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英宗濮議之爭始末:為了父親的名義,情感與禮法的衝突

(友情提示:本文一萬五千字,不懂宗法禮制者和不看長文者慎入)

濮議,是影響北宋政局的大事件之一,從治平元年五月二十八由宰相韓琦首倡尊禮濮王事宜,到治平二年四月初九英宗下詔討論,再到治平三年正月二十二曹太后手書執政表示同意,歷時十八個月,實際爭執九個月。

所爭論的內容,

簡單說就是過繼給宋仁宗趙禎的嗣子宋英宗趙曙,該如何稱呼他的本生親父濮王趙允讓,是該叫爹(皇考)還是該叫伯父(皇伯),就是這件在現代人眼中看著極其無聊的問題,讓宋朝人吵翻了天。

宋英宗濮議之爭始末:為了父親的名義,情感與禮法的衝突

濮議從事態發展的趨勢,大致可以分為五個階段:

第一階段是從治平元年(1064)五月二十八、宰相韓琦提出尊禮濮王開始,到治平二年(1065)三月二十九仁宗大祥為止,屬於

暗藏洶湧的平靜期

第二階段是從治平二年(1065)四月初九、英宗詔禮官討論尊崇濮王典禮開始,到六月二十六曹太后手書詰責執政、英宗下詔罷議為止,屬於雙方都

淺嘗輒止的剋制期。

第三階段是從治平二年(1065)六月二十九、英宗下詔有司博求典故、引起臺諫官的反彈開始,到八月開封大雨後臺諫官們進入更為強烈的輿論攻勢為止,屬於

一方強攻一方不應戰的僵持期。

第四階段是從治平二年(1065)十月英宗收買臺諫官搞釜底抽薪開始,到治平三年(1066)正月二十二曹太后手書執政表示同意尊崇濮王為止,屬於

洶湧澎湃的跌宕期。

第五階段則是從濮王稱親開始,到臺諫官被貶黜、執政官喪失士林公議口碑為止,屬於

兩敗俱傷的餘韻期

皇考派的幕後是宋英宗,主要骨幹是執政官(中書)韓琦、歐陽修;皇伯派的幕後是曹太后,主要骨幹是臺諫官司馬光、呂誨等人。

簡單介紹完畢,讓我們走近濮議,去近距離圍觀這場對大宋朝影響深遠的辯論賽吧!

宋英宗濮議之爭始末:為了父親的名義,情感與禮法的衝突

01,濮議進行時之第一階段

大宋治平元年(1064)五月十三,垂簾聽政的曹太后被宰相韓琦逼迫還政。五月十六,大權在握的宋英宗趙曙問執政大臣“積弊甚眾,何以裁救?”儼然一副準備大幹一場的明君模樣,群臣無不歡欣鼓舞。

五月二十八,宰相韓琦代表中書執政官,向英宗呈遞由參知政事歐陽修執筆的《中書請議濮王典禮》,

奏疏從天性、人情出發,提出英宗生父濮安懿王趙允讓德高位尊,應該給予尊貴的稱號,建議英宗詔有司商議如何尊崇濮安懿王以及二妻一妾事宜。

宋英宗濮議之爭始末:為了父親的名義,情感與禮法的衝突

執政的提議讓群臣驚呆了,這前腳才逼迫曹太后撤簾,後腳就建議皇帝尊崇本生,這是執政要否定先帝仁宗的節奏麼?是不是有點喪心病狂啊?

特別是臺諫官們這時還正如老母雞一般,為調和兩宮關係奔波的時候,我們這邊努力讓太后和皇帝打破僵持、盡釋前嫌,你們執政卻添枝加葉、火上澆油的教唆皇帝破壞禮法?是生怕兩宮關係會和睦嗎?

由於宋英宗不是宋仁宗的親兒子,而是過繼來的嗣子,

早在嘉祐八年(1063)四月二十七,天章閣待制、知諫院司馬光就在上疏英宗勸諫他孝順母后、關愛幼妹時,特意提出自己的隱憂,提醒英宗要遵循典禮,不要聽從小人攛掇,枉顧大義去追尊私親(親爹)

司馬光在奏疏中,還特別列舉漢宣帝和漢光武帝,不給私親加上尊號,被時人稱讚、後世傳頌;又列舉了哀、安、桓、靈諸帝,追尊私親犯義背禮,不但被當時譏諷,還被後世批評,提醒英宗要以史為鑑,杜絕過度尊崇親生的行為。

雖然司馬光的提醒在當時看著有點杞人憂天,但絕對不是無的放矢,而是他察覺兩宮之間的緊張氣氛,也看出英宗對曹太后毫不掩飾的怨恨。

果不其然,英宗這才親政半個月,執政就公然上書提議皇帝尊崇本生,對遵紀守法計程車大夫們來說,這個提議實在是不能接受的。

英宗又不是傻子,自然不會利令智昏的立即表示同意,畢竟才故去一年的仁宗皇帝,在位四十二年,群臣對他還是很有感情的,

這時候就討論尊崇親爹,恐怕很多人在情感上都受不了,於是,英宗下詔說等仁宗大祥(兩週年)祭典之後再行討論。

曹太后肯定知道中書的奏疏,也意識到白眼狼嗣子不會就此罷休,兩宮關係更是降到冰點,大臣們就在調和勸諫兩宮和睦中,讓時間滑進治平二年。

宋英宗濮議之爭始末:為了父親的名義,情感與禮法的衝突

02,濮議進行時之第二階段

治平二年(1065)三月二十九,仁宗大祥,祭典結束後的次日,司馬光和傅堯俞就前往中書去見執政官,提醒宰執們要遵循“為人後者不得顧私親”的禮法,不要教唆皇帝尊崇私親。

面對兩位臺諫官的慷慨陳詞,宰相韓琦、曾公亮、參政歐陽修、趙槩gai不置可否,但在隨後,

韓琦就再次向英宗提出崇奉濮王典禮,已經在位滿兩年的英宗就順水推舟。

四月初九,英宗把歐陽修的《中書請議濮王典禮》下發,詔禮官商討尊崇濮王典禮,要求大家集體討論,該給他親爹濮王一個什麼名分。

經過禮官和兩制的討論,很快得出結果,

英宗既然從小宗過繼給大宗,就要以大宗為尊,對待親爹的禮節就要降一等,

親親原則要服從尊尊原則嘛。

討論的時候,禮官們都很踴躍,但等到起草討論文書時,大家就集體失聲,因為大家都明白,皇帝既然讓討論給他爹名分,內心深處自然是想尊崇親爹,大家集體否決了皇帝的想法、皇帝肯定不高興,這會兒誰願意起草文書去觸皇帝的黴頭?

