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出臺食品小作坊小攤販管理辦法

食品小作坊實行登記管理,攤販實行備案管理,幼兒園、中小學校出入口周邊200米內不得劃定為食品攤販經營活動區域。6月16日,常州市食藥監局就《常州市實施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具體政策進行解讀。當天,常州市發出了首批食品小作坊登記證。

生產者消費者都有保障

6月16日上午,在金壇區食藥監局,一家西餅坊的負責人溫先生領到了《食品小作坊登記證》,上面載明瞭作坊名稱、經營者姓名、地址及食品品種範圍等內容。

溫先生告訴記者,他從2015年底開始加工麵包、蛋糕等在自己的門店銷售,他的加工作坊雖然規模也不算小,但達不到領取“食品生產許可證”的條件,因此這1年多時間裡,他只是持有個體工商戶的營業執照,而沒有食品生產方面的相關許可。

“雖然自己加工的食品品質不錯,但是以前沒有這樣的法規,想領證也領不了。沒有證,總覺得心在那懸著。”溫先生說,現在領證了,感覺對自己對消費者來說,都是一種保障。

據介紹,當天常州首批發證小作坊分別位於金壇區和天寧區,品種有糕點、滷肉製品等。

食品小作坊實行登記管理

《辦法》系統規範了食品小作坊生產加工、食品攤販經營和監督管理等內容。食品小作坊實行登記管理,由所在地縣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負責。

常州出臺食品小作坊小攤販管理辦法

食品小作坊生產的食品包裝形式為散裝或者簡易包裝。食品小作坊不得從事預包裝食品生產加工活動。同時規定食品小作坊生產加工的食品應當在食品容器或者包裝上明示“作坊食品”等字樣,充分保障了消費者的知情權和選擇權。透過市場對資源的最佳化配置和消費者的理性選擇,進一步明晰食品生產企業與食品小作坊的邊界。

《辦法》明確了市、轄市(區)人民政府可以根據本地區實際建設特色食品街區,為食品攤販經營提供統一攤位,並提供水、電、垃圾處理等便利。幼兒園、中小學校出入口周邊200米內不得劃定為食品攤販經營活動區域。

在發證的同時,常州還將進一步規範食品小作坊管理,開展食品小作坊專項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