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唐前期農業的發展

隋唐五代時期經濟發展的基礎是農業。農業是整個古代世界決定性的生產部門。即在近代

因交通和科技的發展

工業與商業日益發生較重要的作用

但農業還是一個重要生產部門。超過生產勞動者個人需要的農業勞動生產率

是一切社會的基礎

現代社會也不例外。

在隋唐時期

我們發現首先是農業的發展牽動手工業和商業的發展

而後才有經濟全面的繁榮

又在經濟繁榮的基礎上促進了文化、文學、藝術等等的發展和繁榮。這

時期很明顯的經濟特點

是在長期戰亂分裂之後

在由貴族豪門大地主佔有大量奴婢、部曲、蔭戶、佃客等等類似奴隸和農奴勞動力的情況下

自然經濟佔絕對優勢的中古式經濟之後

向著一般地主和佃農

小自耕農經濟以租佃製為中心的初步商品經濟過渡。

隋唐前期農業的發展

隋唐五代正處在這一過渡的轉折時代

是中國封建社會的中期階段。這一時期起

經濟重心已南移

江淮流域、江南和華南等廣大地區經濟有較大發展

黃河流域以及華北和西北地區已相對落後。唐五代以後

宋、元、明、清都是這個趨勢

都是向著租佃制小農經濟和商品經濟方向發展。商品經濟是否發達

是測量封建社會經濟是否進步或後退的標誌。

一般說來

在中國封建社會中

春秋戰國及漢武帝以前的西漢社會

有過商品經濟活躍的時代

而在這些時代中經濟也就有較迅速的發展。在漢武帝以後以至東漢末

商品經濟因地主封建制約束的加強

商品經濟停滯不前

自然經濟比重較多

因之這些時期一般社會經濟也就僵化

停滯不變。

漢末以來

迄至五胡十六國和南北朝

很多地方在較長期中

“錢貨無所周流”

