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代逃稅漏稅,會受到什麼處罰?

其實在古代,偷漏稅現象也是屢禁不止,也因此,歷朝歷代對於偷漏稅行為也是嚴厲打擊的,甚至,還因此鬧出過牽連甚廣的人命案。下面,我們就來看看古代是如何對待逃稅漏稅的。

西漢:舉報逃稅的行為,可以獎勵逃稅者一半的財產

在古代逃稅漏稅,會受到什麼處罰?

據史料記載,因為漢武帝向

高利貸者、手工業者、

商人們開徵了高額的“算緡錢”,導致商人們逃匿稅收的現象十分嚴重。所以為了防止商人們逃稅,漢武帝特別制定了重典及獎勵舉報逃稅的行為:

對於舉報逃稅的行為,可以獎勵逃稅者一半的財產。

這一點在《漢書·武帝紀》中有所體現:“令民告緡者以其半與之”。

漢書

班固

歷史傳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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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也因為漢武帝的這條政策,當時的手工業者、商人等收入較高的人群可為是苦不堪言,有記載甚至說,

當時中等收入以上家庭皆破產。

隋朝:逃稅不僅本人要受到嚴懲,還會牽連他人

隋朝的稅收制度是建立在土地均田制上的租調力役制,主要內容是國家授予一定土地給18歲到60歲之間的男子,然後他們需要納稅。也因此,在隋朝,是根據年齡來確定納稅義務的,這就給逃稅留下了空子。所以,為了打擊逃稅行為,隋朝不僅制定了嚴厲的戶籍核查措施,

還在《隋律》中規定,凡是謊報年齡逃稅的人,不僅他本人要受到嚴懲,相關官員和他居住地的里長、保長等人也一併獲罪。

在古代逃稅漏稅,會受到什麼處罰?

宋代:販賣私鹽、茶等嚴重的,處死刑

宋朝和漢朝一樣,也是鼓勵人們舉報逃稅行為,並將罰沒收入的一半獎勵給舉報者或成功抓捕者。這一點,在《宋史·商稅》中有所記載:

“應算物貨而輒藏匿,為官司所捕獲,沒其三分之一以半畀捕者。販鬻而不由官路者罪之。”

宋史全文(一)

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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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根據《宋會要輯稿》記載,凡販賣私鹽有偷逃稅的,一兩以上杖十五,販賣私茶一斤杖一百,販至二十斤以上處死、示眾,販私酒五斗處死。而販賣私鹽、私茶、私酒,本質上就是逃稅的一種行為,所以從這一點看,宋代這樣的懲罰可謂是極其嚴厲。

元代:逃稅者笞打50大板,並罰沒一半財產

元朝對於偷漏稅的處罰,不僅繼承了宋朝的重罰,對於逃稅者笞打50大板,並將罰沒收入的一半獎勵給予舉報者。同時還結合當時多民族融合這麼一個特點,給予了特別規定。比如在《元典章·戶部卷八》就說:

“匿稅者,其匿稅之物一半沒官,於沒官物內一半付告人充賞外,犯人笞五十,其回回通事並使官銀買賣人等,入門不弔引者,同匿稅法”。

這裡普及一個知識點,“引”指的是客商的報貨清單,古代就是根據這張清單照貨收稅的。所以“入門不弔引”就是逃稅行為。而這裡的“回回”應該是泛指除漢族之外的其他少數民族,也就是說,少數民族逃稅一樣處罰。

明朝:因為逃稅問題引發了大規模人命案

在古代逃稅漏稅,會受到什麼處罰?

明朝初年,朱元璋嚴刑峻法,用重典治國,所以對於逃稅行為是極其嚴厲的。這裡舉個例子,說是洪武十八年(1385年),當時有人告發北平布政司、按察使司等官員夥同戶部侍郎郭桓、胡益、王道亨等協助逃稅,貪汙稅糧,侵盜國庫。朱元璋龍顏大怒,親自審問。

最終,該案牽連甚廣,光是入獄被殺者就多達萬人。

在古代逃稅漏稅,會受到什麼處罰?

清朝:逃稅者笞打50大板,並罰沒一半財產

相較於明朝,清朝就比較溫和了。根據《大清律例·匿稅》規定,“凡客商匿稅不納課程者,笞五十。物貨一半入官,於入官物內,以十分為率,三分付告人充賞。入門不弔引,同匿稅法。若買頭匹不稅契者,罪亦如之,仍於買主名下追徵價錢一半內官”。也就是說,

清朝和宋元採取的政策幾乎一致,都是對於逃稅者罰沒一半財產,笞打50大板,並將罰沒收入的一半獎勵給予舉報者。

可以看見,古代歷朝歷代對於逃稅漏稅行為都是嚴懲的,嚴重的還會處以死刑。所以,不知道那些逃稅的網紅明星們看過之後,還敢不敢逃稅漏稅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