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子千里奔波為父伸冤,事成之後卻連累數萬百姓,真坑爹

坑爹是網路常用語之一,主要是用來吐槽和發洩不滿情緒。但某美美事件後,人們發現生活中真有坑爹的兒女。

今天,大鵬就給大家說一個歷史上真實發生過的女兒坑爹的故事。如果您認為解讀的不對,可以仁者見仁智者見智,但請勿上綱上線。

一女子千里奔波為父伸冤,事成之後卻連累數萬百姓,真坑爹

漢文帝十三年(公元前167年),齊國的太倉令淳于意,因為非法行醫造成醫療事故,被人告到了法庭。

當地法庭根據刑律、罪狀,最後判定淳于意罪名成立,應該處以肉刑(按照罪行輕重,分為剃光頭、臉上刺字、割去鼻子、砍去左腳或右腳等)。

一女子千里奔波為父伸冤,事成之後卻連累數萬百姓,真坑爹

因為淳于意大小是個領導幹部,按相關規定,其肉刑必須要到長安執行。因此,淳于意被差人用囚車押送到了長安。

淳于意家有五個閨女,但沒有兒子。他被抓後,這五朵金花束手無策,一直哭。淳于意生氣地罵道:“五個閨女頂不了一個兒!”

這句話一出口,惹惱了一個人,誰啊?小女兒淳于緹縈,她決心跟隨父親的囚車西行,到長安去救父。

一女子千里奔波為父伸冤,事成之後卻連累數萬百姓,真坑爹

要說漢文帝那會,信訪制度執行的還是相當不錯的。小緹縈真的就給漢文帝寫了一封信,漢文帝也真的收到了。

小緹縈的信上怎麼寫的呢?她信上說:“我父親因非法行醫獲罪受刑。我願意捨身救父,別讓他受刑致殘,沒機會改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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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文帝看到信以後,覺得小緹縈說的很有道理。於是下詔說:“肉刑容易造成終生殘疾,要廢除,有司制定出相關的法令。”

於是,丞相張蒼、御史大夫馮敬等人經過仔細研究,激烈討論,反覆論證,拿出了一個方案奏請皇上批准。

一女子千里奔波為父伸冤,事成之後卻連累數萬百姓,真坑爹

這個方案怎麼說的呢?“剃頭的改為築城或者舂米,臉上刺字的改為剃頭+築城或舂米,割鼻子的改為打三百大板,砍左腳的改為打五百大板,砍右腳改為公開斬首。築城、舂米各有刑期,刑滿釋放。”

漢文帝一看,有關部門效率很高,行動很迅速嘛!於是提筆在這個司法改革方案上寫了兩個大字:“同意。”

一女子千里奔波為父伸冤,事成之後卻連累數萬百姓,真坑爹

緹縈上書救父的孝行,萬古流芳,成為後世二十四孝的典型,人們根據這個故事還編了不少影視作品,

但是,大鵬在仔細研讀完這個改革方案後發現,緹縈這不是救父啊!這是赤裸裸的坑爹。不信,且聽大鵬分解。

表面上看,漢文帝廢除肉刑似乎是減輕了刑罰,但實際上,漢文帝廢除肉刑以後,人民受得刑罰反而加重了。

先不說,砍右腳的直接被斬首這一項,單單是割鼻子的改為打三百板子,砍左腳的改為打五百板子這兩項,就經常出現直接將人打死的情況。

舉個簡單例子,改革前,假如淳于意是劓刑,把鼻子割掉就完事了,改革後,就要被打三百大板,十有八九要被直接打死,你說,緹縈到底是救父還是坑爹?

一女子千里奔波為父伸冤,事成之後卻連累數萬百姓,真坑爹

那漢文帝為何要透過這個司法改革方案呢?大鵬私下揣測,是為了減少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殘疾人的數量。

因為那些應該被砍掉左腳、右腳的犯罪分子,在改革以後,不是被直接打死了,就是被公開斬首了。你覺得是不是這個理?

參考史料《資治通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