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時期 特別家教”(總853期)

為了在特殊時期為家長提供特別的家庭教育指導,全國婦聯推出了“特殊時期 特別家教”微信欄目,家長可以透過家庭教育微課學習家庭教育知識。

“特殊時期 特別家教”

(總853期)

家庭教育促進法,其名字道出了這部法律的重心,就是促進家庭教育。後人考察這部法律的實施效果,就要看它在促進家庭教育方面起了哪些作用。

促進家庭教育的槓桿在哪裡?家庭教育最終要靠誰來實施?誰來擔負家庭教育主體責任?正是億萬家庭的每對父母與其他監護人。因此,支援家長和每個家庭,支援他們開展家庭教育,就抓住了促進家庭教育的最佳著力點,以此匯聚力量和資源,就是促進家庭教育的最佳途徑。

“特殊時期 特別家教”(總853期)

家庭教育促進法第三章叫作“國家支援”,鮮明而有力地規定了黨政部門等公權力對於家庭教育如何促進和支援,這最終也要體現在對處於家庭教育“最前沿”的每位家長的支援。從事家庭教育有償服務的各種服務機構,也是支援家長的重要主體。從事家庭教育研究和學術活動的專業人士,同樣如此。這三大類主體,如能分別找準自己的著力點,並規避最容易、最可能出現的問題,支援家長、促進家庭教育就可以落到實處。

對於黨政部門來說,依法促進家庭教育,有三點特別重要。

一是主動作為。

教育是百年樹人的良心活兒,與學校教育相比,家庭教育的效益難以短時間體現,也不容易出政績,這就更需要相關責任部門與人員憑著高度的責任心,主動、依法開展家庭教育促進工作;

二是要注重實效。

客觀地講,一項重要的家庭教育工作,從黨政部門這個“起點”到廣大家長這些“神經末梢”,有一段不短的運營距離,如果不把支援家長作為“初心”和最終目的,各種資源和力量可能在運營過程當中就消耗得差不多了,所以注重實效、避免空轉,怎麼強調都不過分;

三是要有所不為。

這部法律在制訂過程中,名稱從“家庭教育法”改為“家庭教育促進法”,並不僅僅是名稱的改變,而是體現了立法者聽取社會各界反饋意見後形成的深刻認識與界限把握。國家的公權力,如何透過有效的服務與規範,對實施在家庭這個私領域中的家庭教育進行支援和引導,這體現出國家與家庭在家庭教育中的分工與合作。把握和實施好這種分工與合作,就能夠讓公權力真正成為促進家庭教育發展的要素。

值得注意的是,國家對於家庭教育除了支援,還有其他法律責任與功能,比如規範、引導,甚至對個別錯誤行為透過訓誡以糾正之。然而,不管是規範、引導還是糾正,都應當從支援個體家庭和每個家長的動機出發,在服務中體現規範、引導和糾正,最終起到支援的作用。支援的效果如何體現?要讓家長感受到支援,也就是知識上被賦能、情感上受到鼓勵、行動上得到正向的幫助。

促進家庭教育,也絕對離不開從事家庭教育服務的社會力量的支援。

這包括從事相關服務的公司、企業、機構等,他們是帶著不同的市場化程度的服務力量。眾多市場主體和市場意識、市場手段,是改革開放以來的產物,也是促進社會發展的勁旅與資源。市場化服務的社會力量有不同尋常的優勢,包括對於作為需求端的廣大家長消費心理的高度敏感、強大的產品策劃與製作能力、強勁的營銷意識與能力。要想讓這些市場化服務的優勢特點,在支援家長開展家庭教育中成為正面和持續促進的力量,並不是無為而治、順其自然就可以達成的。

家庭教育是一種教育,家庭教育產品與服務有很強的知識屬性,因此必須有相當的真理含量。

家庭教育也是一種愛的教育,其情感特徵要求家庭教育服務要坦誠、能安慰人,有實實在在的公益屬性。因此,好的家庭教育市場化服務,務必不能以焦慮營銷開拓市場,也不能以一味刺激需求來擴大產品營收效益。這部法律在第五章“法律責任”中,給家庭教育服務機構也劃出明確的紅線,越紅線者要限期整改直至被吊銷執照。這些紅線包括:“未依法辦理設立手續”;“從事超出許可業務範圍的行為或作虛假、引人誤解宣傳,產生不良後果”;“侵犯未成年人及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合法權益”。這有利於遏制不規範的產品與服務。

然而,家庭教育的公益性、規範性,也不能寄希望於有一隻無所不知的“有形之手”進行無所不至的控制,而是更多透過行業建設和行業自律來柔性實施。

如果有健康有力的家庭教育行業自律平臺,就可以針對家庭教育產品服務的真理含量,做公開、公正、公平的評價,對於錯誤、媚俗的產品進行心平氣和地揭露,開展理直氣壯地批評。前一段時間,學科類教育服務資訊的傳播中,單純以擴大服務銷量為核心訴求的產品營銷推廣,量大面廣、聲音宏響,而客觀理性的第三方評價則少而又少。如果類似情況出現在家庭教育中,將大大不利於家庭教育服務的健康成長。家庭教育要發展,服務規模的擴大與服務質量的提高必須並重,而保障質量就離不開家庭教育專業化批評、離不開行業自律,這是支援家長的應用之義。

促進家庭教育,同樣離不開家庭教育專業研究者、學術機構和高校。

這一部分人群,相比前兩個主體,人數可能並不多,卻處於家庭教育知識生產的最核心,類似於自然科學的基礎研究者。廣大家長能否得到優質的家庭教育支援,相當程度上取決於專業研究者能否提供高水平的“底層邏輯”框架。目前,家庭教育領域的研究與出版物日漸豐富,高舉高打的系列書籍也層出不窮。接下來,提高家庭教育的基礎研究和專業開發,也面臨著“強本固基”的挑戰。

從學術研究的角度,家庭教育不僅應繼續加強應用性研究,還應在家庭、教育、家庭教育這三個相關領域加強原理性研究;不僅可繼續譯介心理學、腦科學的新知,也要向五千年人類文明積澱找尋經得起時間考驗的教育智慧,汲取文明賴以存續的優美精髓;不僅應為當代家庭教育名家提供有氧空間,也當向過往的中外大家學習,與人類最偉大的靈魂作幾番跨時空的真切交流。

中國古代一些學者復興儒學時,曾提倡上古樸質之學,其意有二,一是從要義上回歸孔孟至董仲舒的儒學原典;二是文風上返璞歸真。這是很有啟發性的。任何一次、任何一種文化的復興,都類似於一次“文藝復興”,就是藉助對歷史上和其他文化形態的優質資源的發現與鑽研,助力解決當代問題,從而實現新的文化創造。新時代的中國家庭教育要達到一個新高度,也不外乎三個維度的立體推進:努力觸控過往、中外家庭教育達到的歷史高點,深刻洞察當下家庭教育獨特任務,作幾番融合與創造,給出最有力的新時代回答。這個新時代的回答,如果富有思想深度、形式簡單而質樸,更易於服務當代家長。有了這樣的“底層邏輯”,家庭教育能夠真正提升家長素質,幫助家長解決問題,家庭教育指導與服務效果才能持久,這是專業研究者對家長最好的支援。

作者:鹿永建

圖片來源:攝圖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