼這麼說呢?因為你花錢去買東西,東西就是你的了,你愛怎麼用怎麼用,用的不想用了,哪怕扔在溝裡也沒人管你,但是你“買”個老婆,法律上你們是“合法”的夫妻,但是她卻不代表屬於你,生氣、吵架她和你一樣的地位,你要是讓她過的不順心,那完全可以跟你離婚:這是自由的,離婚了人家是人家、你是你,所以你即使花了大價錢,也算不到“買”,只能說“暫時使用”。

暫時使用的好處就是你可以合法的睡覺,幹男人和女人樂意乾的事情,要是沒有那層“合法”的紙張,你們就不是名義上的夫妻,只能算做“苟合”“非法同居”,要是花錢去那些什麼足療了、沒有理髮刀的理髮館、洗浴中心特俗服務房間去玩了,對不起,你犯法,你是“嫖”,成了被法律打擊的物件:所以合法的好處還是不少的,你們可以盡情的享受彼此,不用擔心犯罪。

所以如今的婚姻買賣遠遠不如我買桔子吃幸福,我可以安安靜靜的在淡雅的時光之中細細品味大自然這食物的獨特味道,你們可以嗎?看滿城的樓房,一棟比一棟高,每一棟高樓數不清的窗戶中,都是一份曾經的愛情和如今不知道是不是愛情的生活!我知道的一棟高樓中間的一個窗戶中,那男的為了娶那女的,一百多萬的樓房付了二十萬的首付,然後就有了幾十年的房貸:他樓外的花園之中今年鬧蟲害,到處是背殼的蝸牛,駝著厚重的殼,爬啊爬啊,一不小心,就栽了個跟頭,從某處掉下來或者滾下去,摔爛了整個生活,就跟他揹著那一百萬的房子一樣,拼命工作,沒日沒夜,三十歲左右的年輕人,疲累到萎靡如衰老的老年人,那張麻木的臉上,少了笑容,多的是一種淡淡的哀愁和無奈·······

2018-10-9 2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