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首次將一名自然人列入嚴重違法失信名單

我省首次將一名自然人列入嚴重違法失信名單

每日甘肅網12月12日訊

據蘭州晚報報道 12月11日,記者從甘肅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獲悉,甘肅省市場監管部門依據新修訂的《市場監督管理嚴重違法失信名單管理辦法》,將自然人馬某某列入嚴重違法失信名單。將自然人列入嚴重違法失信名單,在甘肅省市場監管部門還是第一次。

馬某某因在生產銷售的食品中新增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2021年11月被徽縣人民法院作出刑事判決,併發出禁令。依據《市場監督管理嚴重違法失信名單管理辦法》第二十四條規定,徽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向馬某某發放《列入嚴重違法失信名單決定書》,將其列入嚴重違法失信名單。

根據《市場監督管理嚴重違法失信名單管理辦法》規定,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名單的當事人,透過國家企業信用資訊公示系統進行公示;在審查行政許可、資質、資格、委託承擔政府採購專案、工程招投標時作為重要考量因素;列入重點監管物件,提高檢查頻次,依法嚴格監管;不適用告知承諾制;不予授予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榮譽稱號等表彰獎勵。

甘肅省市場監管部門依據該《市場監督管理嚴重違法失信名單管理辦法》將一名自然人列入嚴重違法失信名單,對強化信用監管基礎性作用將起到示範引領效應。

蘭州日報社全媒體記者 袁文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