幾乎沒有商品經濟

因此

除個別能維持和平安定的地區外

經濟均遭到破壞和後退。經過北周和隋初

社會經濟始有初步恢復和發展

到唐初經過

“貞觀之治”以後

才有農業、手工業、商業均有發展的全盛時期

商品經濟發達

是這一時期的顯著特點。

農業的生產力

取決於下列幾個條件

(1)農業勞動工具,(2)水利灌溉,(3)農民負擔,包括賦役租稅及一切經濟外強制,(4)農民的自由程度,包括人權、物權,即人身隸屬關係財產權,和土地所有制等。

前兩條屬於生產要素方面

後兩條屬於政治和社會關係方面。農業雖然是基礎

但是離不開商業和手工業

又離不開所有制

以及賦役﹑租稅制度等生產關係的制約。

一般說

商業愈發展

愈能促進農產品的流通

愈能增加農民的收益。而工業的發展

愈能改進農業勞動工具以至促進農業機械化的發展

使農業也能現代化

縮小農業人口在總人口中的比重

促進全社會人口素質和文化水平的提高。而生產關係中的土地所有制、政治制度、法治水平

租稅制度等等,對農業的盛衰息息相關

因為這些都能決定或影響農民的人身自由和物質利益。所以

農業不是孤立的生產部門

它是在一定政治環境和社會物質條件中進行生產的

受很多條件和因素制約

是一個錯綜複雜的生產部門。

隋唐前期農業的發展

農業生產工具對農業發展有直接關係。農業生產主要是人力

耕作依靠牛、犁。北齊、北周及隋

耕田均靠人與牛

牛亦受田

北齊

“丁牛一頭

受田六十畝。限止四牛

”。北周、隋均行均田制

其受田

“丁男、中男永業、露田

皆遵後齊之制

大致與北齊相去不遠。地處北中國

對牛馬牧畜比較重視。隋代周

未見有更改

甚至均田法亦仿照北周、北齊。隋代時間短

在農業生產上大致與北齊、北周相仿。其後進

唐代

始有長足進展。牛耕仍使用傳統方法外

其使用主要農具之犁

則有進步。唐人陸龜蒙著有《來耜經》至今尚存

其所述耕犁

是由

11

個部件構成

“未耜

農書之言也。民之習通謂之犁。

……冶金而為之者曰犁饞、曰犁壁

斫木而為之者曰犁底、曰壓饞、曰策額、曰犁箭、曰犁轅、曰犁梢、曰犁評、曰犁建、曰犁槃

木與金凡十有一事。

所述已較複雜

其中所言犁饞

即犁鍾

以鐵為之

其所言犁壁

亦鐵製

金即是鐵。地下出土有唐代的犁饌

璧畫中有牛犁

均證明唐代犁相當進步

牛犁耕作當較前代普遍。唐代的犁

前後長一丈二尺

饞長一尺四寸

廣六寸

壁廣長皆一尺

底長四尺,廣四寸。轅長九尺。若與《齊民要術》所載之轅犁、遼東長轅犁和齊人蔚犁比較

則唐時犁已有改進

較前靈巧

其功效當較之前人所用之犁為大。

犁之外

又有各種農器

江東之田器

盡於是。爬即是耙

用於碎土、平土

並去除雜草。在犁後

有土塊

須再用耙碎平土塊

及去草

將土耙細

然後可下種。碩釋當用於水田

有齒

在爬之後

再用碩釋在水中梳散碎土

以便插秧或插禾。碌磕當是有觚稜的壓土工具

水陸皆可用。此外又有無齒

樓等工具

木製

用於打土、平土及趟土

使田土平整。

元代人王禎所著《農書》

有關於上述農具的記載

兩相比較

則知唐代農器有承先啟後的歷史作用。方杷

乃用牛挽拉之方形齒杷

常用石壓其上或人立其上以加壓力

使土塊細碎

並可疏去雜草

至元代已使用。所謂

“人字耙”

