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指為尊稱拇指,三指居中稱中指,第二根手指為何稱“食指”?

人的第二個手指頭為何稱“食指”?公子宋沒喝上老鱉湯,怒殺鄭靈公,孔子為何說弒君主犯另有其人?

引言

大指為尊稱拇指,三指居中稱中指,第二根手指為何稱“食指”?

在中國古代的數字崇拜中,“五”是個非常受人追捧的吉利數字。“五”字最早見於甲骨文,“五”在甲骨文中的字形,為“X”上加“二”。其中,“X”係指萬物交匯,“二”係指天地之間,兩者相疊即表示天地間交匯的萬物。究其本義,“五”即為金、木、水、火、土等宇宙的構成要素,代表天地間萬物構成元素的極限數。

“五”字因其涵蓋一切的特殊意義,常常被引用。比如,比如稱帝王為“九五之尊(中國古代把數字分為陽數和陰數,奇數為陽,偶數為陰。陽數中九為最高,五居正中,因而以“九”和“五”象徵帝王的權威,稱之為“九五之尊”)”。

再如,科舉取士中的“五魁首(中國古代[明清時期]的科舉考試,分五經[詩、書、禮、易、春秋]取士,每經第一名稱經魁,又稱魁首。同時取得各經第一名的人被稱為五魁首)”。

五指的命名

大指為尊稱拇指,三指居中稱中指,第二根手指為何稱“食指”?

另外,佛教至禮中的“五體投地(指兩手、兩膝和頭一起著地,是古印度佛教一種最恭敬的行禮儀式。比喻佩服到了極點)”,將人體與“五”也拉上了關係。 人身除了五體,面部還有五官(眉、眼、耳、鼻、口),四肢均有五指(趾)。

人之五指,也各有其名,分別為拇指、食指、中指、無名指和小指。其中的拇指、中指、無名指與小指都好理解。拇指指的就是大指,《說文》稱:“拇,將指也。”徐鍇系傳:“所謂將指者,為諸指之率(統率)也。”朱駿聲通訓定聲:“手足大指皆曰拇。”另,拇指又稱“擘指”,清·厲荃《事物異名錄·形貌·手》:“擘指,大指也,即孟子所謂‘巨擘’是也。”

“中指”又稱長指(因其為五指中的最長者),因為位於手掌中央,所以叫中指。“中指”的得名是其長度與所處位置有關。“無名指”醫學上稱為藥指、環指,是一隻用來戴戒指的手指,結婚後就會將人由無名份而變成有名分,所以就叫無名指。“無名指”的得名,是從其功能上定義的。“小指”又稱季指、手小指、尾指、小拇指,位於尾端最細小的一隻手指頭,所以叫尾指。“小指”的得名與“中指”相類,是因其所處位置與形狀的緣故。

大指為尊稱拇指,三指居中稱中指,第二根手指為何稱“食指”?

那麼,位居第二的那根手指為何被稱為“食指”呢?其實,這是按其“功能”特性來命名的。具體來說,就是上古時期的人們吃飯不用筷子,而是直接下手的(現代“手抓飯”的吃法,就源於此)。因為第二指較為靈活,嘗起食物來非常方便,所以,古人習慣用這個指頭試探湯水、食物的冷熱、味道,然後放到嘴裡吮一下。因此,古人專門將這個手指稱作“食指”。

公子宋的食指

大指為尊稱拇指,三指居中稱中指,第二根手指為何稱“食指”?

歷史上,還有個人用他們的生命,為後世留下了兩個成語,一為“食指大動”,一為“染指於鼎”(後簡稱為“染指”),這個為貢獻成語而喪命的冤枉鬼,就是春秋時鄭國的第十二任君主鄭靈公公子夷。鄭靈公喪命的直接原因,就是為了一口吃食。為到底是怎麼一回事呢?下面,就聽老黃慢慢為你道來。

“食指大動”原指有美味可吃的預兆,後形容看到有好吃的東西而貪婪的樣子。這裡有個典故,出自《左傳·宣公四年》:

“楚人獻黿於鄭靈公。公子宋與子家將見,子公之食指動,以示子家,曰:‘他日我如此,必嘗異味。’”

上面這段話是什麼意思呢?在解答這個問題之前,我們先來了解一下文中的人物:公子夷(鄭靈公)、公子宋與公子家,這三個人都是鄭國公子,公子夷是鄭國第十一任國王鄭穆公之子、鄭國第十任國王鄭文公之孫。公子家,姬姓,名歸生,字子家,系鄭國第十任國王鄭文公之子,也就是說公子家是鄭靈公公夷的親叔叔。公子宋,字子公,同樣是鄭國王室之後,為與公子家一同輔助靈公的朝之重臣。而將三個人聯絡到一起的,除了宗親、君臣之外,還有一隻楚國敬獻的“稀有動物”巨型老鱉(黿)。

大指為尊稱拇指,三指居中稱中指,第二根手指為何稱“食指”?

