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倉賑糧,糧食借貸,賑粥——明代災荒的多種救濟手段

明代,長江中下游地區是全國的經濟重心,江南地區商品經濟發達,紡織、制瓷、印刷等手工業已有一定規模。湖廣、江西等地農業得到開發,人口增長迅速,其農業產出在全國具有舉足輕重的地位。但這一區域繁榮的背後也存在著災害頻發,民生艱難的另一番景象。

明代是一個災害頻發的朝代,據袁祖亮主編的《中國災害通史》統計,自朱元璋稱帝至崇禎帝自縊,其中二百七十七年的歷程中,共發生水、旱、震、疫、沙塵、風、雹霜、雪、凍等自然災害

3952

次,平均每年

14。2

次,

277

年間僅有三年沒有災害記載

‘。

在災害頻發的背景下,保留下了大量有關這一時期的救荒史料以及救荒、備荒理論著作,透過這些資料有助於我們瞭解在當時災荒發生時的社會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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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概述

1.地理位置

長江中下游地區位於約東經

108°-122°,

北緯

25°-35°

之間,屬於亞熱帶季風氣候,全年降水充沛,東部地區夏秋季會受颱風影響。

該地區江湖浦港交錯,地勢低平,除有長江這一得天獨厚的資源外還擁有太湖、鄱陽湖、洞庭湖等大型湖泊,淡水資源豐富,這些資源成為該地區農業發展的基礎,但也存在著水災氾濫的隱患。

地形方面,該地擁處於長江中下游平原,浙江東南部、江西南部、湖廣西南部則為低山丘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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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自然資源

長江流域自然資源豐富,僅僅透過漁獵釆集也能維持基本生活,這在一定程度上阻礙了農業的發展,因此,雖然長江流域的農業起源較早,但其發展較北方遲緩了不少,直到漢代該地區仍是地廣人稀的狀態。長江中下游地區處於亞熱帶季風帶,降水充沛,稻米是該地區的主要農作物。早在南宋時期長江中下游地區已經普遍種植生產期較短的稻米品種,如占城稻,栽培期短,產量高,價錢便宜。在稻作收穫之後與次年種稻期間,選擇種麥輪作,另外豆類也是該地區的重要糧食作物。除糧食作物以外,經濟作物也是長江中下游地區農業的一大重要組成部分。茶、藍靛、水果、棉花、蠶桑、芒麻。

明代江南棉紡織業、制磁瓷業、榨油業,造紙業,印刷業、製糖業、製茶業、漿染業等行業發達,景德鎮、浙江處州、南直隸的宜興制瓷業都有相當的規模。社會生產力提高,商業發達使得社會分工進一步擴大,眾多勞動力從農業中分離出來。除從事於販售事業之外還有大量人口從事紡織、制瓷等手工業。

明張瀚《松窗夢語》中記載:

“餘

嘗總覽市利,大都東南之利,莫大於羅、綺、絹受,而三吳為最。即餘先世亦以機杼起,而今三吳之以機杼致富者尤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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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隱患

經濟發展也給災荒埋下了隱患,農業人口向商業、手工業彙集,使得江南地區在面對災荒時,自我調節能力不足,往往需仰仗其他地區的補給。

15—16

世紀,江南棉紡織業發展促使棉花種植業擴大,由於棉花種植對灌溉的需求不高,日常的河道疏浚工作日益廢弛,當地出現了水網密度下降的趨勢。

經濟、人口的發展,促使人類開始向自然爭奪資源,大量的圍墾、圍湖,植被破壞,自然調節能力減弱,都成為長江流域災荒成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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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長江中下游災荒概述

1.

災害統計

有些自然災害涉及範圍很廣,可能波及數省,故有重複統計

從統計可看出長江中下游地區的災害發生次數總體上相較北方來說較少,南北直隸統計次數較多原因在於這兩地是明代兩個統治中心,

人口稠密,經濟發達,一旦遭受災害損失較大,因此災害記載較為詳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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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災害頻繁,大小災害交織

大型災害最顯著的是在明代幾個災害多發時間點如明初期、成化年間、嘉靖年間、萬曆年間、崇禎末年等災害群發期,連同該地區在內的區域性、全國性災害爆發。其主要表現形式有二,

其一為大範圍災害群發

其二為長時間的災害,如萬曆年間大疫,

“萬

歷十年四月,京師疫。十五年五月,又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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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災害型別多樣,以水旱災害為主

長江中下游地區由於受亞熱帶季風氣候的影響夏季常有暴雨,明代長江流域植被開墾造成水土流失,湖泊面積減小,暴雨來臨時起到調節作用減弱,湖廣境內的荊江段,迂迴曲折,加上一些地方水利廢弛,極易形成水災。

在東部沿海地區,夏季受颱風,易受暴雨、潮災影響,此外該地區還處在我國的梅雨地區,春末夏初時間段的連陰雨下,易受河流決溢型水災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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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明代長江中下游地區災荒中的糧食救濟與糧食市場

1.

開倉賑糧

代在對以往歷代倉儲經驗的總結基礎上形成了一套較完備的倉儲制度,主要有預備倉、濟農倉、社倉等。

其中預備倉是由政府設立的用於災荒時期賑濟的備荒倉儲,預備倉之制起始於明建國之初,

“洪武

元年

,令各處悉立預備倉,各為汆收貯以備凶荒。擇其地年高篤實者管理。已而,命戶部運鈔二百萬貫往各府、州、縣預備糧儲。

如一縣則於境內定為四所,於居民叢集處置倉。民家有餘粟願易鈔者,許運赴倉交納,依時價償其直,官儲粟而扃鑰之,就令富民收視。若遇凶歲則開倉賑給,庶幾民無飢餓之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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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糧食借貸

直接的放糧賑濟對倉儲的消耗極大,除重大災情,一般釆用借貸方式救助災民,借貸分無息借貸和有息借貸,並要求收成之時歸還。

若災情嚴重,民眾往往無法償還所借糧食。明代也常見皇帝下詔蠲免災民所借糧食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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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賑粥

災年賑粥是常見的救助方式,在明代施粥賑濟制度變得更加完善,推行更廣。明嘉靖年間,始有粥廠出現,《明史

食貨志》記載

“賑粥

之法,自世宗始

”相較於其他救助方式,賑粥之法簡單易行且消耗較少,往往能解燃眉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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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人會希望整日生活在災難和危險中,遇到災難要學會利用古人留下來的智慧結晶並且結合當下實際情況,儘量降低損失,使自己與國家都能更快地度過。

古代的每一種賑災當時都有值得人借鑑的地方,要因地制宜,學以致用。更要在看到古代的艱辛之後懂得太平盛世艱難不易得,要珍惜當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