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起,摺疊電動車等物品被禁止攜帶乘坐濟南地鐵

記者 張國桐

為加強和規範濟南市城市軌道交通安檢工作,保障城市軌道執行安全和公共安全,自今年9月1日起,在濟南乘坐地鐵有了新規定。

據瞭解,2022年8月3日,濟南市公安局會同濟南市城鄉交通運輸局依法釋出了《濟南市城市軌道交通禁止、限制乘客攜帶物品目錄》(以下簡稱《目錄》)的通告。該《目錄》中明確規定了“禁止乘客攜帶物品目錄”和“限制乘客攜帶物品目錄”兩大部分。其中,禁止或限制乘客攜帶物品目錄共計171個具體名稱。

9月1日起,摺疊電動車等物品被禁止攜帶乘坐濟南地鐵

9月1日起,摺疊電動車等物品被禁止攜帶乘坐濟南地鐵

9月1日起,摺疊電動車等物品被禁止攜帶乘坐濟南地鐵

9月1日起,摺疊電動車等物品被禁止攜帶乘坐濟南地鐵

9月1日起,摺疊電動車等物品被禁止攜帶乘坐濟南地鐵

9月1日起,摺疊電動車等物品被禁止攜帶乘坐濟南地鐵

針對此次實施的新規定,9月1日,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採訪了濟南市公安局軌道交通分局八澗堡派出所副所長馮延勇。

2022年8月3日,濟南市公安局會同濟南市城鄉交通運輸局依法釋出了《濟南市城市軌道交通禁止、限制乘客攜帶物品目錄》的通告。在該《目錄》中明確規定了“禁止乘客攜帶物品目錄”和“限制乘客攜帶物品目錄”兩大部分。

9月1日起,摺疊電動車等物品被禁止攜帶乘坐濟南地鐵

記者瞭解到,在該《目錄》中,“禁止乘客攜帶物品目錄”包括10大類(含20小類)共計150個具體名稱,而“限制乘客攜帶物品目錄”包括3大類(含8小項)共計21個具體名稱。列明瞭槍支、子彈、爆炸物品、管制器具、易燃、易爆物品、危化品、有毒有害物品及其它禁、限物品的具體名稱等,特別是電動代步工具是禁止乘客攜帶乘坐地鐵的。

馮延勇告訴記者,電驅動代步工具,像摺疊電動車、電動滑板車、電動平衡車等,大部分都很講究整合化,多數都是鋰電池供電。鋰電池如果遇有電路老化、氣溫過熱、受外力擠壓或撞擊等情形,極有可能發生自燃、自爆現象。

與此同時,地鐵車廂是封閉空間,特別是在上下班的高峰期,人流量非常大,一旦發生電池爆燃事故,這種傷害都是會加成的,後果不堪設想。

因此,為了保證乘客在乘坐地鐵時的安全,以及保障地鐵的正常執行,故將電驅動代步工具,列入了《禁止乘客攜帶物品目錄》。

此前,針對電動代步工具上地鐵的情況,記者調查發現,部分市民攜帶電驅動代步工具乘坐地鐵,其目的就是方便出行。

那麼,在禁止攜帶電動代步工具乘坐地鐵後,市民關心的“最後一公里”的問題,9月1日記者獲悉,在電驅動代步工具禁上地鐵後,針對“最後一公里”通勤的問題,下一步會透過最佳化公交線網和共享單車布點等方式進行解決,以此方便廣大市民出行。

9月1日起,摺疊電動車等物品被禁止攜帶乘坐濟南地鐵

此外,對於不聽勸阻、強行攜帶電驅動代步工具乘坐地鐵的有何處罰措施?

馮延勇告訴記者,處罰不是目的,在新規實施後,對於攜帶電驅動代步工具乘坐地鐵的乘客,會以勸導為主,但對於不聽勸阻、強行攜帶電動驅動代步工具乘坐地鐵等惡劣行為,會依法進行處理。請廣大乘客自覺遵守,消除禁、限帶物品造成的安全隱患,以實際行動維護濟南市軌道交通的安全執行,提升人民群眾出行的安全感和滿意度。