斗拱是中國古建築學習領域中最為常見的名詞,有關斗拱的名稱在各種古代文獻中也比較多,例如欂櫨、鋪作、鬥科、枓栱、節梲、曲木、爵頭、柎、欒、槉、攣、
蓮花托、牌科
等,
在現代漢語辭典裡寫作“斗拱”,各種書籍有的寫為“
斗拱”,有的寫為“斗栱”,還有的寫為“枓栱
”等,
寫法很不一致。究竟哪一種才是規範稱謂的寫法呢?
“鬥”字在東漢許慎的《說文解字》中解釋為,“鬥,十升也。象形,有柄。凡鬥之屬皆從鬥”。
原
《易 豐》:“日中見鬥”。《詩 小雅 大東》:“ 維北有鬥”。 又《禮·喪大記》
浴水
用盆,沃水用枓。唐盧綸《蕭常侍癭柏亭歌》“攢甍斗栱無斤跡,根癭聯懸同素壁”。還有一些有關記載,不一而足。
作為名詞,“鬥”字本義為舀酒的勺子,引伸為鼓形量器及鬥狀物,如斗車、鬥筆 、斗笠、斗篷、斗箕、鬥進鬥出 、車載斗量、斗轉星移、北斗星等。
《唐韻》。《集韻》曰:當口切,音鬥。栱枓,柱上方木也。又栱鬥,柱頭枓栱也。這是關於建築斗拱的解釋。
因為古建築鋪作中的“枓”與“鬥”很相似,故後人多簡寫作“鬥”。枓栱早在西漢時就已經初露端倪,如《史記·索隱》:“凡方者為鬥,若安長柄,則名為枓”,“枓”為方形,帶有長度的手柄,東漢時期還沒有將鬥與栱合為一詞,從兩漢反映的影象資料分析,曲形手柄託著方形斗的形象,彷彿連線起來的北斗七星。
“枓栱”一詞較多出現在北宋時期,枓的初始意義又稱為“櫨”,北宋《集韻》說:“栱枓,柱上方木也。”枓,讀音鬥,至遲在宋時,“枓”與“栱”兩詞聯絡在了一起,被稱為枓栱,宋《營造法式》的多個版本以及梁思成先生《營造法式註釋》均稱之為“枓栱”。
宋《營造法式》是北宋朝廷編撰的建築專著,對於木構建築中的斗拱構件稱之為“枓栱”,也稱之為“鋪作”。《釋名》:“櫨在柱端。都盧,負屋之重也。枓在欒兩頭,如鬥,負上隱也”。看來,古人記錄這種鬥和栱的組合構件,都是用木字旁的繁寫體,寫為“枓栱”。
為什麼現代許多正式出版的古建築專著或論文多寫成“斗拱”呢?為什麼新華字典中也收錄為“斗拱”呢?為什麼我們在文章中寫“斗栱”,反而被電腦自動檢測為錯別字呢?
“拱”,《說文》解釋“拱”為放手,從手,發音為工的聲音,本意具有拱手及向上隆起等意思,從東漢時期的枓栱分析, 一些出挑構件確實有向上“拱”的意味,但也有很多是平直的做法,把這個時期枓栱的“栱”寫成“拱”有些牽強附會。查考隋唐時期的建築文賦詩詞,均寫作“栱”而不寫成“拱”。
筆者認為,古建築中鬥和栱屬於木質組合構件,從構件功能結構及歷史傳承角度來看,應該運用“枓栱”表述較為貼切。《營造法式》的作者
李誡先生
治學嚴謹、學貫古今,在《營造法式》通篇使用“枓栱”而非“斗拱”,
從宋代開始,“栱”字已約定俗成使用了一千年。
現代新華字典中收錄“斗拱”,將“枓”誤寫成“鬥”,將“栱”誤寫成“拱”,迫使大眾文章、
圖書出版及電腦檢測軟體流程以
為規範,忽視了古代建築枓栱鋪作的木質本意以及傳統用法,容易以訛傳訛,形成歧義。建議新華字典再版時正本清源,
予以修正,
改“斗拱”為“
枓栱
”。
營造法式原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