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滸之石秀:別得罪我,否則哼哼!

在《水滸傳》中,石秀是一個頗值得推敲的人物。石秀這個人很仗義,經常路見不平,捨命相救,因此江湖人稱“拼命三郎”。咋一聽,石秀給人的印象應該屬於四肢發達,頭腦簡單的型別,可細讀原文,你會發現“拼命三郎”只是外在印象,這個人其實一點也不簡單,不僅敏感精細還心狠手辣,甚至陰損歹毒,他絕不是一個一味好勇鬥狠逞匹夫之勇的人,難怪金聖嘆評價道

“石秀可畏之極,我惡其人”。

水滸之石秀:別得罪我,否則哼哼!

石秀在《水滸傳》中出場比較晚,直到全書的第四十四回才姍姍來遲,一出場便路見不平一聲吼,盡顯“拼命三郎”的特質,幫“病關索”楊雄打跑了一眾地痞無賴。而石秀與楊雄的邂逅,引發了一起與風花雪月有關的血案。

當石秀見到楊雄的老婆潘巧雲時,施耐庵的描述頗有意思,且看原文。

黑鬒鬒鬢兒,細彎彎眉兒,光溜溜眼兒,香噴噴口兒,直隆隆鼻兒,紅乳乳腮兒,粉瑩瑩臉兒,輕嫋嫋身兒,玉纖纖手兒,一捻捻腰兒,軟膿膿肚兒,翹尖尖腳兒,花簇簇鞋兒,肉奶奶胸兒,白生生腿兒。更有一件窄湫湫、緊掐掐、紅鮮鮮、黑稠稠,正不知是甚麼東西。—《水滸傳》第44回

是不是有點葷段子的趕腳?這段描寫並非第三人稱的客觀旁白,而是從石秀眼中看到的情景,貌似他戴了透視鏡。因此這段描寫也引起了後來無數人的分析和解讀,不少人據此詬病石秀,認為他早就對潘巧雲包藏淫心。

淫字論事不論心,論事千古無完人。柳下惠坐懷不亂,並沒有做出任何越軌行為,成就了千古美談,即使當時他春心蕩漾,那又有什麼關係呢?

這裡同樣也適用於石秀,一個二十八歲的年輕小夥,正是荷爾蒙爆棚的年紀,內心有一些不可描述的想法很正常,只要他嚴格約束自己,依然是好漢一條。施耐庵這麼寫,我覺得更真實,更貼近人性和生活。

有很多人覺得石秀和武松很像,二人同樣狠辣精細,細品之下,他們區別還是很大的,武松是知世故而不世故,處江湖而遠江湖,而石秀則恰恰相反,知世故而經世故,處江湖而置江湖。

所以當潘巧雲向石秀誇讚裴如海唸經好聽的時候,石秀已經對二人之間的曖昧有一絲覺察,這種對細節的把控源於他經歷太多的世態涼炎和人心叵測,他很早就隨伯父販馬混跡於江湖,也算個老油條了。這種事林沖做不來,武松做不來,魯智深更做不來。

潘巧雲與裴如海眉目傳情,被石秀看在眼裡,所謂莫道仁不仁,須防直不直,至此石秀格外注意潘巧雲的一舉一動。當報曉頭陀連日來在楊雄家後門死巷裡敲木魚高聲叫佛時,石秀就覺得此事必有蹊蹺,為什麼呢?既然是報曉,那就應該在主街上,讓更多的人聽見,卻為何跑到人家後門偏僻的死巷裡?

石秀從門縫裡一看,果然看見了二人之間的姦情,連日來的懷疑和猜測得到了證實。一大早,石秀就將此事告知了楊雄,楊雄聽到被一個和尚給綠了,頓時勃然大怒,恨不得立刻回家把老婆給撕了。俗話說捉姦見雙,捉賊見贓,一切用證據說話,假如潘巧雲死不承認,單憑石秀的一面之詞,如何坐實姦情?

水滸之石秀:別得罪我,否則哼哼!

精細靈敏的石秀很明白這一點,於是他就勸楊雄先忍著,回家後就當什麼也沒發生一樣,該幹嘛幹嘛,切不可讓潘巧雲瞧出端倪,待捉姦在床時,她自然無話可說。豈料楊雄被上司叫去喝酒,也許是心情不好,喝的酩酊大醉,回到家沒頭沒腦罵了潘巧雲幾句,且看原文。

楊雄看了那婦人,一時驀上心來,自古道:醉是醒時言。指著那婦人罵道:“你這賤人!賊妮子!好歹是我結果了你!”那婦人吃了一驚,不敢回話,且伏侍楊雄睡了。楊雄一頭上床睡,一面口裡恨恨地罵道:“你這賤人!腌臢潑婦!那廝敢大蟲口裡倒涎!我手裡不到得輕輕地放了你!”—《水滸傳》第45回

這一罵徹底打亂了石秀的捉姦計劃,潘巧雲做賊心虛,料定石秀撞見了姦情並且告訴了楊雄。潘巧雲肯定不會坐以待斃,她來了一招賊喊捉賊,等到楊雄酒醒之後,故意哭哭啼啼,說石秀三番五次的輕薄於她。

楊雄又是勃然大怒,好你個石秀,原來昨日你是惡人先告狀,有道是畫龍畫虎難畫骨,知人知面不知心!我把你當兄弟,一天好吃好喝的養著你,你把我當什麼?!看看,這個楊雄啊,真是一個毫無主見的糊塗蛋,他的愚鈍和糊塗,跟石秀的機警靈敏形成強烈的反差,他除了是個工作狂之外,簡直一無是處。難怪金聖嘆批道

:楊雄和石秀,是石秀寫的好。

接著往下看,楊雄吩咐丈人潘公拆了肉案,肉店買賣不做了,擺明了打發石秀走。石秀看到這一切,只笑道:

“是了。”

施老爺子運筆如劍,《水滸》不愧為鴻篇鉅著,一個不會看小說的人體會不到這兩個字的妙處,只短短兩個字勝過千言萬語,石秀明白一定是楊雄酒後失言惹的禍,他精細警覺的個性力透紙背,撲面而來。讀《水滸》,切不可囫圇吞棗,切不可只看一遍,一定要反覆細讀,方解其中之味。

水滸之石秀:別得罪我,否則哼哼!