宋英宗濮議之爭始末:為了父親的名義,情感與禮法的衝突

面對此等情形,迂夫子司馬光走向前去,奮筆立議,書寫《上英宗議乞依先朝封贈期親尊屬故事》:

首先引經據典、開宗明義,指出按照禮法制度,一個人是不能同時為兩個父親服斬衰之喪,小宗過繼到大宗的孩子,就要以所後(繼)父母為尊,為所後父母服斬衰(三年),為小宗本生服期年(一年),為人後者為之子,不能過於顧念私親,因為“聖人制禮,尊無二上”。

然後,指出秦漢以來,從旁支小宗入繼大統的帝王,追尊親生父母為帝后的,都受到當時和後世的譏諷批評,提醒英宗不要效法這些不當行為。

接著,又指出前代旁支入繼大統的皇帝,多半都是先帝晏駕之後,由母后或者大臣援立的,都比不上仁宗皇帝在生前就秉承天地之意,在眾多宗室中選擇陛下你,所以,仁宗對你有超乎一般的大恩德,提醒英宗不能辜負仁宗。

又簡潔明瞭的指出關鍵,

提醒英宗繼承皇位的法理依據,是來自仁宗,如果陛下你不承認自己是仁宗的兒子,就沒有繼位的合法性

再苦口婆心地提點英宗,雖然濮王於陛下你有天性之親,但陛下你所擁有的四海天下、可以由子子孫孫萬世相承的大宋江山,則是先帝仁宗賦予你的,

在這麼大的利益之下,血緣親情的親親,就該向尊尊低頭的

最後還體貼地給英宗建議,可以給濮王高官大國,極其尊榮,三位夫人也可以改封大國太夫人。

宋英宗濮議之爭始末:為了父親的名義,情感與禮法的衝突

雖然這篇奏疏被司馬光寫得有理有據、情理兼備,但因為結論和英宗的預期相去甚遠,皇帝陛下當然不滿意了,執政們也很驚訝,他們以為執政和皇帝的態度都這麼明顯了,禮官們不是該順水推舟給皇帝捧臭腳嗎?

怎麼討論了半天,禮官們不但迴避尊崇皇帝親爹的問題,就連怎麼稱呼都沒提,實在太掃皇帝和執政們的面子了。

於是,歐陽修再次執筆書寫《中書進呈札子》,對司馬光的奏疏提出批評,讓他們討論皇帝該怎麼稱呼濮王的問題。

禮官們再次討論起來,參詳真宗尊崇皇兄楚王元佐、仁宗尊崇皇叔荊王元儼詔書不名的例子,濮王是仁宗堂兄,皇帝可以稱呼濮王為皇伯而不名。

有人覺得皇帝不就想稱親爹為“考”麼,可以在濮王皇伯之後加個“考”字,稱為“皇伯考”,天章閣待制呂公著立即反駁,真宗皇帝以太祖皇帝為皇伯考,濮王有何功德可以和創業之主的太祖一樣稱皇伯考呢?

就這樣,

禮官很快呈上《兩制禮官再議稱皇伯狀》,認為英宗應該稱呼親爹濮王為皇伯。

宋英宗濮議之爭始末:為了父親的名義,情感與禮法的衝突

面對這樣的結論,英宗很不爽,

執政就再次為皇帝出招,仍由大文豪歐陽修執筆,書寫《中書請集官再議進呈札子》

很善於詭辯的歐陽修,引古今經典條例,

拿禮法中那句“為人後者為其父母報”為依據,聲稱禮法規定出繼之子於所後、所生都可以稱父母,

所以前代的漢宣帝、光武帝都稱其父為皇考,而禮官們商議的皇伯稱謂,不但是典籍上沒有記載的,在歷史上也是沒有先例的。因此提議把兩派意見下發百官,

讓三省及御史臺官集議

,想透過擴大討論範圍,來獲取支援。

歐陽修這份奏摺把皇帝和執政們的意圖直接亮了出來,就是英宗也可以效法漢宣帝、光武帝稱呼親爹濮王為皇考。中書執政們樂觀地認為,只要擴大討論範圍,必定會有人迎合他們力挺皇考派的,但讓他們沒想到的是,在訊息傳出後,朝野是一片譁然。

大家都吵吵說朝廷想背棄仁宗的恩德,要尊崇濮王,街頭坊間的謠言更是離譜,甚至傳出皇帝要將濮王神主奉入太廟、去替代仁宗神主的流言,整個開封城都是議論洶洶。

面對此情此景,英宗和執政們有點傻眼,這種情況下還敢大規模討論稱呼濮王為皇考麼?不怕被輿論的口水淹沒?

有個叫孫固的太常博士,剛流露出附和執政的意圖,就被蜂擁而上的臺諫官們噴成翔,孫固的下場就在眼前,誰也不願意落個“媚上”的名聲。

就在皇考派騎虎難下的時候,

六月二十六,曹太后手書宰相韓琦,詰責他不該議稱皇考,韓琦為此還上奏太后辯解說皇伯的稱呼才是無稽之談

眼看形勢於己方不利,

英宗也只得出面取消集議,暫時停止討論怎麼稱呼濮王的問題。

在如此缺乏理論和輿論的支援下,自詡為濮王孝順兒子的英宗會善罷甘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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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濮議進行時之第三階段上

治平二年(1065)六月二十九,英宗下詔讓主管禮儀的太常院去博求典故,尋找合乎經義的理論支援,時判太常寺的翰林學士範鎮,就率禮官上疏《乞如兩制禮官所議》。

範鎮在奏疏中批駁了歐陽修稱濮王為皇考的理論依據:

漢宣帝是繼承漢昭帝的皇位,漢光武帝則是繼承漢平帝的皇位,在輩分上,宣帝是昭帝的孫子,而光武帝則是平帝的祖父,所以他倆勉強可以稱自己的親爹為皇考,但仍然被人議論不當,因為大宗之統不可絕。

陛下你既然稱仁宗皇帝為皇考,又想稱濮王為皇考,那就是兩統二父,比漢宣帝、光武帝更為失禮,所以,陛下你應該依據《爾雅》及本朝故事,稱呼濮王為皇伯而不名,如兩制禮官的前議,像漢朝那樣稱皇考、稱帝、稱皇、立寢廟、序昭穆的行為,都不是聖明的陛下可以效仿的。

中書執政官們對範鎮的上疏很不高興,就責備他一通,結果被臺諫官們知道了,對執政官的蠻橫很憤怒,紛紛上疏,請求英宗釋出詔書明確稱濮王為皇伯。

宋英宗濮議之爭始末:為了父親的名義,情感與禮法的衝突

侍御史知雜事呂誨的《上英宗論不當罷集議,乞別降詔以王珪等議為定》首先批評英宗不該朝令夕改,朝廷既然知道大家對濮王稱親事宜議論紛紛,就該參合眾人意見,辯證是非,怎麼能下詔停止集體討論呢?你既然停止討論,為何又詔有司尋求典故?這不是反覆無常嗎?

