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預計閱讀時間4分鐘
封面來源:網路
本期小編:Ronan
小編導讀:在各個零售商超隨處可見的紅牛,可能會導致萬元罰款?本期小編通過幾個案例帶老闆們看看銷售紅牛時應該注意哪些坑!注:文末附有防坑指南!
超市不能賣紅牛了?
近日小編在網上看到這麼一個帖子。
圖片來源:百度貼吧
超市賣紅牛真的會被罰款!
因為紅牛為功能性飲品,屬於
保健食品
,雖然超市或餐飲店辦理了《營業執照》以及《食品經營許可證》,但
經營專案並不包括保健食品銷售
。
無證經營保健食品
的行為將依據現行《食品安全法》第84條的規定進行處罰:
除依法
沒收
違法所得及違法經營的保健食品,還應並處
罰款
。違法經營的保健食品
貨值不足1萬元的,並處2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罰款
;
貨值10000元以上的,並處貨值金額5倍以上10倍以下罰款
。
圖片來源:百度貼吧
一些不法分子在這其中看到了商機。
法制進行時欄目曾報道過這樣一個案例:
劉女士經營著一家飯店,店內長期售賣
紅牛、勁酒
。
這天
食藥監部門
的執法人員告知劉女士其涉嫌
超範圍經營售賣保健食品
,劉女士這才得知紅牛、勁酒屬功能性飲品,雖然她的店辦理了《營業執照》以及《食品經營許可證》,但
經營專案並不包括保健食品銷售
。
圖片來源:法制進行時
舉報人王某先是透過外賣平臺從飯館購買了紅牛等功能飲料,隨後他便以超範圍經營為由讓劉女士交
五千元和解
。
圖片來源:法制進行時
在一番溝通後,舉報人王某同意再少兩百元“私了費”。無奈的劉女士便向王某轉了1800元和解金,很快,對方發來了一張“撤回投訴舉報的申請”。
圖片來源:法制進行時
上面寫著被投訴人處置了投訴人的訴求,申請撤回投訴舉報。
但律師表示
與舉報人和解完全是騙子王某編出來的理由
。
按照行政處罰的規定,有舉報就要調查,
不存在跟舉報人和解就可以不調查
。
所以劉女士還是要被調查罰款,1800元也白白被騙。
這些所謂的舉報人不僅針對飯館的超範圍經營,還包括
小超市
。
在昌平區經營一家小超市的楊先生因為在外賣平臺上銷售紅牛遭到舉報,舉報人要求楊先生必須交納
8000元的和解金
他才會撤銷舉報。
類似的案例還有很多,這些舉報人自導自演,騙取著不義之財。
所以老闆們如果店裡有售賣紅牛,還一定要
注意自己店內的《食品經營許可證》有無包含“保健食品銷售”許可專案
。
已持有《食品經營許可證》但並無“保健食品銷售”許可專案的老闆們,切記要按法規規定變更許可事項,小心被不法分子舉報罰款,白白吃虧。
那麼如何區分自己店內所售賣的商品是否為保健食品呢?
首先,正規保健食品的外包裝盒上會標出天藍色
形如“藍帽子”的保健食品專用標誌
,下方會標註
批准文號
,如“國食健字【年號】××××號”,或“衛食健字【年號】××××號”。
圖片來源:網路
國產保健食品的批准文號是“
衛(國)食健字
”,進口保健食品是“
衛(進)食健字
”。
除此之外,保健食品的外包裝有
12個必須註明的因素
:名稱、淨含量及固形物含量、配料、功效成分、保健作用、適宜人群、食用方法、日期標示(生產日期及保質期)、儲藏方法、執行標準、保健食品生產企業名稱及地址、衛生許可證號。
圖片來源:網路
如果老闆們對某個商品有疑問還可以登入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查詢其是否為保健食品。
綜上,紅牛雖為飲料但屬於保健食品的範疇,如果店內的經營許可證不包含“保健食品銷售”許可專案,切忌銷售,不要給任何非法分子趁機賺取不義之財的機會,讓自己白白受損。
老闆們在進貨時也要注意商品外包裝上是否有保健食品標識及批准文號,除此之外,老闆們當然還要
關注商品的價格
,在進貨的時候就要貨比三家!有這樣一款app
將線上和線下的紅牛進貨渠道進行了整合
,那就是
“貨比三價”
——
多家供應商報價,任老闆們比最低價進行挑選。當然除了紅牛,
“貨比三價”
上還有許多其他熱銷商品!歡迎老闆們進入掃描文末二維碼下載app進行選購!
老闆們如果還想了解更多相關資訊,
歡迎關注“貨比三價“公眾號
,我們會定期釋出業內資訊、商品價格資訊、超市轉租接手資訊等老闆們感興趣的內容!
宣告:文章部分來源於網路,轉載是出於傳遞更多資訊之目的。若有來源標註錯誤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權益,請聯絡我們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