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課本不要盡信,元朝沒有“四等人”

歷史課本告訴我們,元代是一個疆域遼闊的大一統的國家,全國人分為四等,分別為:一等蒙古人,二等色目人,三等漢人,四等南人。事實真是如此嗎?

歷史課本不要盡信,元朝沒有“四等人”

最早提出元朝實行四等人制的是《蒙兀兒史記》,“於時大別人類……為四等:曰蒙兀人,曰色目人,曰漢人,曰南人。”作者是民國學者屠寄,他生活在元朝滅亡500多年之後。

屠寄提出的四等人制的觀點並沒有明確的史料依據,也一直沒有得到學術界的公認,《元史》《明太祖實錄》均未提及過,朱元璋、陳友諒等反元勢力也從未將此作為藉口。既如此,為什麼歷史課本竟敢堂而皇之地引用呢?

雖然沒有明確的史料記載,但屠寄提出的四等人制也絕非無中生有,根據元朝的一些政令和律令,我們可以得出兩個無可辯駁的觀點:蒙古和色目人是享有特權的;元朝是存在民族壓迫的。

元朝的統治集團是以宗室、外戚和軍功貴族這三類貴族為核心組成的,其中有一些漢人軍閥世家,如永清史氏、定興張氏等,統治集團高層的大部分人在族群上都屬於蒙古和色目人,這是不爭的事實,明朝官方在官員任命方面就曾經批評過元朝以蒙古、色目人為長官的制度。

歷史課本不要盡信,元朝沒有“四等人”

歷史課本不要盡信,元朝沒有“四等人”

(在《元典章》中,“漢兒”指北方漢人,也可能包括南方漢人;“南人”出現的頻率不高,更多的稱法是“蠻子”,一般認為,蠻子指的是原南宋地區的人。)

但是不是所有蒙古人和色目人都享有特權呢?是不是所有漢人和南人都是低等人呢?元朝統治集團雖然在政令、律令上分別規定了四等人不同的政治待遇、法律地位和經濟負擔等,但實際上,元朝的統治者崛起於蒙古大草原,粗魯而少文,甚至斥責“科舉荒誕”,大多蒙古地方官員文化素養不高,在政策具體執行上是一踏糊塗的,甚至決策層的許多政策也是一踏糊塗,這也是導致元朝比較短命的原因之一。

雖然法律上沒有給漢族人特權,但富有漢族地主同樣可以享有特權,可以出將入相;雖然法律給了蒙古人特權,但蒙古貧民並沒有真正地享有過,有大量歷史記載表明,有貧苦的蒙古人被販賣給色目、漢人、南人為奴,甚至被販賣到波斯當奴隸。所以,真正享有特權的只有蒙古、色目貴族和富有漢族地主,貧苦百姓是不分族群的,都過著受壓迫和剝削的的生活。從這點來看,元朝和歷史上其他朝代並沒什麼兩樣,都是特權階層+貧苦百姓的組合,也就是所謂的上等人和下等人,或者所謂的大人和奴才,有意將同樣受苦受難的百姓劃分為四等人是不符合歷史事實的。

由此看來,屠寄的元朝四等人制的觀點的根據是元朝的政令和律令,這也是許多專家認可並寫進歷史課本的原因。實際上,元朝的統治者確實有意將天下劃分為四等人分而治之,但並沒有被切實地執行過,四等人其實是不存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