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機動車撞上豪車,依法維權有錯嗎?

轉自微博,作者:雷家茂律師,侵刪

法律是對人最基本、最低的要求,如果連法律都不遵守,行為是不法的,那麼憑什麼要求他人對不法讓步?讓不讓步那是他自己的權利,他應當有權利決定自己是否讓步。

對於相關的事件,我們一定要有正確的是非觀、對錯觀,不能夠和稀泥,更不能夠搞道德綁架,有時候搞道德綁架就是對他人合法權利最嚴重的侵害,也是對法律制度嚴重的破壞。所以,我們要有清晰的認識。

近年來,腳踏車、電動車、三輪車等等撞上豪車的新聞層出不窮,處理的過程、結果也是五花八門。對於豪車一方讓步的,不要求賠償的,我們會刮目相看。但是,對於不讓步的,堅持維權的,我們也不能夠另眼看待,依法維權有什麼錯?

我們也應當警醒,法律制度既然制定了、實施了就應當遵守,如果違背了違法了,就要付出相應的代價,這就是違法的成本。如果違法沒有成本,甚至犯罪也沒有成本,那法律制度恐怕將形同虛設,我們的生命財產安全,也將難以保證。

安全行車、文明行車、守法行車,不管是非機動車司機,還是機動車司機都應當做到,這既是對自己生命財產的負責,也是對他人生命財產的負責,不要抱有僥倖心理,不要覺得事故不會發生在自己身上。

我們都要有一顆敬畏之心,敬畏法律,敬畏規則。依法依規處理,不是沒有人性,而是為了防止別人利用人性。

非機動車撞上豪車,依法維權有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