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亭區出臺重大行政決策程式規定 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程序

山亭區出臺重大行政決策程式規定 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程序

6月27日上午,山亭區人民政府第七十二次常務會議研究透過《山亭區重大行政決策程式規定》。區司法局黨組書記、局長宋文忠向區政府常務會議彙報了《規定》的起草說明。區委副書記、區長王德海指出,制定《山亭區重大行政決策程式規定》,規範全區重大行政決策程式,是推動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的必然要求,是完善基層法治體系,推進基層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的重要舉措。

王德海要求,區政府系統各級各部門,一要提高思想認識,認真學習《規定》。積極組織本單位工作人員,加強對《規定》的學習,主要負責同志要率先垂範,帶頭學習,深入領會《規定》精神,熟練掌握《規定》要求,確保政府的每一項決策、每一個行動都在法律的框架和軌道上執行。 二要樹牢法治理念,自覺執行《規定》。要牢固樹立權由法定、權依法使的基本法治理念,認真抓好《規定》在本單位的貫徹落實;要嚴格執行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集體討論決定等法定程式,切實做到科學決策、民主決策、依法決策。三要抓好《規定》實施,建設法治政府。要以《規定》實施為契機,進一步完善重大行政決策制度,嚴格重大行政決策程式,制定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加快法治政府建設步伐;要依法履行政府職能,以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破解難題、推動發展,堅決捍衛法律權威、維護群眾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