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地方公吏法律知識的基本文化概況和法律條文的學習途徑

“官授”與“私授”二者的共同點是在學習的過程中都需要資深吏人的指導,區別主要體現在兩方面,一是“私授”的人員往往是地方府衙內部自行招募而來,這些私募的公吏不在少數且合法性有著很大的爭議,但又確實存在於各府衙之中,南宋時獄吏因人手不足,在正額... [ 檢視更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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