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6月
安徽省公安廳相關部門透過研判發現
宣城市9個手機號碼存在
短時間內多筆銀行交易、大額資金流水
可能涉及“跑分平臺”
宣城市公安局接到線索後
將該線索通報宣州分局
成功破獲了一起案值超億元的
特大洗錢案
6月26日
宣州分局立案進行偵查
會同宣城市公安局相關部門成立專案組
開展分析研判等偵查工作
宣城市公安局宣州分局案件偵查大隊四級警長 劉淼祺:
經過偵控,發現是一個以西安人畢某為首的犯罪團伙,他的下線是馬鞍山人賀某,並涉及到宣州區的段某,團伙成員有十餘人。
辦案民警隨即兵分多路
趕赴西安、馬鞍山、亳州等地
將12名犯罪嫌疑人悉數抓獲歸案
宣城市公安局宣州分局案件偵查大隊四級警長 劉淼祺:
經過審訊,他們交代,從2020年10月以來,他們就在跑分平臺上以幫助犯罪團伙轉賬的形式進行犯罪活動。
他們控制的銀行卡高達50餘張,轉賬金額約為1.4億元。
辦案民警介紹
這些錢可能是
透過詐騙或者賭博等
違法手段得來的
需要“洗白”
而幫忙洗錢的人
一般能夠拿到大約千分之四的提成
宣城市公安局宣州分局案件偵查大隊四級警長 劉淼祺:
本案中主要犯罪嫌疑人,
都被以觸犯了幫助資訊網路犯罪活動罪採取了刑事強制措施。
# 法律連結 #
幫助資訊網路犯罪活動罪簡稱“幫信罪”,《刑法修正案(九)》增設幫助資訊網路犯罪活動罪,針對明知他人利用資訊網路實施犯罪,為其犯罪提供網際網路接入、伺服器託管、網路儲存、通訊傳輸等技術支援,或者提供廣告推廣、支付結算等幫助的行為獨立入罪。
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買賣、租借手機卡、銀行卡均屬於違法行為,切勿將自己辦理的手機卡、個人銀行卡、對公賬戶及結算卡、以及微信、支付寶等第三方支付平臺賬戶買賣、租賃給犯罪分子,否則
將面臨信用懲戒、限制業務、嚴管賬戶、法律處分等四大懲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