上面的記載說的是,宣公四年的某一天,楚國人給鄭靈公送來一隻巨大的老鱉。恰巧,公子宋和公子家要進宮去見鄭靈公,走在路上,公子宋的食指忽然自己動了起來,就把它給公子家看,說:“以往我的食指這樣抖動的,就一定可以品嚐到珍奇的美味。”

公子家不以為意,以為公子宋只是瞎說而已,並沒放在心上。沒想到,兩人進宮後,果然發現廚子正將一隻煮熟了的巨大老鱉切塊兒裝盤(那時諸侯家的食器為“鼎”),兩人會心地相視一笑。

因食喪命的鄭靈公

大指為尊稱拇指,三指居中稱中指,第二根手指為何稱“食指”?

一對重臣筆得如此曖昧,鄭靈公也不免好奇,就問他們為什麼笑。公子家就把公子宋食指大動的事告訴了鄭靈公。

鄭靈公聽罷,突然有了餿主意,想惡搞一下公子宋。老鱉端進大殿後,鄭靈公開始賜食,上殿的大巨人人有份,唯獨不賜食公子宋。公子宋認為這是對他的極大侮辱,一怒之下就不講究君臣之禮,用手指頭在盛在王八湯的大鼎裡蘸了蘸,嚐了嚐味道後,才昂首退出去。這就是後人常說的“染指於鼎”。

及入,宰夫將解黿,相視而笑。公問之,子家以告,及食大夫黿,召子公而弗與也。子公怒,染指於鼎,嘗之而出。(《左傳·宣公四年》)

公子宋此舉,對於身為一國之君的鄭靈公也是一種蔑視與挑釁,一怒之下,發誓要宰了公子宋。公子宋聽說後,就想先下手為強,他拉來公子家商量,要把鄭靈公給做了。

大指為尊稱拇指,三指居中稱中指,第二根手指為何稱“食指”?

鄭靈公畢竟是自己的親侄子,公子家下不了手,就對公子宋說:“牲口老了,尚且怕殺,何況國君?”公子宋見公子家不願同流,就誣陷公子家謀反。公子宋位高權重,公子家無力反抗,只得屈從。當年夏天,公子宋就找個機會將鄭靈公給弒殺了。公子宋以此報了鄭靈公未賜黿羹之仇。

公怒,欲殺子公。子公與子家謀先。子家曰:“畜老猶憚殺之,而況君乎?”反譖子家,子家懼而從之。夏,弒靈公。(《左傳·宣公四年》)

有時,即使是皇帝,辦事也不能太任性,否則也會有性命之憂。鄭靈公死後,公子宋與公子家又謀立新君,鄭穆公之子、鄭靈公之弟公子堅上位,是為鄭襄公。鄭襄公即位後,想清除弒君者公子宋家族,結果,受到弟弟公子去疾的力諫,這才放過了公子宋與公子家。

公子宋弒君公子家背鍋

大指為尊稱拇指,三指居中稱中指,第二根手指為何稱“食指”?

弒殺鄭靈公,公子宋是主謀,但是,弒君的罪名,最終被孔子安到了公子家的頭上。孔子作《春秋》時,是這樣記載這件事的:“鄭公子歸生(公子家)弒其君夷。”孔子為什麼要這樣寫呢?他在文後說出了理由:這是由於公子家的權力不足的原因造成的。君子說:“只講仁義而不用武力,是不會行得通的。”凡是殺死國君,如果只記載國君的名字,這是由於國君無道;如果記載臣下的名字,這就是臣下有罪過。

書曰:“鄭公子歸生弒其君夷。”權不足也。君子曰:“仁而不武,無能達也。”凡弒君,稱君,君無道也;稱臣,臣之罪也。(《左傳·宣公四年》)

公子家身為執政大臣,王室近親,明知公子宋要弒君,卻事前不舉報,事中不阻攔,事後不討逆。其實,做人是要有擔當的,該站出來的時候,就得“路見不平一聲吼,該出手時就出手”。因此,孔子作《春秋》時,才稱鄭公子歸生是弒君禍首。這樣想來,公子家落個“弒君罪名”,似也不冤。

(圖片來自網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