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一度的七夕“虐狗節”將至,小編在這裡祝有情人終成眷屬。有的情侶會在七夕節時“花式虐狗”,也有很多在網上熱戀的情侶選擇在這個七夕佳節奔現見面,但是網戀奔現需謹慎,因為也有不法分子瞧準網戀物件的信任,騙取被害人線下見面後實施犯罪。。。。
案情回顧
2020年4月11日,犯罪嫌疑人程
某
以網戀的名義將被害人王
某
騙至南康區
某地後
,在犯罪嫌疑人周
某的指使
下,犯罪嫌疑人
唐
某
以暴力
和
言語威脅的方式將王
某
控制並搜身,將其身上的手機
、銀行卡、身份證
等
隨身
物品
收繳
。
贛州市南康區人民檢察院依法審查認為
,
犯罪嫌疑人
程某、
周
某
、唐
某在案件中
起主要作用,是主犯。
三人
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條
,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
,
成立
搶劫罪
的共犯,應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法律適用
第二十五條第一款: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組織、領導犯罪集團進行犯罪活動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第二百六十三條: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搶劫公私財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
入戶搶劫的;
(二)
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搶劫的;
(三)
搶劫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
(四)
多次搶劫或者搶劫數額巨大的;
(五)
搶劫致人重傷、死亡的;
(六)
持槍搶劫的;
(七)
搶劫軍用物資或者搶險、救災、救濟物資的。
檢察官提醒
網路之下,每個人都帶著“面具”;“面具”背後,誰也不知道是怎樣一副面孔。檢察官在此提醒廣大網友,網路社交要慎重,不輕信陌生人,謹防情感詐騙、傳銷詐騙、郵購詐騙等。要時刻提高警惕,不貪圖小便宜,保持清醒的頭腦,不輕易透漏自己的重要資訊,不給騙子們可乘之機。也警告那些想獲取非法利益的人,法律不是兒戲,最好收起違法的心,否則等待的只有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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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贛州南康檢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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