接著又反駁歐陽修奏疏中“所後、所生皆稱父母”以及宣帝、光武都稱親爹為皇考的論點:漢宣帝、光武帝都是上承本宗,昭帝是宣帝祖父,光武也沒有過繼給元帝,所以他們才稱親爹為皇考,他們並沒有兩個父親。

陛下你想稱呼濮王為皇考,那就和仁廟相同,是與禮律相背的。

陛下你能夠從藩邸入繼大統,南面稱尊,都是先帝的恩德,誠心奉養孝順太后都不足以回報先帝,怎麼能枉顧大義去偏顧私親呢?

最後著重建議英宗,應該早日降下詔旨,按照兩制禮官討論的結果,以濮王為皇伯而不名,這樣才能讓朝堂內外洶洶的議論停止,並杜絕邪論。

宋英宗濮議之爭始末:為了父親的名義,情感與禮法的衝突

隨後,呂誨又接連兩次上疏,不但提醒英宗尊禮守法不要枉顧私親,

還把中書執政的“皇考”論,定性為惑亂人情的“邪佞”之說

,建議英宗早日確定“皇伯”的稱號,以免坊間議論有損聖明,不但會被後世譏諷,還會被四夷邊陲小國看不起。

從呂誨的奏疏內容,讓猴格不禁想到網路上的辯論,有些激進的人辯論著辯論著,就偏離了辯論的初衷,開始在辯論的過程中進行道德攻擊,呂誨就是如此,從忠奸、正邪在道德上去否定執政,這種風氣在網路上不好,在朝堂上更不好。

面對呂誨的咄咄逼人,無言可對的皇帝只能留中不發,和執政們一起以沉默表示自己的抗議。

侍御史趙瞻

的《上英宗論不當罷集議,乞別降詔以王珪等議為定》則開篇點明仁宗早年鞠養英宗的恩德、以及過繼的事實,又按為人後者為子之禮法,

質問英宗身為仁宗嗣子,稱呼仁宗的兄長濮王為伯父有什麼疑問?

接著也反駁歐陽修“所後、所生皆稱父母” 以及宣帝、光武都稱親爹為皇考的觀點:

執政說典籍記載所後、所生都稱父母,典籍還記載出不為母呢?身為子女的又能用什麼詞語來代指出母?直截了當的批評歐陽修是在搞文字遊戲、禍亂典籍。

執政只知道漢宣、光武追尊父親為皇考,卻不知道宣帝、光武都是繼承遠祖,並不是給昭帝、元帝當兒子,居然以此歪理邪說誤導聖朝。

昔日魏明帝曾告誡公卿,誰敢引誘過繼皇嗣尊崇私親者,即便是股肱大臣也誅之無赦,難道陛下認為魏明帝的詔令不賢嗎?最後強烈要求英宗讓提議“皇考”論的人出來和他對辨邪正,以建正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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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御史裡行呂大防

的《上英宗乞行禮官所奏典故》則建議英宗屈情尊禮,讓濮王位極人臣之典足矣,這才不失孝思之義、四方之望。

而司馬光更是遞上他的終極絕殺奏疏《上英宗乞行禮官所奏典故》

,開篇就劍指政府(執政):參加討論的兩制禮官都認為濮王應該尊稱皇伯而不名,唯獨政府的意思要尊濮王為皇考,簡直是“巧飾詞說,誤惑聖聽,不顧先王之大典,蔑棄天下之公議。”

政府援引儀禮喪服、以及本朝典章制度,說出繼之子對所繼、所生都稱父母,這是政府欺負天下人都不識文理啊!又聲稱漢宣、光武都稱生父為皇考,人家漢宣帝上承昭帝,是以孫繼祖,所以稱其父為皇考,卻不敢尊其親祖父為皇祖考,那是因為和昭帝同昭穆的緣故;

光武從布衣起家,親冒矢石打的天下,雖然名為中興,實為創業,就是自立七廟也不為過,人家卻以旁支上承大宗,只是稱生父為皇考,實在是謙遜退讓太過了。

而陛下你是以仁宗兒子的身份繼承大業的,國無二君、家無二尊,如果尊崇濮王為皇考,則置仁宗於何地?

如果仁宗還在治理天下,濮王也在頤養天年,命陛下你為皇子,不知道陛下你稱呼濮王為父親還是伯父呢?如果先帝在就稱濮王為伯父,先帝不在就稱濮王為父親,這豈不是背信棄義、反覆無常嗎?

微臣以為陛下絕對不會如此,那麼,稱濮王為皇伯又有什麼疑問呢?

滿朝大臣都知道不應該稱呼濮王為皇考,偏偏政府堅持此議,就不怕陛下失去四海之心,受萬世譏諷?如此,群臣的忠佞、邪正就是顯而易見了,請陛下上稽古典、下順眾志,稱濮王為皇伯而不名。

宋英宗濮議之爭始末:為了父親的名義,情感與禮法的衝突

高手出招就是如此,司馬光這波強勢質問直擊要害,即便詭辯如歐陽修,也是接不下來的,哪怕英宗再想稱親爹為皇考,也不敢頂著司馬光的質問而上。

司馬光這篇奏疏也不再只從歷史典籍中尋找支援,而改用道德和士人公議為攻勢,這和呂誨的行為有本質上的類同,於長遠來講,這種超越政見之分的論辯並不是好現象。

當看了呂誨、司馬光的奏疏後,不知道歐陽修是否會想起這其實是他慣用的論辯方式,當初他就是如此對狄青的,如今卻被呂誨、司馬光嫻熟的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啊!