換做別人,肯定會迫不及待的跑去向楊雄解釋,但是石秀沒有,他知道解釋就是掩飾,只會越描越黑,一切用證據說話。按照我們現在的想法,事已至此,應該沒有下文了,兄弟之間不歡而散,從此你走你的陽關道,我走我的獨木橋,既然你把好心當成驢肝肺,我又何必瞎操心?

但石秀不這麼想,他無法忍受好兄弟把他看成一個渣男,必須要證明自己的清白。於是,石秀深夜潛入楊家後門的那條巷子,殺了報曉頭陀和裴如海,故意將兇刀留在命案現場,並扒了二人的衣服帶走,造成他們互殺身死的假象。一夜兩命,一絲不掛,震動了整個薊州城,鬧得滿城風雨,大街小巷議論紛紛。

楊雄就是再糊塗,也知道這是石秀做的,而且就是做給他看的,如果潘巧雲沒有偷腥,那麼深更半夜報曉頭陀和裴如海的屍體作何解釋?至此,潘巧雲和裴如海的姦情已經實錘了,所以石秀找到楊雄開口就說

:“哥哥,兄弟不說謊麼?”

然後將二人的衣服一撂,人證物證俱在,此事板上釘釘。

我們可以想象,此時的楊雄臉上一定青一塊紫一塊,都怪自己一時糊塗,那賤人竟然反咬一口,錯怪了好兄弟。到這裡,石秀贖回了自己的名譽,氣也撒了,兄弟也和好了,這事應該就此打住了。至於怎麼處置潘巧雲,那是楊雄的事,與石秀無關,可石秀沒有就此收手,他一定要潘巧雲也付出代價,且看原文。

(石秀)將過和尚、頭陀的衣裳,“盡剝在此。” 楊雄看了,心頭火起,便道:“兄弟休怪。我今夜碎割了這賤人,出這口惡氣!”石秀笑道:“你又來了!你既是公門中勾當的人,如何不知法度?你又不曾拿得他真奸,如何殺得人?倘或是小弟胡說時,卻不錯殺了人?”楊雄道:“是此怎生罷休得?”石秀道:“哥哥只依著小弟的言說,教你做個好男子。”石秀道:“此間東門外有一座翠屏山,好生僻靜。哥哥到明日,只說道:‘我多時不曾燒香,我今來和大嫂同去。’把那婦人賺將出來,就帶了迎兒同到山上,小弟先在那裡等候著,當頭對面,把這是非都對得明白了。哥哥那時許與一紙休書,棄了這婦人,卻不是上著?”—《水滸傳》第46回

你看這個石秀壞不壞,到這個節骨眼都不忘挖苦調侃楊雄,其實他更深的含意是欲擒故縱,在言語刺激下調動楊雄的情緒。此時,石秀內心的劇本早已寫好,就是要潘巧雲的命,之所以說一紙休書棄了潘巧雲,不過是緩兵之計,使計劃不至於硬著陸。

翠屏山上,石秀咄咄逼人,和潘巧雲從頭到尾細細對質,逼著潘巧雲當著自己丈夫的面口述直播了偷情的全過程,陰冷狠毒至此,令人不寒而慄。楊雄聽著自己被綠的全過程,怒火中燒,石秀又適時的遞過來一把刀,潘巧雲和迎兒的只有死路一條。

水滸之石秀:別得罪我,否則哼哼!

讀至此處,不禁掩卷沉思,若不是石秀火上澆油,步步緊逼,或許楊雄不至於殺了潘巧雲和迎兒。整個過程,楊雄就像個提線木偶一般被石秀牢牢操控,石秀的每句話都時時刻刻刺激著楊雄的神經,是他一直在背後推波助瀾,直至楊雄的怒火像火山一樣爆發,可以說,石秀就是這出血案的總導演。

閻婆惜、潘金蓮、潘巧雲、賈氏並稱水滸四大淫婦,她們最終的結局都很慘,只有潘巧雲罪不至死。閻婆惜貪得無厭,恩將仇報,為了一百兩金子命喪黃泉,自己作死。潘金蓮串通西門慶毒殺親夫,罪大惡極,死有餘辜。賈氏與李固狼狽為奸,誣告盧俊義勾結梁山賊寇,欲致親夫於死地,死不足惜。唯有潘巧雲,除了偷漢子之外,沒有其他可指摘之處。

這不是以今方古,因為宋代立法明確規定

:諸奸者,徒一年半;有夫者,徒二年。

潘巧雲的所作所為固然被千夫所指,但大多是基於道德上的譴責,法律制裁的話,她頂多被判兩年有期徒刑,不要覺得古代女人偷漢子動不動就要被浸豬籠,騎木驢什麼的,宋代的律法是最合乎現代文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