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紹工程收取介紹費是受賄嗎,如何認定受賄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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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賄罪嚴重影響國家機關的正常職能履行,損害國家機關的形象、聲譽,同時也侵犯了一定的財產關係。受賄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目的是非法佔有公私財物。在客觀方面表現為利用職務便利,索取他人財物,或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那麼,介紹工程收取介紹費是受賄嗎,如何認定受賄罪?

網友諮詢:

公務員給朋友介紹工程收取勞動費是受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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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京師律師事務所王海英律師解答:

介紹工程收取介紹費用是否會構成受賄,依據實際情況而定,主要看介紹行為是否合法、收取介紹費行為是否合法等。受賄罪指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財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的行為。

受賄罪:

1、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職務廉潔性。2、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財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3、犯罪主體:國家工作人員。4、主觀方面:故意。

【法律依據】

《刑法》第三百八十六條規定,對犯受賄罪的,根據受賄所得數額及情節,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三條的規定處罰。索賄的從重處罰。

第三百八十七條規定,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情節嚴重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前款所列單位,在經濟往來中,在帳外暗中收受各種名義的回扣、手續費的,以受賄論,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王海英律師解析:

對犯受賄罪的,根據情節輕重,分別依照下列規定處罰:

(一)受賄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較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

(二)受賄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三)受賄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數額特別巨大,並使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的,處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沒收財產。

對多次受賄未經處理的,按照累計受賄數額處罰。

犯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訴前如實供述自己罪行、真誠悔罪、積極退贓,避免、減少損害結果的發生,有第一項規定情形的,可以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有第二項、第三項規定情形的,可以從輕處罰。

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項規定情形被判處死刑緩期執行的,人民法院根據犯罪情節等情況可以同時決定在其死刑緩期執行二年期滿依法減為無期徒刑後,終身監禁,不得減刑、假釋。

就受賄犯罪來說,我國法律的處罰是非常嚴厲的,因此,作為國家工作人員要嚴於律己。

王海英律師 北京市澤普律師事務所高階合夥人,執行主任 具有10年以上辦案經驗,有法院工作經歷,從事律師服務過程中具有獨特的優勢,擁有許多成功民事、刑事案例,獲得眾多當事人的一致好評,滿意度高。業務領域涉經濟合同、房產糾紛、刑事辯護、繼承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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