但不管臺諫官如何群情激昂地輪番上疏,英宗統統留中不發,和執政一起繼續裝聾作啞。

時間很快來到八月,開封大雨,臺諫官又發起更為強烈的輿論攻勢,把濮議事件帶入高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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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濮議進行時之第三階段下

治平二年(1065)八月初三,一夜大雨,由於降雨量太大,引起房屋倒塌,人畜溺死無數,官府所知死亡人數足有1588人。

因此,

英宗在災後就下罪己詔求言,讓群臣上書討論政治之失,以應天變,臺諫官們藉此機會,指出水災是因為濮議引發的,不但批評英宗,還抨擊執政。

呂誨引經據典的透過“水不潤下”的災異理論

,指出水災就是因為過度尊崇濮王引起的,這是老天爺的警告,提醒皇帝稱濮王為皇考是不可行的,還指出滿朝新進都出自權臣之門,抨擊執政專權,劍指韓琦,用天災暗示皇帝,這是執政不稱職才引起天怒人怨,並暗示執政效法漢朝制度引咎辭職。

呂大防也上書陳述八事,指出“臣權太盛,邪議幹正”

;就連被英宗提拔的潛邸舊臣、史館修撰、同知諫院

蔡抗,也再次上疏指出京師大水都是因為濮王之議,才導致天譴。

所有的奏疏中,仍然以司馬光最為直言不諱,他直截了當指出自從英宗即位以來,災異甚重,這都是因為皇帝在即位後喪失人心導致的,提出英宗有三件事讓天下人失望:

其一,皇帝你身為過繼子,卻對先帝留下的一後五女失於照顧,太后不但對你有撫育之恩,還有策立之功,更有為你臨朝攝政的苦勞,先帝更是在眾多侄子中選擇你,讓你從防禦使升為天子,你卻苛待先帝遺孀幼女。

民間鄉里的過繼子繼承嗣父產業後,不孝嗣母、忽視妹妹,還要被鄰里唾棄,又會怎麼看待同樣行為的惶惶天子之尊呢?

其二,先帝天性寬仁,晚年因為疾病把天下之事都委託給兩府,兩府執政處事未必都妥當,皇帝陛下即位就該進賢退愚,賞善罰惡,但陛下卻置國家大事於不顧,對國事沉默不語,坐視執政專權。

其三,聽不進忠言逆耳,國家設定臺諫官,就是充當天子耳目,以免被大臣矇蔽,皇帝卻無視臺諫的批評,不但落下拒諫的名聲,還讓政府繼續專權之事,致使四方忠義之士失去批評的動力。

最後給英宗提出建議,希望他侍奉皇太后孝順恭謹,對諸位長公主時加存撫,親理政務,杜絕專權之臣,選拔英才,賞功罰罪,自然天道祥和,聖德日新。

宋英宗濮議之爭始末:為了父親的名義,情感與禮法的衝突

面對蜂擁而來的上疏,英宗都表示無奈,唯獨對老部下蔡抗非常不滿,當初英宗提拔蔡抗同知諫院,就是希望他能站在皇考派,沒想到老蔡是堅定的皇伯派,實在讓英宗不能忍,就率先拿蔡抗開刀。

八月二十三,命蔡抗知制誥兼判國子監,你不是喜歡逼逼嗎?我罷免你的諫官職務,看你還怎麼逼逼。

罷免蔡抗後,英宗就積極地為南郊做準備,

司馬光再次上疏,請求他取消原定於十一月舉行的南郊典禮,

改在大慶殿恭謝天地就足以展示天子對上天的純潔之誠,還能節約開支,安撫災後的人心。

司馬光的建議英宗當然不會聽,這可是他即位後的第一次南郊,怎麼可能取消?別說只是下雨導致水災,就是下冰雹也不行。

但該有的姿態還得有,進入九月後,因為霖雨不斷,英宗兩次罷宴,遣使赴名山大川祈晴,並以雨策試舉人,判都水監韓贄也因治水不力被罷免。

士子範百祿的對策也以“水不潤下”理論來批評濮議,並引經據典指出歷史上那些小宗入承大宗的哀、安、桓、靈,都因為尊崇私親引發大水;陛下過繼給先帝繼承宗祧,對待私親就不能過重,不然就會不得人心,不得人心就會不得天意,不得天意就會遭到天譴!

為了顯示自己如同大海般寬闊的胸懷,英宗咬牙升範百祿為秘書丞,也僅此而已了。

另一位皇伯派權御史中丞賈黯,眼看英宗顧左右而言他,就是不應對臺諫官的上疏,重病的賈黯心灰意冷的上表稱病求去,在奏疏上還批評執政稱濮王為皇考,是違背經義、建兩統二父之說,所以趙家祖宗的神靈才震怒,老天才降雨示警,讓無辜的百姓遭殃。

面對賈黯的辭呈,英宗則是順水推舟,以其為翰林侍讀學士、知陳州,十二日後,賈黯病卒。

在整個第四階段,都是皇伯派的臺諫官強勢進攻,皇考派則裝聾作啞概不應戰,就是你隨便蹦達、理你算我輸的態度,讓濮議之爭陷入僵持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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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濮議進行時之第四階段上

治平二年(1065)十月初四,英宗給皇伯派的主力呂公著和司馬光升職,把他們從天章閣待制升為龍圖閣直學士兼侍讀。

待制和直學士都是榮譽頭銜,帶上這樣的頭銜就成為皇帝的文學侍從,進入高階文官行列,以後可以出任很多重要的職位,這可是皇帝對他們的恩典。

這突如其來的恩典,顯然是英宗收買皇伯派的手段,這也是趙官家們的老傳統嘛,給大臣好處表示不求你支援,只求你閉嘴不反對就行。

司馬光當然明白英宗的意圖,性格忠直的他對英宗的收買並沒有欣喜若狂,而是很冷淡的上疏推辭,並請求外放為官,表示拒絕皇帝的收買,英宗不理會他的辭呈,司馬光再次上表辭謝,英宗就授意中書宰執出面不允許司馬光推辭。

