矯枉必須過正——評唐山燒烤店打人事件審判

2022年9月13日至15日,河北省廊坊市廣陽區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廊坊市廣陽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被告人陳繼志等惡勢力組織違法犯罪一案。被告人陳繼志犯尋釁滋事罪、搶劫罪、聚眾鬥毆罪、開設賭場罪、非法拘禁罪、故意傷害罪、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幫助資訊網路犯罪活動罪,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二十四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三十二萬元;對其餘27名被告人依法判處十一年至六個月有期徒刑不等的刑罰,另對其中19名被告人並處人民幣十三萬五千元至三千元不等的罰金。

事件總算告一段落,也算對大家有了個交代,一時間大快人心者有之,埋怨處罰太輕者有之,指摘公檢法辦案遲緩者有之,還有一部分人,聖母一般好心提醒不應有“平民憤”考慮而故意加重處罰,甚至有陰陽怪氣地質疑國家機關辦案的合法合規……真是林子大了什麼鳥都有!

這不是一般打架鬥毆案件,已是輿論風暴中心,是大眾關心熱點,更是中西輿論戰的一處新戰場,那些說不能被輿論左右案件偵查審判的,要麼天真,要麼憋壞。法律不僅僅是要讓罪犯付出恰如其分的代價,更要懲惡揚善,塑造良好社會風氣。83年嚴打為何被人們銘記至今,就是因為震懾了犯罪分子囂張氣焰,社會風氣為之一變,有沒有量刑過重的情況?也許有,但那又如何?拔蘿蔔不想沾一點泥,你以為是生活在童話世界啊?

鑑於唐山案之惡劣影響,從快從重從嚴懲罰犯罪分子是必須的,矯枉必須過正,非過正無以矯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