弒母案的判罰大家怎麼看?

對於北大學子吳謝宇的弒母案非常關心的,也完整地去看了播放出來的庭審影片以及相關的報道。當你瞭解完整個事件的真相之後,包括一些細節,最終基本上就會得出一個結論,吳謝宇罪不可赦,,而且他還有著濃濃的求生慾望,他並沒有真正的悔罪和認罪,他僅僅是想為自己苟延殘喘的活下去。而進行了所謂的解釋和辯解。

弒母案的判罰大家怎麼看?

如果回溯起整體犯罪過程和逃亡過程,相信每一個觀看影片者都會深深地打一個冷顫,因為整個殺害母親的過程預謀得太充分了,事後的逃亡也是精心策劃的,這簡直是一次完美的謀殺。但是吳謝宇在庭審過程中言辭表達準確,除了一次提及其病逝的父親時痛哭過,剩餘時候都是非常冷靜,而且在最後階段也表達出了濃濃的求生意願。

回看犯罪,他選擇在7月10日作案,母親是中學老師,那一天剛剛放暑假,這個可憐的媽媽假期生活都沒有享受到。吳謝宇提前一兩個月,花費的近6000元,已經將處理屍體所需要的物品都已經採購好,並且搬運到房間裡放好。媽媽回家換鞋的那一瞬間,他就動手了。在隨後的二十幾天,他一直住在酒店,每天回到家清理現場、安裝監控,將碳粉除臭劑以及各種防臭防腐的材料都用上了,最後將母親的屍體藏在了床底,安裝好影片之後潛逃。

之後他開始使用母親的銀行卡去猜密碼,準備進行下一步的詐騙親朋好友的錢財工作。母親的銀行卡密碼就是吳謝宇的生日,可憐天下父母心啊。詐騙完144萬之後,他就開始為他浪蕩的人生去揮霍了,乾的事情都是法律不允許的。購買20餘張假身份證件,用於逃亡藏匿。從犯罪的經過以及前後來看,這真是早有預謀,一心一意想要置自己的母親於死地呀。

吳謝宇雖然當庭沒有起訴,但是在隨後正式表達了起訴的意願,他還是想苟活一條命不肯早點去另外一個世界向他的媽媽懺悔。還要浪費一些公共資源。其實留下性命沒有任何意義。即使留命,現年31歲,等他服完刑出獄之後,最少也得六十歲吧。它還能給社會作什麼貢獻呢?他只有給社會增添更多的負擔。而且他生活在哪裡呢?相信他周邊的鄰居,都不願意一個弒母的罪犯生活在自己周圍。他對於社會造成的動盪不安更加讓大家感覺到危險。

吳謝宇在二審判決中,維持死刑的可能性很大。雖然他的舅舅和姑姑們,代表受害人家屬選擇了諒解,但是我們還有一個“民憤極大”,這一點就可以讓吳謝宇二審維持死刑判決。整個社會不可能原諒他,他犯的這種罪行,在過去叫做滔天大罪。屬於人生之中所有惡行的最惡一種。泯滅人倫,真的可以說禽獸不如。

雖然吳謝宇在庭上口口聲聲說他不想活,他的媽媽也不想活,他當時犯罪是想幫助媽媽完成這一目標。但是這僅僅是他的脫罪之詞,因為為我們每個人都沒有權利去剝奪他人的生命,兒子更沒有可能去剝奪媽媽的生命,兒子只有去捍衛媽媽生命的義務。吳謝宇這樣說,其實還是在掩蓋他內心真實的弒母想法,他其實還是在說謊,還是在遮掩。

上訴是吳謝宇的權利,維持判決是法律正確判罰的結果,也是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體現。但是浪費公共資源,讓吳謝宇多活幾十年,其實意義也不大。判處吳謝宇死刑,這更是讓社會的正義得到彰顯。一個反面例子絕對要比所謂的正面仁慈,對於社會的教育意義更大。吳謝宇確實聰明,但是他不能稱之為人才。他對於社會沒有任何的貢獻,他僅剩下的唯一貢獻就是以死伏法,留下一個慘重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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