坦蕩的司馬光第三次上疏,表示不讓推辭也行,反正自己在諫官的位置上,就會履行諫官的職責。言下之意就是隻要我在諫官的位置上,立場就不會改變,濮王只能是皇伯。

收買無果的英宗,眼看司馬光真的是油鹽不進,乾脆釜底抽薪,罷免司馬光諫官的職務,

把司馬光體面的趕走,調離諫官崗位掛起來當吉祥物,給皇帝當專職侍講去了。

宋英宗濮議之爭始末:為了父親的名義,情感與禮法的衝突

司馬光是繼蔡抗之後第二位離開諫院的諫官,此時

,諫院只剩下傅堯俞一個諫官,還被朝廷派了外交差事出使契丹

,也就是說,看上去聲勢浩大的臺諫官,只剩下御史臺的御史了。

而御史臺也沒有幾個人,御史中丞從賈黯死後就缺員,當時在職的只有副長官知雜侍御史呂誨和範純仁、呂大防等五個御史,這五人中又有三個被派了長差在外,也就是說,

在治平二年十月中旬,整個臺諫官只有呂誨和範純仁、呂大防三人撐著,曾經一度制衡執政的輿論監督機構,幾乎要成為空架子

宋朝的諫院定額為六員,御史臺官常有二十員,即便有所減少,也不下十數人,從來沒有像現在這種情況、缺員如此嚴重朝廷還不補人,

可見英宗為了減少反對派真是費盡心機,已經不惜破壞體制和傳統,也是蠻拼的。

十月十七,呂誨上疏請求朝廷添置言事官時說,御史中丞缺員,御史五人又出差三人;諫官二人,司馬光遷他職,傅堯俞出使契丹,臺諫缺員嚴重到只差沒有廢除掉了,

自古以來,言路的蔽塞就沒有像今天這樣嚴重的,實在讓人替聖朝羞愧

在呂誨的請求下,十月十九,英宗命知制誥

邵必

權知諫院,又在十月二十八命給事中、天章閣待制

彭思永

權御史中丞,

從整個濮議事件看,這二位多數時候都是尸位素餐,並沒有看到他們像呂誨等人那樣積極履行自己的職責

十一月初二,英宗朝景靈宮,初三享太廟,初四舉行南郊大典,南郊之後,例行大赦天下,普天同慶,不但給皇太后、皇后奉上冊寶,對宗室以及百官也各有恩賜。

但在長長的恩賜名單上,依舊沒有濮王的名字,可見,即便英宗一直避而不談尊崇濮王的問題,但實際上,他並沒有死心。

宋英宗濮議之爭始末:為了父親的名義,情感與禮法的衝突

皇伯派當前主筆呂誨當然也意識到皇帝的小心思,因此,在郊祀完畢後的十二月初,就再次上疏,請求皇帝按照之前禮官討論的結果,尊濮王為皇伯,給予高官大國,以謝濮王的生育之恩,以正朝廷之典禮。

英宗和執政們依舊如呂誨批評的那樣,“恬然自安,如不聞知”,就跟沒看見呂誨的上書一樣,呂誨前後上了七道奏章,全如泥牛入海

,氣憤的呂誨只能祭出言官的殺手鐧,以辭職要挾朝廷。

然而,連上四道辭職奏疏,都和前面七道同樣的命運,

怒火中燒的呂誨就把火燒向執政,轉頭去彈劾宰相韓琦五罪。

先是抨擊韓琦自恃勳勞,日益專恣,廣佈朋黨,破壞法度,朝廷提拔一個官員,人們都說是韓琦的親戚朋友,每罷免一個官員,人們都說這人肯定是韓琦的冤家,韓琦安插親信到重要崗位,致使門下趨之若鶩,天下人只知道韓琦的恩德,而不知陛下的威福。

然後又提醒皇帝,嘉祐中議立皇嗣,本來就是先帝和太后屬意陛下,可不是韓琦的功勞;他又用漢宣、光武故事引誘皇帝陛下走上越禮非法的道路,

永昭陵土還沒幹,先帝遺音猶在,韓琦就已經背叛先帝,還導致兩宮嫌隙日生,引得天下人都猜疑陛下,讓皇帝遭受不仁不義的指責,這就是韓琦的忠誠嗎?

接著又拿韓琦和前代權臣相比,批評韓琦的功勞不如霍光、李德裕、丁謂、曹利用,但驕恣之色卻過於他們,直接建議英宗罷免韓琦,把他趕出朝廷。

宋英宗濮議之爭始末:為了父親的名義,情感與禮法的衝突

呂誨攻擊韓琦的力度還是蠻大的,他把韓琦和漢、唐、宋初那幾位挾持皇帝的大臣相比,可謂誅心之論,誘導英宗對韓琦產生不滿,這和當年歐陽修攻擊樞密使狄青意欲謀反的莫須有之辭如出一轍,用心絕對的險惡。

從而可見呂誨已經有點失去理智,明知道韓琦的為人不可能成為霍光,但為了戰勝對手,就無所不用其極,只求勝利而不管是非。

遭到彈劾的韓琦立即上表請求罷相離京,英宗當然不答應,就讓翰林學士範鎮代筆批示,結果範鎮把韓琦比作周公,讓英宗很不高興。

韓琦是周公,那英宗是誰?孺子成王嗎?結果,範鎮就以引用不當的罪過,被罷為翰林侍讀學士、集賢殿修撰、知陳州,時為治平三年(1066)正月。

呂誨的強勢攻擊,非但沒有搞掉韓琦,反而誤擊友軍範鎮,讓皇伯派又少一個支持者,真是讓老呂生氣。

正月初七,

呂誨和範純仁、呂大防再次上疏《上英宗乞正宰執懷邪詿誤之罪》,彈劾全體宰相、副宰相:斥責歐陽修“首開邪議”妄引典籍,媚惑人主、辜負先帝;斥責韓琦“固欲飾非”,詿誤上聽;斥責曾公亮和趙槩尸位素餐、“苟且依違”。

最後給皇帝放狠話,不正韓琦等人的罪過以謝中外,他們絕不會和歐陽修等人同朝並列,情願被貶黜遠謫。

皇考派依舊採用拖延大法,沉默以對,正月十三,呂誨又上《上英宗再論宰執懐邪之罪》,

把火力重點瞄準歐陽修

,彈劾他“希合上意,內營己私,移過於人君,失望與天下”,“

原修之罪,安得而赦”?