即通常用手工勞動之釘耙

用以起土、鬆土和去草。

隋唐前期農業的發展

唐代的

“勞”與“樓”為名的農具

當為無齒耙

用以平土打土

而加釘齒即為人字粑。與耙相對等使用的是鍬與鋤

備盛土

鋪起土

即是鍬。唐代府兵出征

人具一鋪

用以攻城掘塹

這正是後代工兵所用之鏟。古代農具錢餺、鏽、耨、鏟等

皆由來耜演化而來。從農具演變上來說

唐代正處在承先啟後的中間發展階段。

唐代農業工具、器械

除《來耜經》所載外

種類甚多

凡是前代兩漢魏晉南北朝隋時所有的

唐代都有。即後來宋、元所使用的各種農具

與唐代相類似

沿至明代

有一貫相承性

在王禎《農書》及明徐光啟《農政全書》中可以看到一些史實。唐代農具所以發展能普遍供應

與唐代手工業發達及冶鐵業發展有連帶關係。

唐代冶鐵業相當普遍

除山西、陝西、河南、山東諸省承前代已有基礎外

在南方有新發展。唐在內地各市鎮儘量供應農器

而在西北邊疆則禁止輸出。在唐代

大致農器無稅

市場上自由買賣

至宋代大中祥符時

1008

1016

始有農器收稅。一般說來

唐代農器比較充足

是因為手工業和商業比較發達所致。

唐代水利灌溉工具比較發展

唐代水車的製造與使用

是中國農具史上一個大發展

影響國外

江南征調造水車工匠

所成水車

分發畿內諸縣令

令依樣製造

以廣溉種。唐大和三年

日本淳和天長六年

日本仿造唐龍骨水車

用以溉灌。日本仿造唐代水車

不止一種樣式

有手轉

足踏、牛豔

則這些水車在唐代已經使用。

其實唐代的水車

包括龍骨車

不是突然出現

而是由前代發展改進而來

東漢時已有畢嵐作翻車三國時馬鉤作翻車

灌水自覆

更人更出,其巧百倍於常

已有大大改進。至唐代自然在前代基礎上又有改進。唐代在山地溪邊及平地水邊有灌溉用簡車及水轉筒車。杜甫春水詩有

“連筒灌小園”。連簡可解釋為用長竹簡

中通其節

使竹簡連線

用以引水導水

今之自來水管然

在山區寺廟及旁溪人家往往用之。

此類宋代已普遍使用之筒車

隨著流水自轉

尤其在江南較常見

如果上述解釋不錯

則水轉簡車在唐代已行於四川。所賦是水轉簡車

不費人力

日夜不停

其功用勝過古代轆鏟與桔棒不知多少倍

則確知唐代已使用水轉筒車。前後代比較

信乎農具至唐代有進步

已走在世界的前面。

隋唐前期農業的發展

農業生產工具對農業發展至關重要

還必須有其他條件的配合

如土地所有

人身自由

對國家賦役負擔輕重等等

都是有決定性的影響。如果農民沒有土地、缺乏人身自由

貧困至極

雖有鐵製農具供應亦無力購置。《新唐書

·食貨志》一開始

有總結性的敘述

很有意思

溫故知新

介紹於下。

古代人已經認識到經濟的發展

須農業、手工業、商業互為依存

土地、人民、財政相互協調

量入為出

取民有制

節用而愛民。這是經濟發展的根本。農業是其中主要的生產部門

其決定的因素不是單一的。我們在唐前期農業發展歷史上看到上述原理的存在。自隋文帝統一中國

除煬帝暴政引起農民大起義

有一二十年間經濟破壞外

直到天寶十四年

農業一直在發展,當時有各種良好條件和環境在發生良性迴圈

對農業有利。

例如均田制的實施

使荒田開墾及無田的農民獲益

府兵制的推行

減少軍費開支

官吏數目有限制

賦稅較輕

相對減少農民負擔。再如屯田和營田的經營

水利的興修

江南水田、山田、山地的墾闢

使農業耕種區域增廣。即就屯田、營田而言

據《新唐書

·食貨志》載

唐代對屯田、營田比較重視

遍佈於邊境駐軍各地

凡有鎮戍駐兵之地

幾乎皆有屯種。

其中河東道

131

大同軍

40

單于

31

定遠

40

西域甘州

19

屯。唐初重視馬牧

民間亦多養牛。馬牧多為官營

其始得突厥馬二千匹

又得隋馬三千匹於赤峰澤

今陝西大荔縣西南

),

徙之於隴右

置監牧官,從事繁殖。自貞觀至麟德四十年間馬增至

706000

匹。又置馬牧八坊於岐、豳、涇、寧間

地廣千里

置八坊牧田

1230

募民耕之

以給馬襪。

馬多地狹不能容

又闢地

廣佈於河西豐曠之區

而隴西、金城、平涼、天水四郡

皆成牧馬重地。馬五千匹為上監

三千為中監

餘皆為下監。各監皆以當地名名之。天下馬至以一繳易一馬。而民間畜牛多用於耕作

對農業發展

唐代前期農業發展,乃至各部門經濟均有發展繁榮,主要動力來自農民和其他一切人民,勞動人民是封建王朝立國的根本。唐代上半期,國家安定統一,賦役等剝削較輕,戶口逐步在增加。到天寶十三年而達到最高數字,此後則逐漸減少,主要由於戰亂及人口流亡。唐代農田數與戶口數,

-

般都是賦役冊上的數字或估計數字,並不準確。

隋唐前期農業的發展

杜佑及馬端臨都說,天寶中,應受田

14303862

13

畝。而在開皇九年,任墾田

19404267

頃。至大業中,天下墾田

55854040

頃少。這些都是估計數字,對隋大業時數字,杜佑已指其不實,他說,至大曆中,水田才得

6200

萬餘頃。上述各數大概都是估計數字,而非實際數。杜佑估計數字的根據是唐代賦稅計賬數及西漢的已有事例,他在賦稅下,天寶計賬中說,其地稅約得

1240

餘萬石。這就是說,天寶末年戶約

890

餘萬,每戶墾田約

70

畝,則全國墾田約為

620

餘萬頃。地稅每畝二升,故地稅總數為

1240

餘萬石。不論杜佑估計數字是否正確或準確程度如何,唐前期戶口和墾田均增加,則是無可懷疑的事實。

結語

農具,水利、戶口,墾田,對農業生產都是直接相關的因素,當然其中最直接的因素還是勞動農民的積極性。這是生產力最重要的因素。由於勞動人民積極性增加,農業生產也就上升。杜甫有詩云:

“憶昔開元全盛日,小邑猶藏萬家室,稻米流脂粟米白,公私倉廩俱充實。九州道路無豺虎,遠行不勞吉日出。齊紈魯縞車班班,男耕女桑不相失”。唐代農業發展至開元天寶時,謂之“極盛”,可信與歷史事實相符。

參考文獻:

《通典》

《新唐書》

《資治通鑑》

《全唐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