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拋物,一張外賣單抓住“兇手”,判了!
本文轉自:光明網為圖方便男子將裝有飲料空瓶及廚餘垃圾的塑膠袋從7樓拋向樓下垃圾桶不料砸傷樓下的物業工作人員日前經武漢市江漢區人民檢察院依法以高空拋物罪提起公訴法院判處男子有期徒刑6個月並處罰金1000元↓↓↓陳先生是小區物業工作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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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律師警示:高空拋物,這是犯罪!
三、做文明人,杜絕高空拋物近些年,為了保護人民群眾“頭頂上的安全”,我國立法機關不僅在刑法中增設高空拋物罪,在民法典中也規定了高空拋物的追責事宜,即《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條:禁止從建築物中拋擲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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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曝光一件事情,當地人知道不?在贛州這地方
在2020年年底,剛剛頒佈的《刑法修正案(十一)》第三十三條規定:從建築物或者其他高空拋擲物品,情節嚴重的,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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