請求皇帝正濮王之禮,以慰群臣之心,

剷除首惡之臣歐陽修,以正朝廷清明。

正月十八,呂誨又奏請英宗奮然獨斷,去懲治倡導邪說、違禮亂法、不顧大義的歐陽修,和包庇邪惡、阻止公議的韓琦,以及不辨正、沒有輔弼能力的曾公亮、趙槩的應得之罪。

呂誨的連番彈劾,可謂是不達目的誓不罷休,執政們也不好繼續裝死,就把歐陽修去年十月撰寫的《論濮安懿王典禮札子》,以執政的名義上奏英宗。

宋英宗濮議之爭始末:為了父親的名義,情感與禮法的衝突

06,濮議進行時之第四階段下

歐陽修在奏章中,把臺諫官攻擊皇考派的三條論據逐一批駁:

其一,說濮王應該稱皇伯,是無稽之臆說。

不管是儀禮喪服,還是開元開寶禮、國朝五服年月、喪服令,都說為人後者,為其所生父齊衰不杖期,那是因為恩莫重於所生,所以父母之名不可改,義莫重於所繼,所以降等所生的喪服。這是聖人所制的萬世之法,也是中書執政們皇考論的依據。

而臺諫官所謂的稱皇伯,考遍六經、以及國朝典章制度和律令,都不見有皇伯之名,從三代以後、秦漢以來,從藩邸入繼大統的,就沒有稱呼所生為皇伯者,所以說稱皇伯是無稽之臆說。

考古論今,皇考之號都只是尊稱,父親去世的都可以稱之為皇考,所以,稱皇考並沒有損害帝統的純正性。

(猴格說)

這就是典型的歐陽修式詭辯,他的確是聰明人,能找出典籍中的漏洞、去鑽典籍的空子,抓住典籍中父母可以稱父母的字眼,表示過繼子也應該稱親爹孃為親。但其實早在他第一次提出時,就已經被御史趙瞻批駁過那只是文字遊戲

(見第三章節),所以,

這條明顯是毫無力度的車軲轆話

後來朱熹也批評歐陽修這個強詞奪理的說法,禮經如果不稱所生作父母的話,“別無個稱呼,只得如此說也”。( 朱子語類卷87)

宋英宗濮議之爭始末:為了父親的名義,情感與禮法的衝突

其二,簡宗廟致水災,水不潤下災異說,是厚誣天人之說。

濮王之議,是因為兩制禮官違經棄禮,用無根臆說來定皇伯之稱,中書執政因為疑惑皇伯的稱謂,才考據典禮,並沒有自信自專,陛下也謙虛的下詔集議,但還沒有討論出結果,怎麼能說是兩統二父導致天災,這是厚誣天人也。

(猴格說)

這一條其實也是歐陽修強詞奪理的避重就輕,不承認兩統二父,還否定水災和濮議有關,當初他阻止狄青出任樞密使、勸諫仁宗立儲時,可是把災異理論運用的賊溜賊溜的?許自己用災異論攻擊別人,卻否認別人的攻擊,實在雙標。

其三,認為不該引用漢宣帝、哀帝為法,則是不原本末之論。

引用漢宣、哀之事是因為宣帝生父悼皇考,最初就被稱親,置奉邑、寢園而已,後來改為皇考,立廟京師,可見皇考就是親的異名,都是兒子稱呼父親的名稱,漢朝儒生最初並不認為宣帝稱皇考有錯,只是因為後來宣帝立廟京師,亂了祖宗昭穆,才被認為非禮。

哀帝尊崇親父為定陶共皇,在本國立廟,當時也沒有被漢儒非議,也是後來立廟京師,有幹漢統的嫌疑才被非議的。

如今臺諫官不思考朝廷的本意,也不思考漢儒批評漢宣帝、漢哀帝的原因,就知道瞎比比,所以臣說他們不原本末。

中書執政的意思是稱皇伯為無稽之談,而禮經也有不改父母之義,濮王名號還沒有定,尊崇之禮都沒開始議論,臺諫官就引用漢朝故事誣陷朝廷,實在是讓人無語。

如果中書建議去濮王國號而立廟京師,亂祖宗昭穆,臺諫官攻擊臣等是奸邪之臣,臣等沒啥辯白的,但中書並沒有此議,我們只是稱親,怎麼能說臣等是奸邪?

漢朝人批評宣帝、哀帝也只是批評他們立廟京師,可不是批評他們稱親。

有天地以來,從來沒有無父而生之子,既有父而生,就不能避諱其所生,無子的人以宗子為後,是禮法允許的,但不可能用無父而生之子為後吧?所以自古不稱所生父為伯為叔,就是擔心錯亂人倫啊!

(猴格說)

這一條依舊屬於歐陽修式的詭辯,他並不敢明確顛覆宗法制度,讓濮王升為大宗,只不過是在混淆宗子和親子的不同含義,再把稱謂和宗廟分開,變相承認父子之間的現實血緣關係,於宗法禮制來說,仍然是對制度的一種挑戰。

最後,

歐陽修建議英宗下詔明告中外,稱濮王為皇考,以正名號,同時宣告立廟京師、幹亂統紀之事,朝廷是不會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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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陽修這篇反擊臺諫官的奏章,看著洋洋灑灑一大篇,其實毫無力度,遠不及司馬光、呂誨等人的奏章有勁道,但架不住人家背後有皇帝支援,臺諫批駁的再有道理,皇帝當沒看見你能奈何?(就像猴格總覺得自己寫得還是不錯的,但讀者皇帝老爺們不喜歡看就沒轍了哈哈)

中書執政也知道己方處於輿論劣勢,為了改變不利的局面,幾位宰相經過密謀,決定從曹太后那裡下手,只要太后改變態度,臺諫官就不足為懼。

於是,

韓琦藉著祠祭的機會,和英宗的特使商量一下,把歐陽修起草的詔書《奏慈壽宮札子》呈到太后面前,歐陽修在奏章中都寫了啥呢?

