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僧他媽媽也是奉子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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娶了女兒國國王的唐僧是不是奉子成婚不清楚,唐僧的媽媽殷溫嬌,一直都有人認為她是奉子成婚。證據?小說《西遊記》“陳光蕊赴任逢災 江流僧復仇報本”這一回裡面有。

這一回的情節是唐僧的爸爸陳光蕊中了狀元,被當街拋繡球比手氣招親的白富美殷溫嬌小姐一擊而中,兩人婚後趕赴江州上任,卻在洪江渡口被賊人劉洪盯上。劉洪打死陳光蕊、霸佔殷溫嬌,冒充狀元去江州為官。三個月後殷溫嬌產下一子——就是唐僧,為躲避劉洪迫害而被放入江中漂流,所以唐僧小名又叫江流兒。唐僧被金山寺長老救起,十八年後與母相認,返回外公家報信復仇。陳光蕊的屍首被龍王完美儲存著,唐僧復仇後陳光蕊死而復生,一家人溫馨大團圓。

唐僧他媽媽也是奉子成婚?

認為殷溫嬌實屬奉子成婚的觀點,以吳閒雲《煮酒探西遊》為代表。證據如下:

1 根據唐僧後來去長安報信的路途來回時間推斷,陳光蕊與殷溫嬌從成婚到被害不過8~18天,而婦女受孕出現妊娠反應的平均時間是在40~45天之間。丈夫剛剛被害,殷溫嬌就自知“身懷有孕”,實在太超前。

2 就算殷溫嬌的子宮比常人敏感十倍,也不該在新婚丈夫死後三個月就產子。唐僧後來在三十七回自己對烏雞國國王說的,“當時我父曾被水賊傷生,我母被水賊欺佔,經三個月,分娩了我。”如果十月懷胎不假,唐僧在陳光蕊死後三月出生也不假,那隻能說明唐僧的生父另有其人。

據此吳閒雲們認為殷溫嬌奉子成婚屬實,而唐僧的生父甚至有可能就是冒充賊人的劉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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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仔細推敲,殷溫嬌奉子成婚一說仍舊不能百分之百地予以肯定。

陳光蕊是海州人,海州是今天的江蘇省連雲港市。陳光蕊與殷溫嬌婚後,先一起回家接母親張氏,再去江州上任。大唐首都長安離連雲港直線距離超過1000公里,在金榜題名抱得美人衣錦還鄉之時、在皇帝又沒有規定時間限期到任的情況下,陳光蕊完全可以慢慢走這一段蜜月路。就算不故意耽誤,走上半個月也不能算拖延。

所以在陳光蕊與殷溫嬌洞房、到陳光蕊被害的這一段時間,大有可能超過一個月。既然超過一個月,那擁有比常人敏感體質的殷溫嬌在丈夫被害時知覺自己已有身孕,也並非絕對不可能。

唐僧他媽媽也是奉子成婚?

但以上的解釋仍然沒有解決最核心的問題:唐僧是怎麼三個月就落地了的?再繼續探究,唐僧要出生時,曾經有菩薩託神仙給殷溫嬌帶個話:

“滿堂嬌,聽吾叮囑。吾乃南極星君,奉觀音菩薩法旨,特送此子與你。異日聲名遠大,非比等閒。”

也就是說,唐僧之所以三月降生,是南極星君奉命送來的快遞,並不是陳光蕊努力造成的瓜熟蒂落。神仙最大嘛,神仙要送個孩子給你生還不容易?

但是新問題又來了:既然是神仙專門送來的小唐僧,殷溫嬌怎麼會在託夢之前就知道自己有孕?難不成神仙還提前電話預約通知?還是前後矛盾講不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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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唐僧身世這一回,本來就充滿了各種難以講通的矛盾。就算搬出個無所不能的神仙出來作為終極理由,要在邏輯上扯清楚也十分困難。

除了奉子成婚三月生子的矛盾外,其他的難解之謎還包括:

一個強盜劉洪,是怎麼做到冒充十八年狀元領導,而且不升不降不調、不被任何人發覺的?被逼脅從的殷溫嬌同志,為什麼一直以來從不設法揭發劉洪的真面目,還跟他同床共枕六千五百七十個夜晚?為什麼唐僧生下來他娘不是暗中送人撫養保護,而是直接往江中一扔了事,演一回嬰兒玄奘的奇幻漂流——講真這明明是劉洪該乾的事才對。

唐僧他媽媽也是奉子成婚?

