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人家破人亡的套路貸。

眾所周知,法庭上講究的是【證據】而這種“套路貸”,利用了證據的漏洞偽造出了欠條、轉賬記錄等證據將“套路貸”變為“合法藉資”而被害人因被恐嚇,迷失方向簽訂了一系列不利的欠條、協議造成不可挽回的局面最高院作出4項重要指示篇幅太長,小編給你們翻譯... [ 檢視更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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