首先,歐陽修引經據典批駁皇伯派沒有典故支援,有違禮儀;接著又委婉體貼但又明確的指出,太后之前支援皇伯派,怕是聽信小人的離間,所以才會支援皇伯的無稽之談。

最後

又以先朝舊臣的身份威脅太后,如果太后想親自召集兩府及百官討論這個事,恐怕有虧太后聖德,而我們也必然會依據朝廷制度不來見太后的。

這篇奏章是歐陽修以中書副相的身份,來向太后施壓,

很多人都以為或許是太后醉酒誤籤詔書,其實不然,她絕對是被歐陽修所代表的中書執政們逼迫屈服的

從歐陽修這篇立場堅定、態度鮮明的奏章,就能想象太后看完的感受,絕對能想起一年前被韓琦逼迫還政的情景,在強大的中書面前,沒有權利的太后能怎麼著?只能慫了。

所以,

當正月二十二,曹太后手書執政表示同意尊崇濮王為皇考、事態完全按照中書設想進行時,幾位相公不由相視而笑

,咳咳,欺負老寡婦真是好有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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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曹太后手書下中書前,龍圖閣直學士兼侍講司馬光就聽到傳言,此刻他雖然不是諫官了,但仍然無法保持沉默,上書英宗《上英宗論濮安懿王稱安懿皇》:

臣聽說朝廷準備追尊濮安懿王為安懿皇,竊以為不可,陛下既然過繼給仁宗,於禮就不該顧念私親,臣實在想不明白陛下的心意,這麼固執的堅持尊崇濮王,究竟是為了榮譽?還是為了利益呢?又或者是認為對濮王有益處呢?

前世帝王以旁支入繼大統,尊其父為皇的,那都是漢代的昏君做法,陛下有堯舜禹湯聖明君主不效法,去效法昏君很光榮嗎?

仁宗的恩澤深入人心,百姓愛戴你就是因為你是仁宗的兒子,你過分的尊崇濮王,只會傷害百姓的感情,實在是無利可圖。

政府就算是搬出皇太后,百般巧飾,總還是辜負了先帝的深恩,陷陛下於不義,政府之臣只能自欺欺人,還能欺瞞皇天上帝和天下之人嗎?

但司馬光質問的奏疏遞上去時,曹太后認慫的手書已經抵達中書,第二天,兩道敕書同時降下,第一道敕書是太后手詔:

吾聞群臣議請皇帝封崇濮安懿王,至今未見施行。吾載閱前史,乃知自有故事。湫安懿王、譙國夫人王氏、襄國夫人韓氏、仙遊縣君任氏,可令皇帝稱親,濮安懿王稱皇,王氏、韓氏、任氏並稱後。(《宋史》濮王傳)

第二道則是英宗的謙讓敕書,他表示稱親之禮就謹遵太后慈訓,至於尊崇濮王為皇、夫人為後的典禮,

實在難以從命

,嘖嘖嘖,好一個孝順的嗣子。

終於解決了濮王稱呼的問題,從此英宗稱呼濮王為親,以墳塋為園,即園立廟,並以兄長瀛洲防禦使、岐國公宗樸改封濮國公,主持祠事。

英宗和中書執政們覺得濮議之爭可以塵埃落定了,但臺諫官們會屈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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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濮議進行時之第五階段

雖然曹太后降下手書,但臺諫官們並沒有停止抗議,呂誨和幾個同僚對太后前後不一的態度提出質疑,一邊再次以辭職為要挾,一邊繼續攻擊韓琦、歐陽修。

特別是

範純仁的《上英宗言母后不宜自出詔令》是又犀利又冷靜

,開始就對太后手書的真偽性表示質疑,之前太后還為濮議稱親事宜詰問政府,如今怎麼突然降命追崇濮王為皇?前後不一,天下人誰敢相信?

接著又否定太后詔令:太后自從撤簾後就深居九重,從來沒有預聞外政,怎麼可能降下詔書?顯然是政府之臣所為。

並列舉前代權臣假借母后詔令以行其志,所謂母后詔令,往往都是出於權臣逼脅。提醒英宗如果開了這個口子,以後一定會被權臣利用,恐怕會對皇帝不利,所以,皇帝陛下明明可以採取公議,何必用母后之命達此目的呢?

小范同志這篇奏章的殺傷力之大,不亞於呂誨和司馬光此前的奏疏,很容易引起皇帝對執政們的猜忌,在明顯敗局已定的情況下,範純仁還能如此刨根問底,也的確是盡職盡責。

中書宰執們則因為小范這篇奏摺而坐臥不安,特別是韓琦,很灰心地長嘆說:我和老範情如兄弟,視小范親如子侄,小范怎麼能忍心如此攻訐我?

宋英宗濮議之爭始末:為了父親的名義,情感與禮法的衝突

此時的濮議之爭,已經演變成臺諫官和執政官之間的對峙

,呂誨一邊上奏《上英宗乞追罷園廟指揮》,一邊奏《上英宗黜責歐陽修》。

他從太后手書中引用的典故與中書相同,懷疑是歐陽修草詔的原文,由太后複製黏貼而成,因此抨擊歐陽修欺君負國,表示要與他誓不兩立,告訴皇帝一天不罷免歐陽修,他就一天不上班。

又抨擊韓琦為臣不忠,辜負先帝,勾結宦官,罔昧母后,又豈能盡忠於陛下?接著又在《上英宗乞罷稱親》直接表明“所謂母后手書,非出慈壽之本意”。

顯然,在尊濮王為皇考已成定局的情況下,呂誨想要代表臺諫官翻盤,只能從太后手書的真偽下手,否定手書才能扭轉局勢,而否定手書的關鍵,就是太后對尊崇濮王事件前後不一的態度。

面對臺諫官無休止地追問(先後上凡26狀),

歐陽修當然不能說是他上疏太后逼迫老太太,他只能推諉地說“事出禁中,非外人所得知也”,

俺也不知道太后為啥改變態度。

面對不講武德的執政官們,臺諫官是憤怒的,呂誨、範純仁、呂大防都交出任命狀居家待罪,以此來逼迫皇帝表態。

得償所願的英宗心情是輕鬆的,坐觀虎鬥的他把呂誨等人攻擊執政官的奏狀給執政看,並詢問他們該當如何處理?