以上統統都不合情理。還有劉洪明明是江州領導,江州是今天的江西九江市;而書中擁有金山寺焦山寺的江州,又明明是江蘇的鎮江市,兩個地方差了幾百公里。江州古往今來實在太有名,像白居易《琵琶行》“江州司馬青衫溼”,再怎麼虛構,也不能強詞奪理地隨便換一個地方都可以拿來叫江州的。

除地理空間之外,還有時間上的大硬傷。當陳光蕊當初進京趕考時,時代背景交待得清清楚楚是:“彼時是大唐太宗皇帝登基,改元貞觀,已登極十三年,歲在己巳。”

過了十八年唐僧復仇成功之後一家團圓,此時的時代背景也交待得清清楚楚是:“今卻是大唐太宗文皇帝登基,改元龍集貞觀。此時已登極十三年,歲在己巳。”

看,唐僧從降生漂流到長大成人,殷溫嬌同志都跟劉洪做了十八年夫妻了,長安時間還是當初那個長安時間。所有這一切令人百思不得其解的情節,彷彿都獨立於大唐貞觀十三年之外,活潑而自顧自地上演著。一部百萬字的一百回《西遊記》,沒見其他章節出現如此離譜的錯誤。有這樣的一個大Bug,《西遊記》又是怎麼擠進中國小說殿堂去的?

真相說穿了也簡單:唐僧漂流復仇這一回,根本就是後人硬插進去的——所以前後邏輯照應不到的矛盾處,只能請大家海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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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明朝成書的《西遊記》裡,根本沒有這一回。這一回始見於清初汪澹漪箋評本《西遊證道書》,民間文學的潦草和不嚴謹,在這一回裡的表現就是:把神仙搬出來都講不通。

即便跟吳承恩的水準差距遙遠,但這一回的情節卻並非天外飛仙。其來源相當複雜,除了明代朱鼎臣編的《唐三藏西遊釋厄傳》,還有明初楊景賢《西遊記》的雜劇和其他相關民間傳說。而加增這一回的最重要原因,就是把九十九回裡唐僧的“前四難”補充完整:

“金蟬遭貶第一難,出胎幾殺第二難,滿月拋江第三難,尋親報冤第四難……”

只是為什麼要加這一回呢?難道前四難這麼重要的取經開場戲,吳承恩居然忘了寫?不不不,他應該是寫了的,只是也應該是被刪了——這才導致後人要來補鍋。

唐僧他媽媽也是奉子成婚?

如今存世最早的西遊記版本,是萬曆十五年——再加五年的萬曆二十年(1592)金陵世德堂刻本,書中並沒有江流兒這一回情節。民國學者孫楷第先生推測,吳承恩應該是寫過這一回的——至於為什麼又會被刪,他認為是萬曆年間的出版人覺得唐僧之父被害、其母被汙這樣的橋段太過冒犯宗教,再加上強盜劉洪的“洪”、作案地洪江渡口的“洪”,又都是本朝太祖朱元璋年號“洪武”的洪。又重口又犯忌的這一回,還不如直接抹掉了事。

這樣看來,清人續書與原作之間的各種不般配不協調以及邏輯硬傷,也就言之成理了。雖然比起原作來差距顯而易見,但留著也沒關係——所以清代以來,這一回就一直插在第八回第九回之間。人民文學出版社1955年時將江流兒這一段歸入第九回,到1980年重新提出來改為“附錄”,以顯示其到底與原書有別。

其實跟殷溫嬌是否“奉子成婚”相比,另外一個細節才令人齒冷。

故事的最後,劉洪伏法送命挖心掏肺、陳光蕊死而復生得到提拔、唐僧更是在成為一代名僧的坦途上飛奔。丈夫兒子都有光明的未來,而含冤忍辱十八年盼到結局的殷溫嬌,結局竟是“畢竟從容自盡”。

唐僧他媽媽也是奉子成婚?

為什麼?因為按照明清時人觀點,她雖然是因為有孕在身顧及胎兒而被強迫——但畢竟已經被強盜霸佔了十八年、已經失去了士大夫所向往的清白之軀,其受到的玷汙和恥辱也唯有去死才能洗白。一句話——死了才是烈婦,不死就是淫婦;死了才是團圓,不死就是汙點。

清人寫到“畢竟從容”四字處,字裡行間滿滿都是對殷溫嬌同志深明大義、自覺維護道德的讚賞;但對於所有的女性而言,在這字裡行間滿滿讀到的都應該是:

吃人。

參考:竺洪波《殷溫嬌果真是“奉子成婚”嗎?——兼說吳承恩<西遊記>“陳光蕊-江流兒”故事的可能性》;吳閒雲《煮酒探西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