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條差評被判賠3萬,查明背後原因,一點也不冤枉

有多少人跟我一樣,網購之後幾乎不去評價,等著系統預設好評;

有多少人習慣了給好評,幾乎沒有給過差評,除非是產品相差甚遠;

還有多少人會故意給差評,刺激商家。

兩條差評被判賠3萬,查明背後原因,一點也不冤枉

網購已經成了很多人的一種主要購物方式,因為每個人的習慣不同,有些人就喜歡收到貨評價,有些人則很少去評價。

而我們在網上購買商品之前,大多數人有個習慣,要去翻看產品的評論,好評簡單看下,主要看有哪些差評,作為一名普通的網民,有時的差評就會影響自己的購買決定,對於商家來說,可能就會失去更多的訂單。

兩條差評被判賠3萬,查明背後原因,一點也不冤枉

當然,我們在評價商品的時候,要基於一定的產品實際體驗,盲目的評價或者基於一定的目的去評價,很有可能就會受到法律的制裁。

去年的8月11日,小米公司釋出了小米10至尊紀念版,在8月16日第一次開售,而有一位南京的使用者張先生,在小米自營店首發日購買了一臺12GB+256GB陶瓷黑、一臺8GB+256GB透明版,收到貨的第二天就甩出了兩條差評:“用了一個禮拜了,宕機了七八次,玩手機發燙起碼50℃,充電速度雖然很快,但是耗費的電量也很快,兩個小時就沒有電了”、“手機質感一般般,續航不太好,用了一個禮拜了,發燙嚴重,很卡頓,拍照不清楚,充電慢,手機不防水”。

兩條差評被判賠3萬,查明背後原因,一點也不冤枉

稍微關注了小米手機的人都知道,這兩條評論單論時間點就跟事實不符,存在惡意差評。兩條評論中都提到“使用一個禮拜了”,而手機才發售不到兩天,何來的已經使用一個星期了,並且這兩條差評在當時引起較大的討論。

小米的法務團隊注意到了這兩條跟事實嚴重不符的評論,遂把這位使用者告上了法庭。透過相關的審查,這位張先生在收貨當天確實存在惡意差評,購買的兩部手機只拆封一臺,並在收貨當天以原價轉手其中一部,過了一兩日又將另外一部手機以原價出售。

兩條差評被判賠3萬,查明背後原因,一點也不冤枉

最後,法院判決:這位南京張先生侵犯了小米公司名譽權,在十日內刪除京東上的兩條惡意差評,並在《法制日報》刊登道歉宣告,賠償小米公司經濟損失共計3萬元。

兩條差評被判賠3萬,查明背後原因,一點也不冤枉

法院的這個判決一點也不冤,還顯得很高明刊登道歉宣告,警示更多人不要隨意惡意差評,賠償30000元給一些有這種想法的人起到了威懾作用,3萬對於小米來說連毛毛雨都不是,但是對一個普通使用者來說,多少都會有些心痛的。

兩條差評被判賠3萬,查明背後原因,一點也不冤枉

網路上總是會有一些所謂的“水軍”,被別人僱傭去故意抹黑友商,若被逮個正著,就只能去充當“炮灰”了。大家不要為了蠅頭小利而因小失大。

兩條差評被判賠3萬,查明背後原因,一點也不冤枉

在平時的網購中,若遇到產品體驗不佳、服務不好等,給差評這是無可厚非的,這樣可以給後面購買的人做參考,避免踩到坑。若無中生有惡意給差評,不僅把後面購買的人故意帶到溝裡去,傷害了賣家,最後也可能傷害了自己,惡意差評不可取。

還是那句話,評價商品要基於自己的體驗,實話實說地評價,對你我他都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