相信韓琦和歐陽修此刻的心情是複雜的,濮王稱親的事情雖然算是執政官勝利了,但他們同時也壞了名聲、失去士林公議,倒是英宗萬篇奏章過、片葉不沾身,依舊是明君。

宋英宗濮議之爭始末:為了父親的名義,情感與禮法的衝突

看著如同白蓮花一樣聖潔的英宗,滿心苦澀的韓琦委婉的表白:臣等是忠是邪,陛下應該是心知肚明的。歐陽修則直接說:如果陛下認為我們有罪,就留下御史們,如果認為我們無罪,就聽憑陛下處置。

英宗當然不能過河拆橋拋棄執政們,他只能選擇執政把那幾個蹦達的御史貶出去,但因為臺諫官們在英宗繼嗣的問題上也立有大功,所以他還補充一句:不要對御史們處分太重。

於是,呂誨三人就以不遵聖旨按時上班的罪名被罷職,呂誨出知蘄州,範純仁通判安州,呂大防出知休寧縣。英宗又以起居舍人、同知諫院傅堯俞兼侍御史知雜事。

按照制度,罷免呂誨的職務應該有正式的官誥,官誥由知制誥官員起草,自從漢代以來,就允許起草詔書的官員在意見不同時可以拒絕執筆,謂之封駁。

在詔書寫好後,負責送達的機構、即

通進銀臺司

,也可以因為意見不同而拒絕送達,這都是避免權力專斷設定的多重預防舉措,但此時,卻成為執政官罷免政敵的障礙。

當時的知制誥韓維,同時還兼領通進銀臺司門下封駁事,也是鐵桿皇伯黨,執政們擔心韓維拒絕起草呂誨的罷官文書,就直接把免除呂誨的詔書送達給本人,自然引起韓維的強烈怒火,老韓一邊批評執政違法亂紀,一邊上書英宗營救呂誨等人,他的奏疏當然無果。

司馬光聞訊後也上疏英宗,為呂誨、範純仁、呂大防三人辯護,請求英宗收回成命,同樣沒有得到迴應。

宋英宗濮議之爭始末:為了父親的名義,情感與禮法的衝突

到了三月,出使契丹的知諫院傅堯俞、侍御史趙鼎、趙瞻回國,選擇和呂誨共進退,一起上疏求貶,最後,傅堯俞出知和州、趙鼎通判淄州、趙瞻通判汾州。

司馬光又連續上四狀營救傅堯俞等人,均未果,心灰意冷的司馬光上疏請求與傅堯俞同責,隨後就居家待罪,英宗則下詔讓他專任經筵侍講,讓他編修歷代君臣事蹟,政治失意的司馬光同志只能回家修史去了。

龍圖閣直學士兼侍講、崇文院檢討呂公著在上書營救同僚無果後,就稱病求貶,居家待罪百餘日後,出知蔡州。

當臺諫官被英宗置換一新後,一時之間再沒人有勇氣給皇帝和執政官們添堵,可以說執政官是大獲全勝。而臺諫官們一向同氣連枝,一人因名節被貶,其他同僚必然一同求貶,不然就會被時人諷刺,君不見當年范仲淹被呂夷簡驅逐,尹洙也請求同貶,而沒有一起求貶的高若訥就被諷刺的事。

因此,

去年十月出任御史中丞的彭思永為了自己的名聲,也不能繼續裝聾作啞,由三女婿程顥的弟弟程頤代筆上疏《上英宗乞罷濮王稱親》。

程頤這篇奏疏很知名,被後世視為最合禮制的典範

,首先,他推心置腹地表達對英宗天性至情的理解,肯定追崇濮王的合情之舉,又點明因為過繼的緣故,英宗和濮王的父子關係在宗法中已經被變更。

然後指出執政官和臺諫官各自“非禮”的地方:執政官稱親論其實是對濮王不敬,還把英宗置於尷尬之地;臺諫官雖然知道稱親不對,卻不理解英宗的孝心,沒有把濮王和英宗叔伯們區別對待,兩者的行為都讓英宗陷入兩難之地。

宋英宗濮議之爭始末:為了父親的名義,情感與禮法的衝突

接著提出自己的看法:英宗稱濮王為親是有損而無益,如按執政說的親就是父親,那稱濮王為親就和仁宗一樣,屬於兩統二父,是違禮的,如果說稱親不算兩統二父,那就表示親不是父親,更何況,宗室子弟不分遠近都稱皇親,再把親的稱號加給濮王,就不是尊崇而是不敬了。

因此,

程頤建議為濮王另立宗統,以濮王之子襲爵奉祀,英宗稱之為皇伯父濮國太王,自稱侄嗣皇帝,濮王從此由小宗升為濮國始祖大宗,和皇權的帝統互不相干,既實現天理人心、誠為允和,還滿足英宗尊親的私心,又不違禮法制度

最後點明,稱親實屬大義未安,陛下以仁宗之子卻稱濮王為親,恐怕會讓億兆之口議論,濮王之靈也會不安的,假如仁宗在位、濮王在藩,陛下你過繼仁宗,稱濮王為親,豈不是惹得仁皇震怒?讓濮王驚懼?所以,請陛下想想這個道理,下詔取消稱親事宜。

據說英宗看了程頤的論濮王典禮疏後,“感其切至,垂欲施行”,然而最終無果,因為當年十月初三,他就開始生病,到治平四年(1067)正月初八,就崩於福寧殿,折騰了十八個月的濮議之爭,就這麼草草收尾了。

神宗即位後,第一個離開朝廷的執政官,就是歐陽修,而逼迫他離朝的,正是在濮議中附和他、因而被他賞識提拔的諫官蔣之奇,在歐陽修遭受蔣之奇攻訐時,整個士林公議都是漠視的,不管是司馬光還是呂公著,沒有一個人為歐陽修辯護,歐陽修就在絕望和痛苦中離開京城,五年後去世。

治平四年四月,新任御史、神宗潛邸親信王陶,劍指政府,對執政發起攻擊,宰相韓琦稱病罷政,新任參政吳奎批評王陶陷害大臣,神宗把吳奎的奏章轉給王陶。

王陶再次上疏攻訐吳奎依附韓琦欺凌天子,攻訐韓琦違背正義打擊臺諫,透過尊崇濮王來保全自己的地位,貽誤英宗,致使無辜的英宗後悔不已,遂憂鬱成疾抱憾而死,所以,濮議事件就是自私的韓琦挑起的,聖明的英宗是多麼的無辜啊!九月二十六,韓琦罷相,判相州,八年後死在相州。

元豐二年(1079)五月十三,神宗下詔為濮議之爭蓋棺定論:濮安懿王已經即園立廟,由子孫奉祀,這事就到此為止不得再議,三位夫人可以並稱王夫人,擇日遷葬濮園。

可以說,英宗鬧了十八個月的濮議之爭,到底隨著神宗的定論而成為竹籃打水。

就是這樣。

圖片來自網路侵刪。

參考資料:長編、

宋名臣奏議、

宋會要輯稿、宋史、

皇宋通鑑長編紀事本末、太平治跡統類、歐陽修集、傳家集、

涑水紀聞、

許玉龍《臺諫群體與宋英宗朝政治》

張吉寅《“水不潤下”與北宋濮議》

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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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話說:這是猴格寫的最長單篇,不曉得有幾個人能看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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