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威錯換案:為何要從15號床變為16號床,看醫護人員怎麼解讀?

15號床變為了16號床,這個我們都是聽說了的,但是,之前我們解說的不夠專業和細緻。今天我們就來看看專業醫護人員是怎麼看待這個問題的?

首先孕婦到醫院生孩子變換床位,這事並不是沒有的,甚至可以說是很正常的。可是,為何到了該孕婦這裡就有疑問了呢?沒有疑問我們也不會去分析的。

要想回答這個問題,我們還得從他們留給我們的病歷上找答案,這是很嚴謹的一件事,杜絕一切的胡編亂造,我們要以理服人。

那麼,怎麼區分該孕婦一開始是住的是15號床,還是16號床呢?

郭威錯換案:為何要從15號床變為16號床,看醫護人員怎麼解讀?

看該孕婦6月9號住院時肝功能檢驗報告單,上面寫的是15號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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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樣6月9號住院尿檢的單據,也是寫的15號床,還有其它一些相關單據,都是可以幫助我們確定該孕婦就是住15號床的。

由上面可得,15號床是該孕婦的真實床位資訊。

那麼,從什麼時間的幾點開始該孕婦從15號床,變成了16號床了呢?繼續看病歷:

郭威錯換案:為何要從15號床變為16號床,看醫護人員怎麼解讀?

這是該孕婦的胎心監測表,日期是6月9號到15號的,床位寫的是15號床,透過這一張表來看,似乎,病歷是沒有出現問題的。

但是,緊接著下一頁就有問題了。

郭威錯換案:為何要從15號床變為16號床,看醫護人員怎麼解讀?

這一張病歷15床就變成了16床,事件發生在6月15號。那麼,這個床的變換到底是在幾點發生的呢?我們又看到16號床這張病歷的時間最開始寫的是17:30分。同時,我們再看看這一張病歷前面的那一頁,最後的時間是多少,這樣就可以確定換床時間了,我們把那個病歷放大來看:

郭威錯換案:為何要從15號床變為16號床,看醫護人員怎麼解讀?

我們先直接看最後一行,6月15號分別在上午6:30分,10點和下午2點給孕婦做了胎心監護。也就是說從6月9號到6月15號下午2點,該孕婦都是住15號床。

該孕婦從15號床換成16號床,是發生在6月15號的下午2點到17:30分之間。下面再說為何這個換床是不正常的呢?

大家還是看我們放大的這個病歷,13號和14號(包括9-12號)做胎心監護的時候,都是豎著寫胎心監護內容的。

比如:

6點

9點

12點

但是,到了15號的時候突然就變成了橫著寫了,比如:6:30分,10點,2點。

這樣寫是有問題的,若是這一頁不夠用了,醫護人員可以用下一頁繼續豎著寫呀,況且15號的記錄,已經寫出格外了。光這一天的記錄存在的問題就有兩個,不僅寫出格外了,而且還是橫著記錄的,和以往的不一樣了。

要知道這是正規的檔案,具有法律效應的,不要說這種具有法律效應的檔案不應該這樣寫,了。即便是普通的檔案記錄,恐怕這樣寫也是不會被允許的吧?

當然了為何他們要這樣從豎著寫到橫著寫,也是有原因的。不過這個原因還得在後面講解,相關醫護人員先在這裡賣個關子。

除此之外,要知道許敏是6月15號下午5點多生的孩子呀。她生孩子的時間,正好和錯換孕婦換床的時間重合了。

許敏下午5點多生的孩子,換床是發生在下午的2點到5點30分之間。若是不換床按照這個法律文書的記錄,他們兩個是住在同一個房間的:

郭威錯換案:為何要從15號床變為16號床,看醫護人員怎麼解讀?

這是不是說本來兩個孕婦是在同一個房間住著,但是,許敏生下孩子來之後,就把另一個孕婦的房間換到了另一個地方了呢?

這是不是也意味著孩子錯換後,就和自己的生母徹底地分開了,連母親的聲音都聽不到了,畢竟不在同一個房間裡了。

我們還有一份病歷要看:

郭威錯換案:為何要從15號床變為16號床,看醫護人員怎麼解讀?

大家再看這個體溫表,明明是該孕婦6月9號到6月15號的體溫記錄,上面平穩的溫度也寫的很清楚,本來這個時間段的床號應該是15號床才對。但是,為何後來改成了16號床呢?這不是很明顯的作假嗎?

種種跡象表明,給該孕婦換床是一種人為且不得不換的一種行為,15號下午必須得換床了。換床之後,還要把之前部分病例的15床給刻意改成16床。

怎麼評價這件事呢?

只能說把該孕婦的病歷弄成了這個樣子,填寫的如此不規範,還把人家孩子錯換了。最後賠償100餘萬真的是少了,發生了這樣的事,肯定不能和解的吧?賠償了100餘萬就想和解,哪有這好事?希望你能堅定下去,拒絕任何形式的和解。

郭威錯換案:為何要從15號床變為16號床,看醫護人員怎麼解讀?

許敏肯定是不會和解的,自己明明生的是健康的孩子,為何要抱給自己別人的孩子呢?抱給她的孩子到底是不是病孩子?相信相關涉事醫護人員都是清楚的,更何況呈現出來的記錄,幾乎都是有問題的,這就是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