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教師因承諾沒有兌現而怒懟校長,她的做法對嗎

作為校長,當然喜歡能力強的教師,同時,校長更喜歡的,應該是“聽話”的教師,如果能力強,對校長安排的工作卻挑三揀四,“有才”卻不能為校長所用,這樣的教師是不受歡迎的。

女教師因承諾沒有兌現而怒懟校長,她的做法對嗎

女教師(網路配圖)

有人說,

有能力有才華的教師大都有點“小性子”

,這話不假,筆者鄰居的妹妹小佳就是一名這樣的老師。

校長向女教師做出承諾卻沒有兌現,女教師怒懟校長

筆者鄰居的妹妹小佳師大畢業才一年

,因為沒有考上教師編,就

應聘到本市一家民辦學校教語文

。那是一家九年一貫制民辦學校,有3000多名學生,可謂頗具規模,教學條件和教學環境很好,教師的薪資待遇也不錯。

小佳在大學讀書時就喜歡寫東西

,詩歌、散文、小說什麼都寫,同學和老師都稱她“小才女”。走上工作崗位後,校長和同事很快就發現了她的寫作特長,都很佩服她優美的文筆。

女教師因承諾沒有兌現而怒懟校長,她的做法對嗎

女教師上課(網路配圖)

為了加強宣傳,學校每舉辦一項活動,校長都要求寫美篇,轉發到學校的公眾號或一些自媒體平臺上。本來學校分別安排了兩位教師負責這項工作,一位是政教處的,一位是教務處的。但

有時領導來訪,或舉辦一些全校性的活動,校長就打招呼叫小佳全程拍照並寫一下美篇

,當時校長當面承諾她,每篇給50元補助,期末算到教師“精神文明獎”裡一起發放。

本來,小佳是不想寫的。

學校已經安排人寫了,又叫她來寫,已經安排的那些人會怎麼想?而且,小佳到民辦學校只是想好好教一下書,鍛鍊一下,最終目標還是想考編制,根本就不想在民辦學校長期發展。

無奈,是校長交代的,面子總得要給吧,還有點小收入,她就答應了。

一轉眼,期末就到了,各項獎金都發放了,

小佳發現,她寫美篇的補助一共才200元。

不對呀,明明寫了6篇,不是300元嗎?她查了一下另外兩位的,都是按照每篇50元算的。

她心裡像吃了蒼蠅一樣,很不爽了。

到底要不要到校長那裡去說一下?她心裡挺猶豫。

女教師因承諾沒有兌現而怒懟校長,她的做法對嗎

怒懟(網路配圖)

最終,

她還是沒忍住,敲開了校長室的門。

校長告訴她,人家是專門安排的,所以按50元的標準,小佳是臨時的,所以按每3篇100元的標準來補。

小佳一下子急了,

她用手敲著桌子說:“校長,您這叫欺負人呀!您說話不算話,算個什麼校長?”

校長氣得臉紅脖子粗,小佳丟下一句

“你以後不要叫我寫了”

摔門而去。

女教師的做法對不對?筆者的看法是這樣的

當天傍晚,筆者在小區花園裡散步,碰到了小佳,

她向筆者講述了事情的經過。她有些後悔

,說自己當時不該那麼衝動,肯定激怒了校長,她懷疑校長以後會不會給她穿“小鞋”,為了區區100元,那就得不償失了。小佳的做法到底對不對?筆者是這樣給她分析的。

女教師因承諾沒有兌現而怒懟校長,她的做法對嗎

校長(網路配圖)

向校長詢問情況沒有錯。

校長事先向小佳做了承諾,每篇給50元補助,最終竟然沒有兌現,小佳去向校長詢問情況,弄清緣由,這是情理之中的事情,沒有錯。教師付出了勞動,就應該獲得相應的報酬,如果發現付出與收入不對等,教師完全可以去弄清情況,並針對待遇不公問題提出合理化建議,這不是格局大小問題,而是行使知情權和建議權。

“怒懟校長”的確是偏激的行為。

仔細分析一下,校長給小佳做的是口頭承諾,而最終補助的額度,還是要按照學校制度的規定,並非校長一個人說了算,所以,即便校長沒有信守諾言,也事出有因。小佳據此怒懟,並且撂挑子,摔門而出,的確沒有控制好自己的情緒,蔑視了校長。如果校長格局不大,後果就很難設想了。

女教師因承諾沒有兌現而怒懟校長,她的做法對嗎

她有些後悔(網路配圖)

怒懟校長

因為一件小事與校長鬧得不愉快,教師應該主動及時地找校長做進一步溝通。交流時應該心平氣和,要對自己的衝動與過錯表示歉意,請求校長諒解。透過平等友善的交談,解除嫌隙,修復關係。如果聽之任之,硬著頭皮,將錯就錯,彼此的矛盾就會越來越深,最終有可能激化、爆發。

最後的話

作為一名老教師,筆者想給年輕教師一個建議。初上工作崗位,鍛鍊的機會很重要,在能力可以承受的範圍內,多做一些事,不必過於在意經濟利益,要看到“金錢”之外更重要的東西,這樣才有利於自己的成長與發展。

一家之言,不喜勿噴,歡迎大家評議。

女教師因承諾沒有兌現而怒懟校長,她的做法對嗎

女教師在上課(網路配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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