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五種情況,處理不好會受到稅務機關稽查

這五種情況,處理不好會受到稅務機關稽查

企業財務報表上的“其他應收/付款”,本意是為了體現企業在商品交易業務之外發生的應付和暫收款項,但是長久以來,這卻成了企業偷稅漏稅的重災區,其他應付款數額異常的企業,經常受到稅務機關的稽查。

是不是說,為了避免稅務風險,我們不能把任何賬款計入“其他應收/付款”呢?其實除了以下五種情況,正常的應付和暫收款,還是按照規定計入“其他應收/付款”即可。

長期掛賬:

印心之前和大家說過一個案例,老闆從公司借錢後,把這筆錢掛在“其他應收款”上三年多,既沒有歸還也沒有說明這筆錢的用途,因此被稅務機關判定為偷稅漏稅,遭受處罰。其實不管是什麼原因形成的長期掛賬(掛賬三年以上)的款項,都屬於企業的財稅異常,輕則被稅務機關要求調整納稅,重則直接被處罰。

胡亂對沖:

沒有經驗的財務在解決企業長期掛賬的死科目時,經常犯一個很嚴重的錯誤,那就是將資產和負債科目胡亂對沖,既不能解決問題,還加重企業涉稅風險。

虛增成本:

這其實是透過虛開發票的方式,虛增成本費後產生的一個副作用。虛開發票對應的款項無法真實支付,因此只能計入其他應付款,長此以往,就成為企業一個巨大的隱患。

隱瞞收入:

有些企業,為了推遲收入入賬時間,或者想要隱瞞收入的,經常把這部分款項計入其他應付賬款。

偷逃個稅:

股東為了躲避分紅個稅,就會避免直接走分紅這條獲利路徑,可能會採用一些變通手段,將資金抽走,被抽走的資金一般也會掛賬。

稅務機關主要查四個方面:

查合同:從企業實際經營範圍和需求出發,查詢業務雙方簽訂合同的具體內容,檢視交易中是否存在異常情況;

查發票:從企業經營範圍出發,檢視銷售方開具的發票是否符合該範圍,購買方收取的發票是否是企業日常經營所需要的;

查上下游:企業上下游的賬簿,針對同一筆交易,購買方和銷售方入賬的經濟業務內容是否是一致的;

查資金流:從企業的結算方式出發,對企業銀行卡、現金的流向進行查詢,判斷其中是否存在無真實資金流、資金流異常回流、交易雙方資金流不一致等情況。而且發票、業務和資金三流最好是一致的,除非有特殊情況,不然不一致的話很可能被稅務機關認定存在問題。

企業在進行業務往來時,一定要提前規劃好操作方法,千萬不能把爛賬死賬,一律做掛賬處理,這樣會給企業帶來很大的麻煩。

如果您想了解更多籌劃方法,歡迎關注或聯絡“廣州印心企業管理諮詢有限公司”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