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萬個怎麼看之六:是不是該讓人繼續做“名媛”?

一萬個怎麼看之六:是不是該讓人繼續做“名媛”?

一篇關於上海“名媛群”的文章竟然引來5億多人次的圍觀,關於“名媛”的討論也是連續多日佔據熱議榜榜首。圍觀群眾留言,絕大部分是嘲諷聲音,斥責那些“假名媛”們貪慕虛榮,表面光鮮,實則齷齪。我倒是覺得圍觀群眾該散場了,讓那些“名媛”們繼續過她們想要的生活。

一來,“名媛”們並未違法,對公序良俗也無多大傷害,沒必要置其於燒烤架上。一方面,寫披露文章的作者透過臥底才發現“名媛”們的秘密,說明這幫“名媛”並未大肆張揚,而是力求低調的過自己的日子,不希望打擾這個社會,主觀上沒有汙染社會風氣的意圖。另一方面,文章中沒有透露任何關於“名媛”們所花之錢有違法或來路不明的線索,當視作正當收入,應予尊重和保護。正如“名媛”們所言:我花自己的錢,不偷不搶,拼個包包酒店怎麼了?

二來,社會上有太多人在“裝”,何必非得和“名媛”們過不去?國人愛面子。為了面子,我們甚至可以賣腎去買蘋果手機。本人以前極度羨慕某同學日子過得光亮,車是大奔,一身行頭皆為進口名牌。直到前不久同學跑路我才得知其所有消費全是借來的,甚至已經付不起租住舊房子的房租。俗話說,騎著白馬的人不一定都是王子,還可能是唐僧。不要太在意別人表面的華麗,各自過好自己的日子。

三來,嘲諷“名媛”的人大多是出於“嫉妒”心裡,這樣的嘲諷真的好嗎?人非聖賢,難免受富貴誘惑。在社會總體還不富裕的情況下,能夠過上富貴生活的人肯定是少數,必然會形成大多數人羨慕少數人的現象。這個羨慕無可厚非,但如果不把握好度,羨慕就可能成為嫉妒甚至是仇恨,就會造成傷害。圍觀群眾裡刺耳的罵聲,刺眼的文字,已經在傷害著這個社會,必須得到制止。

最後,拉動消費,需要“拼”。錢多,可以拼奢侈品,做一回“名媛”。錢少,可以“拼多多”,買個臉盆、麵粉,填補日常家用之需。“拼多多”不應指責“名媛”,各自有消費的意願,沒有誰好誰壞,滿足需求就行。當前,實體經濟面臨困難,人們消費能力不高,“名媛”們實踐著的“共享消費”還不失為一種擴大社會消費的好辦法,有什麼可以指責的呢?

問題:是不是該讓人繼續做“名媛”?

智慧的你,怎麼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